创意文化产业的问题在中国,不仅是一个需要全面深入探索的艰深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要研究如何付诸行动的实践问题。而进入21世纪以来,创意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最迫切和最突出矛盾,就是所有的创意文化产业门类都面临一个如何上网发展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在文化网络业的新格局中重新确立自身地位的问题。在阐析这一问题时,我们不能不对世界科技进步与当前信息产业革命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中国自明清以来、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知识文化和艺术的形式、种类、格局和整体面貌的演变,都离不开技术进步的有力推动。如活字排版的机械化印刷业,就为近现代报业和书籍出版业的发展立下流汗马之功,在文化信息传播乃至政治运动、文化运动的宣传鼓动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代的科技进步,仅数十年间,在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微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研究等方面所取得重大进展,其成果就超过了人类历史两千年文化成果之总和。
特别是其中以包括电子技术、电子计算机、微电子技术、光纤通信、激光技术为核心的科技进步,发起了一场又被称之为“信息革命”的产业改革。它在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和人造智能的理论基础上,将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相结合,发展为高效灵活的信息网络,使知识文化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变革,创立了大批前所未有的文化信息产业。它以卫星电视、VCD、DVD、有线电视、微波通讯、可视电话、互联网等新的物质载体和传播手段,快捷、准确、流畅地单向或双向输送清晰生动的视听形象,使人们超越时空限制,大大扩展了文化信息资源和活动范围,为知识经济增添了越来越多的活力和财富,为信息产业奠定了飞速发展的技术基础。
首先,在文化学术界,借助现代传媒的高科技手段,人类积累的文化财富已更广泛、更便捷地为人们所共享。不仅种类和数量成倍增长、最新出版的学术刊物、报纸书籍、音像资料,以及像《四库全书》这样卷帙浩繁、汗牛充栋的煌煌巨著,均可通过扫描、编排处理后,用光盘录制下来直接上网,供广大的读者与客户长期地享用和消费,或用价廉物美的十几张光盘储存起来出售;就连拥有30万件文物藏品的中国历史博物馆,也可将其一直深藏不露的丰富的无价之宝,通过“联想冠群”的“问鼎”软件的多媒体数据库和中文超级开发平台的无缝集成产品,发布于互联网上,建成拥有浩瀚文物信息的虚拟博物馆。这样不但免去了少数图书馆用几间屋子才能装下的类似《四库全书》这样大堆书籍的保管储藏和借阅登记之苦,以及历史博物馆这样大量历史文物的观赏、研究之苦,而且令读者有电脑检索,片刻即得的方便,还大量节省了往返图书馆、博物馆的时间消耗。
其次,在文艺界和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借助电脑、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录音机、VCD、互联网等高科技文化工具,艺术家现在已经可以前所未有方便,摄制、合成、大批量复制和传播由幻想奇特,虚拟时空,真切生动的艺术画面构成的多媒体文化产品,使亿万受众得以在影剧场、音乐馆、美术馆、博物馆、娱乐厅之外,以录音带、录像带、CD、DVD等为文化载体,在家庭更广泛、更舒适地涉猎古今中外的优秀文艺作品,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后大为增多的闲暇时间里,获得更多的陶冶情操,美化心灵的审美愉悦。
这正是当代科技发展所支撑的信息创意文化产业,为我们所提供的空前丰富、快速增长、快速传播的文化知识和艺术成果。它不仅在量上提供了大批量复制的文化产品,而且在质上为创作提供了艺术的想象的广阔的天地,为影视剧等综合艺术、音乐舞蹈美术和冰上水上舞蹈等其他准艺术,提供了许多新的审美领域、新的可能性和无比巨大的空间。特别是电子计算机技术,正越来越多地帮助文艺家从受过去环境束缚的缩手缩脚中解放出来,更专注于艺术想象的丰富多彩和独特的创造性方面,为提高视听艺术的表现力而努力。而电视、电脑等在视觉化技术上的新发展,也促进了文艺家艺术创造力的发展和成果传播。
应当承认,上述科技进步已经对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影响,它以迅猛发展的信息革命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对传统的文化格局形成了强大冲击。从人类历史看,由科技进步带来的每一种新的文化传播方式和新型信息创意文化产业的兴起,都会引起社会文化的一场大变革,以至于产生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革命。正如马克思所说:“印刷术则变成了新教的工具,总的说来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强大杠杆①。”世界范围内以高科技跨国跨媒体产业集团为骨干的信息产业,对社会文化的变革作用,虽然目前还仅见端倪,但随着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地位的提高,随着信息文化的高科技全面发展,“未来世界中,在太空形成低轨道卫星网络,结合宽频互联网、大哥大可视电话,再加上个人随身无线多媒体网络电脑(简称PDA),可以即时传输文字、图像、声音、音乐、动画、影像六种媒体,配合生物科技,能扩大人类的沟通方式②”的时代的到来,必将为人们所深刻认识。
如被称为“后PC时代之父”——集哲学家、艺术家与计算机科学家于一身的马克·威瑟(Mark Weiser 1953—1999),就根据计算机发展史所经历的多人共用的笨重大型机时代、一人独用一台电脑的“PC时代”,以及现在正在进入的网络时代——即所谓的“后PC时代”的这三个阶段实践,清醒的意识到现代网络业将给人类生活所带来的巨大变化,提出了“无所不在的计算”的“后PC时代”的核心理念。根据这一理念,“后PC时代”正在产生着四大中心转移:一是从以PC为中心转移到以网络为中心;二是从以计算为中心转移到以信息消费为中心;三是从以技术为中心转移到以消费者为中心;四是从以产品为中心转移到以服务为中心③。要而言之,在我们现在所处的信息时代,计算机将以“更小、更轻、更易用”的方式,更好的为大家服务。
其实,信息生产和信息传输是自人类产生以来就存在着的一种经济现象,而信息产业,则是指自20世纪50年代起,由于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类社会从物质经济向信息经济的社会过渡中,从事信息服务的由信息生产单位组成的动态的经济群体,逐渐从其他产业中分离出来后所形成的一个独立的产业,一个包含了创意文化产业在内的文化信息产业。
从世界范围看,人类社会自20世纪50年代起已开始从物质经济向信息经济社会过渡,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特别是在90年代初即马克·威瑟所说的“后PC时代”,全球信息产业硬件产值已经高达约9000亿美元,软件销售额约1200亿美元,信息服务营业额约180亿美元,整个信息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而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又高于硬件制造业的增长速度,传媒产业已朝着更加高技术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许多报业集团公司、出版印刷集团公司、广播电视集团公司、邮电通讯集团公司等,也纷纷在世界各地建立。(www.xing528.com)
改革开放后,我国信息产业部最近确定了全行业的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计算机和网络、新一代数字视频产品、软件产业等六大重点,全面推进文化信息产业建设。新组建的与国际接轨的报业集团公司、广播电视企业公司和出版发行集团公司,也在世界高新科技的发展和国内市场竞争的推动下,大大增强了经济实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表现出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如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收入,1991年为10亿元,1997年达到40亿元,六年间的增长为原来的四倍。全国其他省级电台、电视台的收入也很可观。如北京人民广播电台1996年达到了7000万元,广东电视台的广告收入1998年也达到了1.8亿元。
由于我国信息创意文化产业逐渐壮大,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理所当然地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从理论到实践的高度重视。继文化部设立了创意文化产业司之后,1998年我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又批准专门成立了信息产业部,其产业范围大致包括了信息设备制造业、信息传播报道业、信息咨询服务业、信息流通业等四个组成部分,并都具有生产文化信息产品的基本特征,即所谓的服务性、共享性与高文化附加值等。
然而,由于信息文化产业是一种门类多、结构和功能复杂的新兴产业,故我国目前对其看法还很不一致。如有的主张把信息产业分为信息设备制造业、信息传播报道业、信息服务业、信息流通业等四个组成部分;有的主张把信息产业更细分为电话、电视广播、新闻、印刷、激光、光学纤维、电传、计算机通讯卫星及教育、图书馆等行业;有的认为信息产业主要包括计算机制造、软件开发、光通信及光探测、数据与图像处理设备制造业;有的认为信息产业主要包括信息开发业、信息传输业、信息设备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有的认为信息产业的组成是信息产品开发经营业、信息传播报道业、信息流通分配业、信息咨询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基础设施业等(参见胡继武编著的《信息科学和信息产业》)。
再从国内外对信息产业的涵盖范围和界定看,信息产业似乎是包括了信息的研究与开发、电子通讯工业、市场信息服务与工商行政管理、教育业、工农业资金、保险、技术服务业等在内的庞大体系。但如果像这样不加区别的将当代信息社会里一切同信息有联系的部门都划归到信息产业,就会使信息产业的范围变得无所不包而失去研究的意义。故从信息产业的本质看,它只应是具有完整的信息采集、开发、生产、系统化处理、储藏、流通等服务功能的经营信息的行业,而不应该是所有同信息有某些联系的部门。
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大致将信息产业分为主要从事硬件生产的信息工业,和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的信息服务业两大类。前者的范围,包括了生产处理各种信息和传递信息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如电视机、音响、电讯与影视广播器材、电脑及其配套硬件等)的电子工业、电子计算机工业、印刷业,邮电通信业、以及所有为信息部门提供基础设施和传播媒介的产业,即信息工业,这是信息产业的基础部门。后者的范围则包括了三类产业:1.开发信息软件的产业,即进行信息收集、加工、分配和提供信息服务、培养人才的产业,这些产业部门主要有大众传播媒介、教育业、科研业以及其他知识生产部门,这是文化信息产业的精英部门,具有创造文化财富的具大潜能,应大力发展;2.开设电子网站,出售网上信息产品,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网络业,信息软硬件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信息产品商贸业,以及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化产业等;3.为信息部门提供基础设施和传播媒介维修的行业,这是信息产业的辅助部门。
从国外看,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一些信息产业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欧洲的一些国家等,已开始了它们的信息社会生活。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茨·马克卢普第一次把知识的生产和传播作为产业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1977年,马克·尤里·波拉特在继承马克卢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美国的信息经济和产业结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信息产品的生产、处理、传输、服务等是渗透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各领域的一种活动。1981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信息活动:电子和电讯技术》的报告中,明确地把信息产业划分为四个子行业,即信息生产、加工、传播和基础等行业。从此,信息产业这个概念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广泛应用开来。
在信息产业的涵盖范围和界定上,国外也开始有了较明确的界定。如马克卢普认为,信息产业基本可区分为五大类,即教育、研究与开发、通信媒介、信息设备、信息服务等。波拉特则认为,信息产业按职能基本可区分为两大部门,即第一信息部门和第二信息部门。第一信息部门是指直接向市场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部门,主要包括生产知识和具有发明性质的产业、信息交流和通信产业、风险性产业(如金融、保险等)、市场信息以及宣传业和调查业、信息处理和传递服务业、信息商品产业、教育产业、用于信息的基础设施产业等八个主要产业;第二信息部门是指只把信息劳务和资本提供给内部消耗,而不进入市场的信息服务部门,主要包括工农业中的技术、行政管理和公务等。
必须看到,信息产业是高投入、高回报,对国民经济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文化产业。在90年代,美国仅用于计算机方面的投资,就每年以14倍的速度增长,信息行业的人均劳动附加值10年来则以10.4%的速度增长;从1995年至1998年,美国经济增长的35%归功于高新科技行业的发展。以计算机高科技介入为特征的信息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迅速发展,不仅是因为它的科技优势、经济优势上的有利可图,还因为它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而它的产业革命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形成,也不能光靠国家的投入,更多的应该依靠社会的有回报的投入。市场经济的检验,将是对我国信息文化产业的一种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据统计,我国的信息文化产业,不仅为企业扩大了知名度,增多了经济收入,而且为传媒自身扩大了财源,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其良好的经营状况表明,信息文化产业的生产和发展,将导至社会经济、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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