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英国经济学家阿·格·费西尔在他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第三产业”的术语,将农业、工业之外的所有服务业统称为“第三产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服务为主业的第三产业,现在已成为一个庞大的而且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地位的生产体系,在发达国家中其产值甚至超过了第一、第二产业的总合,达到全部GDP的70%。
在列为服务业的行业体系中,除了直接为工农业生产的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业)和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行业(如饮食业、美容业)的区别外,还有以实物服务、体力服务为主的行业(如百货商贸业、搬运业)和以信息服务为主的行业(如通讯业、软件业)的区别。而以提供信息服务、智力服务为主的后一行业,正是美国经济学家和信息学家马克·波拉特等人,早在1977年所著的《信息经济》一书里,就根据其所提出的国民经济活动的“四次产业分类法”,从农业、工业之外的服务业中所新划出来的,包括了创意文化产业在内的第四产业——“信息业”。
然而,无论创意文化产业应属于第三次产业或是新划出的第四次产业,其在本质上仍然是服务型产业。当然,与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环保旅游、健身美容、餐饮业以及一般工商贸易性的服务行业不同,创意文化产业主要以提供文化知识信息、广告经济信息等文化产品服务,以及提供脑力劳动和智力服务为基本特征,是一种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高文化附加值色彩的特殊服务行业。
以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基本特征,以广大受众为服务对象的创意文化产业服务系统,依文化产品的信息载体、文化信息的传播方式与服务方式的不同,大体包括了如下五类创意文化产业,并由其组成了现代文化服务的生产主体和经营主体,亦即创意文化产业的服务主体。
一是运用自古代戏剧和其他艺术问世以来,就已产生的传统文化传播方式,以各类书画艺术家和工艺家、表演者、参赛者、导游者和文体活动者自身为载体的文化服务产业。现代主要是戏剧类、杂技类、曲艺类、群众文艺、体育类的文化团体,如歌剧团、舞剧团、民族乐团、交响乐团、地方戏曲团、话剧团、杂技曲艺团、旅行社、职业化俱乐部等。这类文化服务产业以真人表演、现场介绍为服务方式和最大优点,其单个文化团体或文化传播者的服务面虽不大,但是文化原创力、社会认同感和参与感特别强,具有其他文化服务所不能取代的优点。通过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网络媒介的传播,其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影响力将大大增强。
二是运用各国发明的文字,在先后使用活字印刷、机械快速印刷、电子制版印刷的技术基础上,以印刷媒介为载体的创意文化产业的服务系统,其中包括了各类出版社、报社、杂志社、购书中心、书摊书店等等。此外,国家或地方政府修建的公益性的图书馆、档案馆等等,也是向公众提供印刷媒介式信息载体的文化服务中心。
由于以纸质印刷媒介为载体的各类图书报刊读物,具有携带便利,制作历史悠久,价格低廉,信息较多,储藏容易,印刷日益精美,阅读方便,可随时随地展读、复读、默读、剪贴或眉批等优点,一直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如在活字印刷的发明国中国,据新闻出版署、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近期举办历时半年的“全国国民阅读抽样调查”研究结果显示,人们至今喜爱文学作品、综合性图书、医药卫生类图书和军事类图书。其中男性读者偏重于实用性和开阔眼界、满足兴趣爱好;女性读者偏重于提高个人修养、满足与人交往和应付考试①。可以肯定,尽管一些印刷媒介为载体的文化读物,有时只是电子读物的附属品,缺少音像制品类读物的视听艺术优势,但仍然会因其无可替代的传播优势而在社会上流传下去。
三是以声光电子媒介为载体的创意文化产业的服务系统。这类媒介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是电影制片厂、影视公司、音像出版社、唱片公司、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等。其所提供的电子媒介服务,需通过高科技的声波、光波、微波、长、短电波和激光等为载体,以电影院线、有线广播电视,无线广播电视和卫星电视传播以及信息网络等,覆盖和联系数以十亿计的广大观众。比起印刷媒介来,这类现代大众传媒的硬件投资大,一般为大型广播电视集团企业和网络业所拥有,社会主义国家则一般为国家所拥有,具有产值大,传播信息以即时性现场直播为主,收看面、收听面广的优点。电子产品和网络业的文化服务除了一次性的或网上的大众传播外,还可以下载信息或将文化信息制成电影胶片、唱片、录像带、录音磁带、激光唱盘、镭射影碟等载体形式,通过文化市场流入家庭,为广大的视听艺术爱好者服务。(www.xing528.com)
以声光电子媒介为载体,或以网络连接的创意文化产业的服务系统,是有百年历史的电影和广播发明之后,特别是20世纪中电视发明后,才突飞猛进发展起来的大众文化传播系统。由于其文化产品有的具有收听时地点不拘,不影响操作的特点,有的具有收看时如临其境,感染力和纪实性强,可信度高,生动形象等许多优点,故受到广大听众、观众和网民的热烈欢迎。当然,一些观众的过度沉缅其中,也带来了家人关系疏离,思维能力减弱的所谓现代“电视病”、“上网综合症”等,这也是要予以预防和诊治的。
四是为上述三类文化服务产品的载体,提供储藏、展览、查询、演出、观赏之便和生存发展环境的公益性文化硬件服务设施系统。如图书馆、档案馆、歌剧院、音乐厅、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化宫、体育馆、博物馆、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歌舞厅、展览馆、电子游戏机室、卡拉OK厅等。这些场所一般以低偿或无偿的方式,为文艺团体和大众提供大型演出场所、娱乐场所和文体活动场所,为以各类表演者为载体的文艺娱乐服务产业,提供观赏性或自娱类的文化活动,使服务主体得以提供各类文化产品,为各类服务对象如观众、读者等服务,并使其获得知识增多、身心健康、情感宣泄诸方面的文化消费。
由于此类文化服务业的社会性、公益性的特点,使之兼有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的性质。一般来说,越是投资巨大,非一般小企业所能承受的文化基础建设,如大型图书馆、歌剧院、音乐厅、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化宫、体育馆、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博物馆、展览馆等,就越是需要靠政府投资,越是不能让纳税人在享受文化服务时,再付出过高的文化消费金额。但为了维持这些设施的庞大的储藏、管理和维修费用,除政府的财政开支外,向服务主体产业收取场租费和适当向服务对象收取门票费,也是很有必要的。可以说,有无高标准的、大规模的第四类公益性文化服务业,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大城市是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是否大力扶持文化服务产业的标志。
五是信息时代最新发展起来,以软件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服务业为内容,以信息高速公路网络和电子计算机终端为载体的网络服务业系统。这类服务产业具有高科技、智能化、综合性和虚拟空间性的服务的特点。借助高科技、高智能的策划帮助,借助上述四大种类文化服务业的配合,网络服务业的同仁,可以让客户和网民们足不出户,安坐家中,就可得到所有文化服务行业提供的完美服务,获得增长见识,发布广告,电子商务,娱乐游戏,通讯联络,创作审美等文化传播活动之便。
根据国际信息产业协会统计,90年代初,全球信息产业硬件产值约9000亿美元,软件销售额约1200亿美元,信息服务营业额约180亿美元。整个信息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而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又高于硬件制造业的增长速度。这都是以软件业为龙头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表现。
在我们根据载体的种类来区别文化产品时,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那就是产品的文化、科技含量的高密化和材质载体的微量化。据统计资料表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产品的科技含量每隔10年增长10倍。50年代,代表性产品是钢材,每公斤不到l元。60年代,代表性产品是汽车、洗衣机和电冰箱,它们每公斤的价格分别为30、60、90元。70年代,代表性产品是微机,每公斤为1000多元。80年代,代表性产品首推软件,它重量极轻,科技含量却极高,如果再按每公斤价格计算,比70年代就不是提高10倍,而是百倍、千倍、万倍了。在知识经济中,产品的制造模式,由于知识密集而形成的产品体积越来越小、重量越来越轻,科技文化含量却越来越高,提供的文化服务越来越全面的趋势,已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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