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
档案整理的任务就是要“自然地”按照档案文件“固有的次序”去排列组合档案文件实体并固定它们相互间的位置,使之保持其内在的、客观的有机联系,形成具有合理有序结构的整体。
档案之所以会对各种类型的、有着不同需求的用户有用,就是因为它记录了一定的人类活动过程。这种活动过程是与各种事物相联系的,因此日后的利用者才会从这一活动过程与自己查考的事物的关系的角度,需要利用这种档案。换言之,从各种角度、方面对档案的利用要求,实际上是档案所反映的活动过程本身所诱发的,是由这种活动本身的存在而派生出来的。因此,档案分类只能依据形成档案的活动过程本身所具有的运动规律和科学程序来进行,即应以保持文件中与这种过程、规律或程序相吻合的本质有机联系为原则。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样类型的活动过程中,事物之间的各种矛盾和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对待文件间的有机联系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不能强求一律,机械地认为保持某种联系最重要,因而坚持非采用某种分类方法不可。相反,从实际出发变换方法,力求保持文件间最紧密的联系,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二)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档案是历史的产物,在入藏以前,有的可能存有文件作者或经办人员保管、利用它们的痕迹,有的则可能经过历代档案工作人员的整理。因而在档案整理过程中注意发现上述遗迹并加以利用,即充分利用原基础,也是科学组织档案分类工作的一条原则。(www.xing528.com)
档案中存在的经初步保管、整理的状况或成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如文书处理人员为便于承办和利用,常把同一事件的请示与批复放在一起,造成了档案文件间一种自然的排列次序;而过去的档案人员整理文件时,更是出于当时的某种需要或某种考虑,把具有某种共同特征(问题、作者、时间或形式等)的文件组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应该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并利用原有的基础,以确定档案整理的任务与方式,不轻易打乱重整。也就是说,在整理档案之前,应对档案的现状做调查研究。
首先,如果发现档案已初步经过整理,原基础较好,一般就不必打乱重整。这种原有的基础,按现时的标准衡量,可能在保持有机联系的问题上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是整序档案作为实体控制的手段,其目标无非使档案按一定的规则或规律排列起来,确定其存放的位置,以便于检索。只要这些档熟尚有规可循,有目可查,一般就应尽量保持其原有的整理体系。
其次,即使原基础不够理想,也应仔细研究存在于档案中的每一丝线索,不轻易打乱破坏文件产生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自然顺序,或前人的整理成果。换言之,要注意吸取原基础中的合理成分,即使对某些极简单的保存与清理工作的痕迹,也应注意分析是否有参考价值。只有在全面掌握原基础情况以后,才能拟订确实可行的计划,动手整理或仅仅做局部调整。
(三)档案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整理档案时,应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基础,积极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但在具体的整理实践中,有些文件的联系的保持又容易与档案保管的便利性产生冲突。例如,某次会议产生的文件,有纸质的,也有视频的、音频的,还有可公开的、必须保密的,如果单纯强调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将它们混合起来进行整理,很显然会对保管的便利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整理档案时,如果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与档案保管的便利性产生冲突,不能只重视文件联系,还要充分考虑档案保管与利用的便利性。对于不同种类、不同载体、不同机密程度、不同保管价值的档案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恰当组合,以便在一定范围内保持档案的最优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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