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包丘(David Boucher)
1995年版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把《历史的理念》一书列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一百本最有影响力的书之一,清楚地说明了柯灵乌与此书在过去五十年来对历史哲学与史学理论领域的重要性。在这之前历史哲学这块园地的耕耘者主要是属于欧陆的哲学家,如黑格尔、狄尔泰、温德尔班等人;至于英国,柯灵乌的哲学前辈中只有少数几人曾经稍微讨论过这类问题,如洛克和休姆,可以说在英语世界中对历史哲学这个哲学议题缺乏关心。英语哲学界的沉默在1946年之后有了很大的转变,《历史的理念》一书的出版深深刺激了英语世界对历史哲学的探讨与研究,讨论历史哲学问题和评论《历史的理念》的论文和专书纷纷出现,因此道森(Jan van der Dussen)将此书所引起的广大回响称之为“历史哲学兴趣的复苏”。
《历史的理念》现在有两个版本,一是诺克斯(T.N.Knox)所编并且附有一篇他所写的导论版(1946),另一版本则是由道森从遗稿中选出三篇论文增编于后者(1993)。其实在诺克斯所编的版本中,包含了柯灵乌生前计划要写的两本书,一是《历史的理念》,另一本则是《历史的原理》。前者所要处理的主题是西方史学思想发展史(他认为:所有历史都是史学史),柯灵乌在书中详细地说明西方史学思想从希罗多德到近代的发展过程。而后者计划分为三卷,其讨论重心分别在于:(1)概述历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主要特征;(2)论述历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3)历史思想与实际生活之间的关系。令人遗憾的是,柯灵乌因为健康的恶化和其他种种因素而无法完成其计划,仅仅写完第一卷的前三章以及第四章的开头。诺克斯在整理及编辑这两部遗稿时,由于对《历史的原理》的内容并不满意甚至存在着误解,以致于他只采用其中的一小部分纳入于前书当中(有趣的是,柯灵乌很明显地将此书视为他一生学术事业所要完成的主要著作)。
由于柯灵乌的哲学旨趣和思想风格,与当时的牛津学圈和英国哲学界主流学风显得格格不入,因此使他一生在整个英国学术环境中的身影显得孤独与寂寞,再加上他的英年早逝(1943),使得他及其著作思想很可能在时间的洪流中淹没而为人所遗忘。身为柯灵乌的爱徒与挚友的诺克斯敏锐地注意到此危机,因此他积极地整理与出版柯灵乌的遗作(《历史的理念》与《自然的理念》),《历史的理念》一书的出版彻底改变柯灵乌身后的命运,今天他在哲学和历史学界的声誉可以说主要是由此书所建立。从这个角度来看,诺克斯对他的老师以及整个学界的贡献和影响当是不可磨灭的。
过去五十年,哲学界及历史界对于柯灵乌历史哲学和史学理论的理解,大部分是取自于《历史的理念》一书,而诺克斯为此书所写的序言也深深影响我们对柯灵乌思想的观感,显然在学术史的意义上,诺克斯在“柯灵乌的研究史”中占有相当的地位。从学术史的角度出发来反省诺克斯的地位与角色,在“柯灵乌研究”上饶富趣味并且深具意义。我们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一是作为柯灵乌遗稿的整理者,诺克斯在整理、删编和出版的过程中,他相当程度地控制甚至垄断了柯灵乌思想的传布与流通。二是作为柯灵乌思想的诠释者,在他为《理念》所写的序言中,诺克斯自觉地要承担起这样的角色,他不只系统地分析、解释,甚至还大胆地评价和直接、无保留地批判了他老师的哲学思想。在柯灵乌死后,诺克斯自命为是他老师声名的卫护者,而学界也一直以“柯灵乌的学生和挚友”的身份授予诺克斯。因此对于柯灵乌思想的理解、评价、反省(甚至是批判)以及著作的传布(或出版),他似乎理所当然地被人(包括他自己)赋予一种特殊的、权威的解释者与支配者之地位。然而随着柯灵乌遗稿的出现与问世(1978,1980,1995),诺克斯过去被公认(或被定型)的权威地位和角色也随之而动摇。因此对于当初诺克斯对遗稿的整理、编辑、出版态度,以及对柯灵乌思想的理解和评价等等,在新史料出现之后,我们似乎应该重新做一番评估和反省。道森认为柯灵乌的形象在1978年已经出现了新、旧之分,并且由新史料所建构出的新形象要比过去更为完整与准确,对于历史哲学的讨论也将有一番新的面貌。
而戴维·包丘(David Boucher)的这篇文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供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在柯灵乌死后,关于他身后所留下为数众多的未出版手稿的处理过程,作者包丘在这篇文章中作了详尽地说明,给予我们一个新的角度来重新思考并认知诺克斯在当时所扮演的角色;而且在《历史的原理》的出版之后,补充了在“柯灵乌研究”知识地图上的重要缺块,使后人能更完整、全面地理解与把握柯灵乌的历史哲学思想。因此,包丘的这篇文章,在柯灵乌学术研究史上,既有着反诺克斯支配解释的意义,亦代表着对柯灵乌学术世界的另行理解,已然由遗稿重新展开。
作者现任教于Cardiff University,是柯灵乌学会(Collingwood Society)的发起人,并担任《柯灵乌研究》(Collingwood Study)主编。本文“The Significance of R.G.Collingwood’s Principles of History”原载于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58(1997),承蒙作者包丘教授慨允并授权译者翻译发表此文,并在书信联络过程中热情地协助译者,充分显示了一位学者的风范,谨此致上谢忱。(www.xing528.com)
——译者吴光明、汤炳文谨识
《历史的原理》(The Principles of History)[2]这一本书,柯灵乌将它视为是他主要的哲学事业,是他整个学思历程所预备完成的著作。此书原本分为三卷,[3]第一卷主要是讨论使历史科学成为一种特殊科学的各种特性;在第二卷中柯灵乌将历史学与其他科学做一比较;在第三卷中他想要研究历史和实际生活之间的关系。他考虑藉由简短地说明历史一词概念的各种不同意义而开始他的计划,第一卷分为四章:第一章集中于讨论与“剪贴历史”(scissors-andpaste history)有关的“证据”(evidence)[4]和“证言”(testimony);第二章他提出一种行动(或者是表现出思想的行动)的理论(theory of action),[5]它不同于过程或变迁的概念,这种概念与“假历史”(pseudo-history)相联系在一起。第三章则是讨论“重演”(reenactment),它相对于“死的过去的概念”(the idea of a dead past)。最后一章他论证了历史不同于其他假历史,它能够合法地宣称自己是一种心灵的科学。第二卷分为三章,第一章是讨论历史与自然科学两者之间不能互为简化。他也想要主张自然科学本身是历史的成就,因为它们依赖于观察和思想的历史事实。第二章是讨论历史和人文科学(如经济学),柯灵乌称它为假历史。在第三章中,他想要探究历史和哲学之间的关系。在第三卷中他想要论证历史克服了理论和实际之间的区别,重演克服了心灵与它的对象之间的二元论。他认为这将使他能够描述出历史道德和历史文明的特性,它们与功利主义的道德和文明是不同的。
他于1939年2月15日开始写《原理》一书,到了同月23日他已经完成前三章,一个月之后,3月26日和27日他开始写第四章,但是他无法整理出他对于过去的看法,以及历史与哲学之间的关系。他停笔于此,并且从未再回到这份手稿。我们现在所掌有《原理》的内容相当不同于原来的计划,他只写了三章,而第三章并没有包括对重演的重要讨论,另外还留有第四章开头的未完成的断简残篇。
在本文中,我想要着眼于为什么柯灵乌对于出版《原理》一书的明确授权,会被诺克斯和牛津大学出版社所忽视,另外我也会察看这份被重新发现的手稿的三个层面。在第二、三节中我会分别讨论历史的方法和历史的题材,我审查了由于诺克斯禁止出版《原理》一书,对于我们在解释柯灵乌的重要观念时,它在多大的程度上造成了许多混淆。《原理》一书的内容说明了《艺术的原理》(The Principles of Art)[6]和《形上学论》(An Essay on Metaphysics)对于理解柯灵乌后期的历史哲学是不可缺少,它们之间的关联由于《理念》一书是补缀而成而遭到曲解。
在本文的第四节中,我提出最重要的省略(柯灵乌从未回到这部分)是重演理论,重演与他的许多著作的任何其他方面比较起来,一直是被他的解释者放在他的历史哲学的中心。德瑞(W.H.Dray)的新书完全集中在这个主题,但是德瑞并没有及时看到《原理》,所以他没有将柯灵乌把历史的题材扩展至包含了情感对重演理论的意义纳入讨论。[7]重演理论不再能以《历史的理念》(The Idea of History)[8]书中的早期论证来支持,因为柯灵乌在《原理》中默认了他曾在《艺术》提出过的心灵理论。他需要一个新理论,但是可惜他没有提出,这个新理论必须要发展柯灵乌在《艺术》中所提出的关于情感和想象之间关系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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