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天官·冢宰》:“月終,則會(考核)其稍事(月俸)。歲終,則會其行事(業績)。”説明了官吏考核的内容。
1.政績考核
考課,“課”即課責、課試,“考”即定期稽核其治績。《周禮·天官·小宰》講到了判斷官吏治績的標準:“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善、敬、正”,主要是考課官吏的道德標準,而“能、法、辨”主要是考察其才幹和治能。對於現任官吏的考課項目,漢代注重的主要是行能、治效,對於官吏的德與才,即後世所謂“善”與“最”,當時尚無明確的區分。
各轄區内的租賦收入、户口增減,“盜賊”、治獄、農桑、灾害賑濟等情況以及行政效率的高低,都在考課範圍之内。《漢書·循吏傳》載:“(黄)霸以外寬内明得吏民心,户口歲增,治爲天下第一。”《韓延壽傳》載:“在東郡三歲,令行禁止,斷獄大減,爲天下最。”
考課不實則坐罪,如《後漢書·宋弘傳》:“(大司空宋弘)在位五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歸第。”《郭丹傳》:“(司徒郭丹)坐考隴西太守鄧融事無所據,策免。”
從居延漢簡資料來看,其主要反映了西北邊塞的考核制度,它與内郡的考核内容是不同的。主要是對官吏日常工作情況的考核,包括出勤的勞日、職守情況等。
2.軍事考核
“秋射”,史書稱爲“都試”,漢簡多稱“秋射”。“秋射”考核,在漢代已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每年舉行一次,時間在秋季,故曰秋射。在邊郡,重在“秋射”考核,檢驗訓練成績,有明確的考核時間、地點和規則。由“太守親躬其事”,各都尉具體負責。考核之前,先將“秋射”的時間、地點、規定和要求等,由太守府以“府書”形式下達到各塞、部、亭、隧,令其做好充分準備,届時參加考核,如下簡:
簡十六:五鳳二年九月庚辰朔己酉,甲渠候漢疆敢言之,府書曰:候長、士吏、蓬燧長以令秋射,署功勞,長吏雜試枲□ 6·5
秋射的比賽地點,從居延漢簡的“詣官射”可知應在“候官”所在地進行。
秋射有規定,發矢十二,以六爲程,過六賜勞十五日。下簡證之:
簡十七:右二千石令,詣書秋射贈 39·45(www.xing528.com)
簡十八:□建昭二年秋射,發矢十二,中矢,以令賜勞。 145·37
簡十九:功令第冊五候長、士吏皆試射,射去埻,弩力如發,弩發十二矢,中矢,六爲程,過六矢,賜勞十五日。 45·23
凡參加秋射考核者,如因故不能參加規定時間内的比賽,經允許可以另擇日期,“詣官”補射。如下簡:
簡二十:吞遠候長放,昨日詣官上功,不持射具,當會月廿日,部遠不及到部,謹持弩詣官射,七月丁亥蚤食入 203·18
秋射比賽後,候官把成績以部、燧等爲單位,編成秋射名籍,稱“秋射爰書名籍”,如:
簡二十一:●右秋以令射爰書名籍 E.P.T56:276
然後把爰書名籍上報給都尉府,如下簡:
簡二十二:□十月甲□□元行候事敢言之,都尉
□勞謹移射爰書,名籍一編□ 485·40
都尉府對秋射成績進行核實,要求候官對成績核實證明,然後呈報給都尉府。
簡二十三:甘露二年八月戊午朔丙戌,甲渠令史齊敢言之,第十九隧長敞自言,當以令秋射,署功勞,即石力發弩矢□弩臂皆應令,甲渠候漢彊、守令史齊署發中矢數于牒,它如爰書敢言之。E.P.T53:138
秋射制度在西北邊郡地區有效地實行,有利於提高漢代西北邊郡官吏進行軍事訓練的積極性。邊郡下層官吏升遷的主要途徑之一就是獲取勞績,而邊郡秋射“是一種考核制度,是考核戍吏勞績的一種方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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