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著名的《諫逐客書》中,已經出現“黔首”稱謂:“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衆,兵强則士勇。是以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衆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8〕看來“黔首”稱謂在秦統一之前已經使用。又《韓非子·忠孝》:“古者黔首悗密惷愚,故可以虚名取也。今民儇詗智慧,欲自用,不聽上,上必且勸之以賞然後可進,又且畏之以罰然後不敢退。”似透露“黔首”是較爲古久的稱謂。
天水放馬灘秦簡《日書》,年代被判定“形成先於墓葬前”。其中,“甲種是一種較早的本子;而乙種是墓主人抄於甲種後形成的一種抄本,其時代當在墓主生前時期,即公元前二三九年以前”。“甲種《日書》的字體有戰國古文之風”〔9〕,其中卻出現了“黔首”稱謂:
建日良日矣可爲嗇夫可以祝祠可以畜六生不可入黔首(14)
平日可取妻祝祠賜客可以入黔首作事吉|平旦生女日出生男夙食女莫食男日中女日西中男(16)〔10〕
這是秦王朝宣佈“更名民曰‘黔首’”之前,民間已經使用“黔首”稱謂的確定的實例。(www.xing528.com)
天水地方原本是秦國故地。關注秦統一之前已見“黔首”稱謂的事實,似不能排除“黔首”稱謂早先即在秦地通行的可能。《戰國策·魏策二》記載因“天大雨雪”,惠公爲魏惠王葬事“請弛期更日”諫太子:“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也,故使雪甚。因弛期而更爲日,此文王之義也。”〔11〕可知“黔首”的使用,戰國時期可能亦不限於秦地。《吴越春秋》與《越絶書》在齊魯人對話記録中均見“黔首”稱謂。〔12〕然而這兩種書成書年代較晚,不宜作爲説明“黔首”早期使用地域的證據。《禮記·祭義》亦見孔子言“黔首”。宋吴曾《能改齋漫録》卷一《事始》“民曰黔首”條寫道:“《史記·秦紀》:‘秦命民曰黔首。’然《禮·祭義》篇宰我問孔子,而孔子曰:‘因物之精,制爲之極,明命鬼神,以爲黔首則。’然則以黔首命民久矣。”以《禮記·祭義》爲據討論“黔首”稱謂之淵源的時間和空間條件,自然有必要考定《禮記》的成書年代。〔13〕《太平御覽》卷五三〇引《莊子》:“游島〔14〕問雄黄曰:‘今逐疫出魅,擊鼓呼噪,何也?’雄黄曰:‘黔首多疫,黄帝氏立巫咸,使黔首沐浴齋戒,以通九竅,鳴鼓振鐸,以動其心,勞形趨歩,以發陰陽之氣,飲酒茹蔥,以通五臟。夫擊鼓呼噪,逐疫出魅鬼,黔首不知以爲魅祟也。”“黔首”雖然出現,卻缺乏明瞭其時代的確證。
也許《七國考》作者董説的處理是合理的。《七國考》卷一〇《魏喪制》“更葬日”條引《國策》惠公諫太子故事言及“扶社稷、安黔首”。然而卷一一《魏兵制》“武力”條:“蘇秦説魏襄王曰:‘大王之卒,武力二十餘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厮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余按‘武力’即荀卿所謂魏氏武卒也。”“蒼頭、奮擊、厮徒”條:“詳見蘇秦説魏注云:蒼頭者,謂以青巾裹頭,以異於衆。唐王某《河清頌》云:‘魏立蒼頭,秦稱黔首。’厮徒者,謂養馬賤者亦爲兵陳。”所謂“魏立蒼頭,秦稱黔首”,已經大致區别秦魏制度。
不過,秦、晉有共通的語言文化背景〔15〕,較早開始的密切聯繫,也便利了文化的交融。“黔首”稱謂可能起初通行於秦、晉地方,除《戰國策·魏策二》惠公一例外,還有前引《韓非子·忠孝》語例可以證明。
“黔首”作爲社會稱謂,在成書於秦地的《吕氏春秋》中出現最爲密集,合計達21次之多。這一情形,也是我們在討論“黔首”原生地域和流行範圍時應當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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