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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結語:從辭例出發討論的結果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成後又蒙忠兵兄、程鵬萬兄和可晶兄審看,提出寶貴修改意見。對此種種,必須承認我暫時無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總之,本文的結論主要是從辭例出發進行討論的結果。

《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一輯》結語:從辭例出發討論的結果

“庖”是古代的常用詞,按理不會在先秦文字資料中如此罕見。如果本文的討論大致可信,則可知戰國時代的不少“庖”其實是以“爻”和从“爻”聲之字來表示的,衹是過去没有認識清楚而已。

但是本文對相關字形的分析方法、將相關辭例中的字讀爲“庖”,我仍然不敢説是必然正確的選擇。這是因爲考慮到如下幾點:第一,本文雖然努力考慮每一條相關辭例統一解釋的各種可能,但畢竟這些材料的性質跟辭例限制性相對較强的古書資料的性質有所不同,我對本文所臚列辭例的判斷、選擇很有可能會產生一定誤差,並不能保證一定符合事實。第二,本文討論的A、B、C三個主要字形的演變,雖然可以作出我認爲相對合理的解釋,但是這種解釋畢竟還缺乏字形上的堅强的確證。比如“爻”作爲全字聲符在楚文字中還没有變作類似“(乘)”形的可靠例子,也没有變作類似“衰”形(嚴格來説C形——尤其是C1——所从跟“衰”也是有距離的)的例子。我推測這是因爲偏旁和辭例的制約,使得A、C等形仍能表“庖”而不致誤認,但因爲字形的缺環,這也衹能是一種猜想。第三,本文對A、B、C的字形演變以B爲出發點,但是A、B二形主要出現在楚國徙都壽春之後的銅器上面,比包山楚簡的時代反來得晚。雖然我可以用晚期字形較早期字形在表音表義功能上更優的例子在古文字中並不罕見,而且C形除了C鼎之外全部是楚簡用字,毛筆文字發生字形譌變的可能比銅器銘文來得高等理由來作解釋,但反對拙説的人,畢竟仍可在以C或A爲較早形體的基礎上作出其他的釋讀。對此種種,必須承認我暫時無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總之,本文的結論主要是從辭例出發進行討論的結果。雖然現在對字形方面的一些細節難以作出完全合理的解釋,但如果將所有材料和全部問題放在一起考察研究,似乎又會發現本文的某些設想和解釋並非偶然巧合。所以本文的結論即使將來被新材料證明完全錯誤,從檢討資料和清理相關認識的角度看,大概也不會完全没有價值。如果本文的結論有成立的可能,我們將再次認識到:在考釋文字時,不能衹糾纏字形分析而低估辭例對釋字的重要性。

附記:本文構思時曾向裘錫圭先生請教,並和周忠兵、鄔可晶諸兄反復探討,他們既給了我很多啓發和幫助,也提出不少質難,讓我更加深入地思考相關問題。文成後又蒙忠兵兄、程鵬萬兄和可晶兄審看,提出寶貴修改意見。謹此致以衷心謝意!本文是2010年教育部社科青年項目(10YJC40034)和上海市社科青年項目(2010EYY003)的階段性成果。

2012年6月23日寫畢初稿

2012年6月28日二稿

2012年7月2日三稿

追記:

關於楚文字“大”旁可以變爲“文”形,“文”又訛爲“爻”的現象,蘇建洲先生有集中論述(見《楚文字“大”、“文”二字訛混現象補議》,《楚文字論集》,萬卷樓圖書殷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第475—478頁)。本文所舉施謝捷先生指出的睡虎地秦簡从“產”之“顔”例,此文已經舉出,並且補充了銀雀山漢簡《晏子》“顔”字寫法爲證。請讀者參看。建洲兄贈我大著,我卻没有及時仔細拜讀,以致失引其高見,很不應該。

蒙建洲兄閲看後賜告,包山簡遣册265號“大卯之金器”,劉國勝先生曾讀“大卯”爲“大牢”(“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6”學術研討會論文,武漢大學2006年11月,第166—170頁),後來則傾向於李家浩先生提出的“大庖”的讀法(劉國勝《包山二號楚墓遣册研究二則》,《考古》2010年第9期,第67—68頁;參看陳偉主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册[十四種]》,第128頁)。如李先生之説成立,265號簡文是使用了一個假借字表示“庖”,與本文所論用字不同。不過從遣册上下文看,簡文讀爲“大庖”不無疑問。“大庖”見《詩·小雅·車攻》,朱熹《詩集傳》等指出是“君庖也”,君庖所掌之用器何以成爲包山墓主人的隨葬器,尚待研究。所以“大牢”説似不宜斷然否定。當然,也不排除“大卯”另有解釋的可能。

又承蒙建洲兄和可晶兄分别賜告,宋左大師睪鼎銘用作“庖”的“胸”字,魏宜輝《説“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9月29日)和陳斯鵬等《新見金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5月,第132頁)已有正確釋寫。拙文注2當視爲他們意見的補充。

2012年7月9日

看校追記:

蘇建洲兄後來又提示我,清華簡《繫年》34號簡有一個加注“爻”聲的“保”字,其形與《古文四聲韻》卷三引《古老子》“抱”字形全同(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研讀劄記(二)》,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2011年12月29日;顔世鉉《試説清華竹書〈繫年〉中的兩個“保”字》,簡帛網,2012年1月4日),這是戰國簡从“爻”聲之字與“包”聲字相通的確證。謹此致謝。

但是本文對相關字形的分析方法、將相關辭例中的字讀爲“庖”,我仍然不敢説是必然正確的選擇。這是因爲考慮到如下幾點:第一,本文雖然努力考慮每一條相關辭例統一解釋的各種可能,但畢竟這些材料的性質跟辭例限制性相對較强的古書資料的性質有所不同,我對本文所臚列辭例的判斷、選擇很有可能會產生一定誤差,並不能保證一定符合事實。第二,本文討論的A、B、C三個主要字形的演變,雖然可以作出我認爲相對合理的解釋,但是這種解釋畢竟還缺乏字形上的堅强的確證。比如“爻”作爲全字聲符在楚文字中還没有變作類似“(乘)”形的可靠例子,也没有變作類似“衰”形(嚴格來説C形——尤其是C1——所从跟“衰”也是有距離的)的例子。我推測這是因爲偏旁和辭例的制約,使得A、C等形仍能表“庖”而不致誤認,但因爲字形的缺環,這也衹能是一種猜想。第三,本文對A、B、C的字形演變以B爲出發點,但是A、B二形主要出現在楚國徙都壽春之後的銅器上面,比包山楚簡的時代反來得晚。雖然我可以用晚期字形較早期字形在表音表義功能上更優的例子在古文字中並不罕見,而且C形除了C鼎之外全部是楚簡用字,毛筆文字發生字形譌變的可能比銅器銘文來得高等理由來作解釋,但反對拙説的人,畢竟仍可在以C或A爲較早形體的基礎上作出其他的釋讀。對此種種,必須承認我暫時無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總之,本文的結論主要是從辭例出發進行討論的結果。雖然現在對字形方面的一些細節難以作出完全合理的解釋,但如果將所有材料和全部問題放在一起考察研究,似乎又會發現本文的某些設想和解釋並非偶然巧合。所以本文的結論即使將來被新材料證明完全錯誤,從檢討資料和清理相關認識的角度看,大概也不會完全没有價值。如果本文的結論有成立的可能,我們將再次認識到:在考釋文字時,不能衹糾纏字形分析而低估辭例對釋字的重要性。

附記:本文構思時曾向裘錫圭先生請教,並和周忠兵、鄔可晶諸兄反復探討,他們既給了我很多啓發和幫助,也提出不少質難,讓我更加深入地思考相關問題。文成後又蒙忠兵兄、程鵬萬兄和可晶兄審看,提出寶貴修改意見。謹此致以衷心謝意!本文是2010年教育部社科青年項目(10YJC40034)和上海市社科青年項目(2010EYY003)的階段性成果。

2012年6月23日寫畢初稿

2012年6月28日二稿

2012年7月2日三稿

追記:

關於楚文字“大”旁可以變爲“文”形,“文”又訛爲“爻”的現象,蘇建洲先生有集中論述(見《楚文字“大”、“文”二字訛混現象補議》,《楚文字論集》,萬卷樓圖書殷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第475—478頁)。本文所舉施謝捷先生指出的睡虎地秦簡从“產”之“顔”例,此文已經舉出,並且補充了銀雀山漢簡《晏子》“顔”字寫法爲證。請讀者參看。建洲兄贈我大著,我卻没有及時仔細拜讀,以致失引其高見,很不應該。

蒙建洲兄閲看後賜告,包山簡遣册265號“大卯之金器”,劉國勝先生曾讀“大卯”爲“大牢”(“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6”學術研討會論文,武漢大學2006年11月,第166—170頁),後來則傾向於李家浩先生提出的“大庖”的讀法(劉國勝《包山二號楚墓遣册研究二則》,《考古》2010年第9期,第67—68頁;參看陳偉主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册[十四種]》,第128頁)。如李先生之説成立,265號簡文是使用了一個假借字表示“庖”,與本文所論用字不同。不過從遣册上下文看,簡文讀爲“大庖”不無疑問。“大庖”見《詩·小雅·車攻》,朱熹《詩集傳》等指出是“君庖也”,君庖所掌之用器何以成爲包山墓主人的隨葬器,尚待研究。所以“大牢”説似不宜斷然否定。當然,也不排除“大卯”另有解釋的可能。

又承蒙建洲兄和可晶兄分别賜告,宋左大師睪鼎銘用作“庖”的“胸”字,魏宜輝《説“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9月29日)和陳斯鵬等《新見金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5月,第132頁)已有正確釋寫。拙文注2當視爲他們意見的補充。

2012年7月9日

看校追記:

蘇建洲兄後來又提示我,清華簡《繫年》34號簡有一個加注“爻”聲的“保”字,其形與《古文四聲韻》卷三引《古老子》“抱”字形全同(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研讀劄記(二)》,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2011年12月29日;顔世鉉《試説清華竹書〈繫年〉中的兩個“保”字》,簡帛網,2012年1月4日),這是戰國簡从“爻”聲之字與“包”聲字相通的確證。謹此致謝。

文稿交出後,我又查到本文中提到《通鑑》著録的右中~鼎之“~”字尚兩見於戰國燕國戈銘(《集成》11292、《新收》979,二戈基本同銘,後者銘文存字不如前者多)。《集成》11292銘云:“二年叴具府受迕(御)~。(右)叴。”(釋字、斷句參看陳世輝、湯餘惠著《古文字學概要》,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4月,第260頁。)此字在戈銘中很可能也是用作“庖”的,“叴具府受御庖”就是叴具府發授給御庖的(格式猶秦兵器銘文多見的“武庫受屬邦”之類)。韓國兵器數見“大(太)官”鑄造兵器的例子,吴振武先生推測“太官鑄造兵器,至少與其自身的防衛有關係”(《新見十八年冢子韓矰戈研究——兼論戰國“冢子”一官的職掌》,陳昭容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一輯,中研院史語所,2007年9月,第329頁)。“御庖”需要使用兵器,可能也是出於類似的原因,衹不過它跟韓國的太官不同,不是自己鑄造兵器而是從叴具府那兒領受兵器。不過,“~”字在銘文中用爲“暴”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叴具府受御~”的意思也可能是叴具府發授(此戈以)御暴(《孟子·盡心下》:“孟子曰:‘古之爲關也,將以御暴。’”)。

承蒙吴振武先生、沈培先生、陳劍先生和吴良寶先生審看小文並提出寶貴意見,衷心感謝!

2012年10月4日

【注释】

〔1〕參看李剛《戰國銅器銘文“廚”字論略》對相關資料的綜述,《瀋陽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第165—167頁。爲圖簡便,本文正文行文對前輩、師友一概省略敬稱。

〔2〕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臨淄齊墓(第一集)》,文物出版社,2007年3月,第87—88頁。此字釋讀爲“庖”,是編者引裘錫圭意見。其説將字分析爲从“广”从“肉”,“缶”聲,“缶”、“包”上古音極近,故此字當爲“庖”之異構;又其説認爲字所从“广”旁反寫,故所謂“左師”也有可能當釋爲“右師”。今按,“广”旁可能應視作“勺”旁,字宜釋爲“胸”。古書“庖廚”之“庖”常作“胞”(如《莊子·庚桑楚》的“胞人”即“庖人”),因“庖”爲屠肉之所,故字从“肉”作(與“胞衣”之“胞”當視爲同形字),“胸”即這種“胞”的異體(齊國金文以从“革”从“陶”聲之字爲“鮑叔”之“鮑”,參看王輝編著:《古文字通假字典》,中華書局,2008年2月,第222頁;吴鎮烽:《鮑子鼎銘文考釋》,《中國歷史文物》2009年第2期,第51頁)。

〔3〕李學勤曾將20世紀八十年代發表的泌陽官莊北崗3號墓出土的平安君鼎器蓋銘文“憙”字上的合文釋讀爲“庖宰”,見《秦國文物的新認識》,收入《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第279—280頁。其説非是。李家浩曾將銘文改釋爲“冢子”合文(見《戰國時代的“冢”字》,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第7頁),我改釋爲“乳(孺)子”合文(《從戰國楚系“乳”字的辨釋談到戰國銘刻中的“乳(孺)子”》,“簡帛·經典·古史”國際論壇論文,香港浸會大學,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4〕前述諸説出處請參看程鵬萬《安徽壽縣朱家集出土青銅器銘文集釋》(下簡稱“程鵬萬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69—189頁。爲簡便起見,下文涉及這些學者對A字的考釋,皆請參看此書,不再出注。又董蓮池雖釋A字从“叕”,但讀爲“廚”,參看下文。

〔5〕周曉陸:《戰國楚壽春飤鼎跋》,《文物研究》編輯部編《文物研究》總第九輯,黄山書社,1994年11月,第204—207頁。

〔6〕劉洪濤:《釋“肙”》,武漢大學簡帛網,2011年8月1日首發。本文引劉洪濤説法皆出自此文,不再出注。

〔7〕《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二册第1029、1185頁。

文稿交出後,我又查到本文中提到《通鑑》著録的右中~鼎之“~”字尚兩見於戰國燕國戈銘(《集成》11292、《新收》979,二戈基本同銘,後者銘文存字不如前者多)。《集成》11292銘云:“二年叴具府受迕(御)~。(右)叴。”(釋字、斷句參看陳世輝、湯餘惠著《古文字學概要》,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4月,第260頁。)此字在戈銘中很可能也是用作“庖”的,“叴具府受御庖”就是叴具府發授給御庖的(格式猶秦兵器銘文多見的“武庫受屬邦”之類)。韓國兵器數見“大(太)官”鑄造兵器的例子,吴振武先生推測“太官鑄造兵器,至少與其自身的防衛有關係”(《新見十八年冢子韓矰戈研究——兼論戰國“冢子”一官的職掌》,陳昭容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一輯,中研院史語所,2007年9月,第329頁)。“御庖”需要使用兵器,可能也是出於類似的原因,衹不過它跟韓國的太官不同,不是自己鑄造兵器而是從叴具府那兒領受兵器。不過,“~”字在銘文中用爲“暴”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叴具府受御~”的意思也可能是叴具府發授(此戈以)御暴(《孟子·盡心下》:“孟子曰:‘古之爲關也,將以御暴。’”)。

承蒙吴振武先生、沈培先生、陳劍先生和吴良寶先生審看小文並提出寶貴意見,衷心感謝!

2012年10月4日

【注释】

〔1〕參看李剛《戰國銅器銘文“廚”字論略》對相關資料的綜述,《瀋陽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第165—167頁。爲圖簡便,本文正文行文對前輩、師友一概省略敬稱。

〔2〕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臨淄齊墓(第一集)》,文物出版社,2007年3月,第87—88頁。此字釋讀爲“庖”,是編者引裘錫圭意見。其説將字分析爲从“广”从“肉”,“缶”聲,“缶”、“包”上古音極近,故此字當爲“庖”之異構;又其説認爲字所从“广”旁反寫,故所謂“左師”也有可能當釋爲“右師”。今按,“广”旁可能應視作“勺”旁,字宜釋爲“胸”。古書“庖廚”之“庖”常作“胞”(如《莊子·庚桑楚》的“胞人”即“庖人”),因“庖”爲屠肉之所,故字从“肉”作(與“胞衣”之“胞”當視爲同形字),“胸”即這種“胞”的異體(齊國金文以从“革”从“陶”聲之字爲“鮑叔”之“鮑”,參看王輝編著:《古文字通假字典》,中華書局,2008年2月,第222頁;吴鎮烽:《鮑子鼎銘文考釋》,《中國歷史文物》2009年第2期,第51頁)。

〔3〕李學勤曾將20世紀八十年代發表的泌陽官莊北崗3號墓出土的平安君鼎器蓋銘文“憙”字上的合文釋讀爲“庖宰”,見《秦國文物的新認識》,收入《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第279—280頁。其説非是。李家浩曾將銘文改釋爲“冢子”合文(見《戰國時代的“冢”字》,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第7頁),我改釋爲“乳(孺)子”合文(《從戰國楚系“乳”字的辨釋談到戰國銘刻中的“乳(孺)子”》,“簡帛·經典·古史”國際論壇論文,香港浸會大學,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4〕前述諸説出處請參看程鵬萬《安徽壽縣朱家集出土青銅器銘文集釋》(下簡稱“程鵬萬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69—189頁。爲簡便起見,下文涉及這些學者對A字的考釋,皆請參看此書,不再出注。又董蓮池雖釋A字从“叕”,但讀爲“廚”,參看下文。

〔5〕周曉陸:《戰國楚壽春飤鼎跋》,《文物研究》編輯部編《文物研究》總第九輯,黄山書社,1994年11月,第204—207頁。

〔6〕劉洪濤:《釋“肙”》,武漢大學簡帛網,2011年8月1日首發。本文引劉洪濤説法皆出自此文,不再出注。

〔7〕《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二册第1029、1185頁。

〔8〕關於“集”的含義,參看程鵬萬書第173頁引朱德熙等説,第156頁引李零説,第157頁引劉國勝説。按這種含義的“集”,亦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昭王毁室》所記的職官“集人”,此字原整理者誤釋爲“”,此從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改釋(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20日),但董珊在“集人”後括注“宗人?”似不可從,“集人”疑即見於鄂君啓節的“集尹”;關於“俈”,程鵬萬書指出與包山楚簡常見的“俈+官名”的“俈”意義相同(第190頁),這種“俈”一般讀爲“造”,視爲中央的製造機構(參看陳穎飛:《從楚簡的“”、“俈”、“”等職官看楚國的這一系列機構》,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6月20日;劉信芳:《楚系簡帛釋例》,北京師範大學出版集團、安徽大學出版社,2011年12月,第52—53頁);關於“鳴夜”的含義,參看程鵬萬書第192頁。

〔9〕天津市文化局文物組:《天津市新收集的商周青銅器》,《文物》1964年第9期,第35—36頁轉第40頁。

〔10〕郭永秉:《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6月,第86頁。

〔11〕也有個别主張A、B爲一字的學者,將A和B都視爲从“叕”,如禤健聰:《釋戰國文字的“叕”》,陶新民主編《古籍研究2007年》(卷下),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85—188頁。但其説對B和下面舉到的C形而言不無疑點。

〔12〕高智:《〈包山楚簡〉文字校釋十四則》,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9月,第184—185頁。

〔8〕關於“集”的含義,參看程鵬萬書第173頁引朱德熙等説,第156頁引李零説,第157頁引劉國勝説。按這種含義的“集”,亦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昭王毁室》所記的職官“集人”,此字原整理者誤釋爲“”,此從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改釋(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20日),但董珊在“集人”後括注“宗人?”似不可從,“集人”疑即見於鄂君啓節的“集尹”;關於“俈”,程鵬萬書指出與包山楚簡常見的“俈+官名”的“俈”意義相同(第190頁),這種“俈”一般讀爲“造”,視爲中央的製造機構(參看陳穎飛:《從楚簡的“”、“俈”、“”等職官看楚國的這一系列機構》,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6月20日;劉信芳:《楚系簡帛釋例》,北京師範大學出版集團、安徽大學出版社,2011年12月,第52—53頁);關於“鳴夜”的含義,參看程鵬萬書第192頁。

〔9〕天津市文化局文物組:《天津市新收集的商周青銅器》,《文物》1964年第9期,第35—36頁轉第40頁。

〔10〕郭永秉:《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6月,第86頁。

〔11〕也有個别主張A、B爲一字的學者,將A和B都視爲从“叕”,如禤健聰:《釋戰國文字的“叕”》,陶新民主編《古籍研究2007年》(卷下),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85—188頁。但其説對B和下面舉到的C形而言不無疑點。

〔12〕高智:《〈包山楚簡〉文字校釋十四則》,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9月,第184—185頁。

〔13〕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第271頁“”字條。該條所收《古璽彙編》0637號字,右下非“刀”旁,與C字是否爲一字,當待考。又李守奎1997年寫成的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楚文字編與楚文字編歸字説明》已指出鑄客大鼎之字與包山簡字形爲一字,但尚未將上部視爲“衰”(參看程鵬萬書第184頁引)。

〔1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襄樊市考古隊、襄陽區文物管理處:《襄陽王坡東周秦漢墓》,科學出版社,2005年8月,第155—156頁。此鼎發表者將字上部隸定爲“叕”,似是認同A、C爲一字的。

〔15〕東陵鼎蓋圖像取自曹錦炎:《東陲鼎蓋考釋》,陝西省考古研究所、中國古文字研究會、中華書局編輯部合編《古文字研究》第十四輯,中華書局,1986年6月,第50頁。

〔16〕吴鎮烽編撰:《商周金文資料通鑑》(下簡稱“《通鑑》”),陝西省考古研究院,2011年。

〔17〕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36頁。劉彬徽、劉長武:《楚系金文彙編》,湖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5月,第27、30頁。

〔18〕曹錦炎:《東陲鼎蓋考釋》,《古文字研究》第十四輯,第45—46頁。包山簡、葛陵簡也多見地名“東陵”,鄭威認爲與《魏書·地形志中·潁州》所記北魏潁州南頓縣的東陵城有關,“即今阜陽市與新蔡縣之間的範圍内,東陵最初的得名或許也與此方位有關”(《楚“東陵”考》,武漢大學簡帛網,2008年1月4日),宋華强認爲其説“可以參考”(《新蔡葛陵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68頁)。其地與東陵鼎蓋銘的“東陵”是否一地似亦難肯定。

〔19〕吴鎮烽編撰:《商周金文資料通鑑》,第01635號。

〔20〕前引禤健聰《釋戰國文字的“叕”》一文也傾向於主張A、B、C爲一字的意見。

〔13〕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第271頁“”字條。該條所收《古璽彙編》0637號字,右下非“刀”旁,與C字是否爲一字,當待考。又李守奎1997年寫成的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楚文字編與楚文字編歸字説明》已指出鑄客大鼎之字與包山簡字形爲一字,但尚未將上部視爲“衰”(參看程鵬萬書第184頁引)。

〔1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襄樊市考古隊、襄陽區文物管理處:《襄陽王坡東周秦漢墓》,科學出版社,2005年8月,第155—156頁。此鼎發表者將字上部隸定爲“叕”,似是認同A、C爲一字的。

〔15〕東陵鼎蓋圖像取自曹錦炎:《東陲鼎蓋考釋》,陝西省考古研究所、中國古文字研究會、中華書局編輯部合編《古文字研究》第十四輯,中華書局,1986年6月,第50頁。

〔16〕吴鎮烽編撰:《商周金文資料通鑑》(下簡稱“《通鑑》”),陝西省考古研究院,2011年。

〔17〕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36頁。劉彬徽、劉長武:《楚系金文彙編》,湖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5月,第27、30頁。

〔18〕曹錦炎:《東陲鼎蓋考釋》,《古文字研究》第十四輯,第45—46頁。包山簡、葛陵簡也多見地名“東陵”,鄭威認爲與《魏書·地形志中·潁州》所記北魏潁州南頓縣的東陵城有關,“即今阜陽市與新蔡縣之間的範圍内,東陵最初的得名或許也與此方位有關”(《楚“東陵”考》,武漢大學簡帛網,2008年1月4日),宋華强認爲其説“可以參考”(《新蔡葛陵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68頁)。其地與東陵鼎蓋銘的“東陵”是否一地似亦難肯定。

〔19〕吴鎮烽編撰:《商周金文資料通鑑》,第01635號。

〔20〕前引禤健聰《釋戰國文字的“叕”》一文也傾向於主張A、B、C爲一字的意見。

〔21〕比如釋“叕”説對解釋B、C兩形較困難;釋“(乘)”説難以解釋C形;釋“衰”説難以解釋A、B兩形。

〔22〕董蓮池後來已改從吴振武釋“脀”之説(參看《新金文編》,第486頁)。

〔23〕《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一册第737頁。

〔24〕《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二册第1183頁。

〔25〕李家浩:《包山266號簡所記木器研究》,《李家浩自選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第224頁。參看禤健聰:《釋戰國文字的“叕”》,第187頁。

〔26〕參看吴曉懿:《〈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所見官名輯證》,簡帛網,2009年6月5日。

〔27〕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華書局,1986年5月,第42—43頁。

〔28〕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第29、64—65頁。

〔29〕關於膳夫的職能轉變,可參看李峰:《西周的政體:中國早期的官僚制度和國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0年8月,第96—97頁。

〔30〕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第407頁。

〔31〕參看王鳳陽:《古辭辨(增訂本)》,中華書局,2011年12月,第212頁。但王氏對“庖”、“廚”二詞所作具體的詞源分析,不一定正確,參看下文。

〔32〕劉信芳:《楚系簡帛釋例》,第15頁。

〔33〕湖北省荆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上册第355頁、下册圖版一三二。

〔21〕比如釋“叕”説對解釋B、C兩形較困難;釋“(乘)”説難以解釋C形;釋“衰”説難以解釋A、B兩形。

〔22〕董蓮池後來已改從吴振武釋“脀”之説(參看《新金文編》,第486頁)。

〔23〕《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一册第737頁。

〔24〕《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二册第1183頁。

〔25〕李家浩:《包山266號簡所記木器研究》,《李家浩自選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第224頁。參看禤健聰:《釋戰國文字的“叕”》,第187頁。

〔26〕參看吴曉懿:《〈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所見官名輯證》,簡帛網,2009年6月5日。

〔27〕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華書局,1986年5月,第42—43頁。

〔28〕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第29、64—65頁。

〔29〕關於膳夫的職能轉變,可參看李峰:《西周的政體:中國早期的官僚制度和國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0年8月,第96—97頁。

〔30〕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第407頁。

〔31〕參看王鳳陽:《古辭辨(增訂本)》,中華書局,2011年12月,第212頁。但王氏對“庖”、“廚”二詞所作具體的詞源分析,不一定正確,參看下文。

〔32〕劉信芳:《楚系簡帛釋例》,第15頁。

〔33〕湖北省荆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上册第355頁、下册圖版一三二。

〔34〕或以爲“大市”即《周禮·地官·司市》的“大市”,“”應讀爲《司市》“思次”之“思”(鄭注:“思次,若今市亭也。”),見陳偉主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册[十四種]》,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年12月第一版第二次印刷,第44頁。

〔35〕參看程鵬萬書第177—178、182、183頁。據黄錫全文轉引的何琳儀1986年寫成的《古璽雜識續》油印本,大概是何氏最早認爲此字應釋“肴”。何文未見。(www.xing528.com)

〔36〕古代脣音字和喉音字通轉之例甚多,可參看黄焯:《古今聲類通轉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6月,第171—183頁(“駁”字例見第171頁)。楚文字常以从“人”“爻”聲之字表示容貌之“貌”,見郭店簡《五行》32號簡(《郭店楚墓竹簡》,第150、153頁)、上博簡《孔子見季桓子》7號簡(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等。“貌”也是脣音字。趙彤對舌根音聲母字和脣音聲母字的交替現象作過解釋,認爲這是上古楚方言中發生了*Kw->*P-的演變,文中就舉到了“駁”从“爻”聲的例子,請參看《中古舌根聲母字和雙脣聲母字在戰國楚系文獻中的交替現象及其解釋》,《中國語文》2006年第3期,第249—255頁(趙文蒙沈培先生提示)。

〔34〕或以爲“大市”即《周禮·地官·司市》的“大市”,“”應讀爲《司市》“思次”之“思”(鄭注:“思次,若今市亭也。”),見陳偉主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册[十四種]》,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年12月第一版第二次印刷,第44頁。

〔35〕參看程鵬萬書第177—178、182、183頁。據黄錫全文轉引的何琳儀1986年寫成的《古璽雜識續》油印本,大概是何氏最早認爲此字應釋“肴”。何文未見。

〔36〕古代脣音字和喉音字通轉之例甚多,可參看黄焯:《古今聲類通轉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6月,第171—183頁(“駁”字例見第171頁)。楚文字常以从“人”“爻”聲之字表示容貌之“貌”,見郭店簡《五行》32號簡(《郭店楚墓竹簡》,第150、153頁)、上博簡《孔子見季桓子》7號簡(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等。“貌”也是脣音字。趙彤對舌根音聲母字和脣音聲母字的交替現象作過解釋,認爲這是上古楚方言中發生了*Kw->*P-的演變,文中就舉到了“駁”从“爻”聲的例子,請參看《中古舌根聲母字和雙脣聲母字在戰國楚系文獻中的交替現象及其解釋》,《中國語文》2006年第3期,第249—255頁(趙文蒙沈培先生提示)。

〔37〕周鳳五:《郭店〈性自命出〉“怒欲盈而毋暴”説》,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第185—186頁。上博簡《性情論》27號簡對應之文爲“慮欲淵而毋暴”,學者傾向於認爲這句是和《性自命出》“慮欲淵而毋僞”、“怒欲盈而毋暴”爲一句(參看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4月,第248頁),句中“暴”字原作,字形不甚清楚,但似乎可以辨出上部寫作“大”形,下从“火”(關於楚文字“暴”字上寫作“大”形,詳下文;从“火”的“暴”形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12月,下册第234頁)。

〔37〕周鳳五:《郭店〈性自命出〉“怒欲盈而毋暴”説》,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第185—186頁。上博簡《性情論》27號簡對應之文爲“慮欲淵而毋暴”,學者傾向於認爲這句是和《性自命出》“慮欲淵而毋僞”、“怒欲盈而毋暴”爲一句(參看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4月,第248頁),句中“暴”字原作,字形不甚清楚,但似乎可以辨出上部寫作“大”形,下从“火”(關於楚文字“暴”字上寫作“大”形,詳下文;从“火”的“暴”形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12月,下册第234頁)。

〔38〕周鳳五:《郭店〈性自命出〉“怒欲盈而毋暴”説》,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第185—186頁。上博簡《性情論》27號簡對應之文爲“慮欲淵而毋暴”,學者傾向於認爲這句是和《性自命出》“慮欲淵而毋僞”、“怒欲盈而毋暴”爲一句(參看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4月,第248頁),句中“暴”字原作,字形不甚清楚,但似乎可以辨出上部寫作“大”形,下从“火”(關於楚文字“暴”字上寫作“大”形,詳下文;从“火”的“暴”形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12月,下册第234頁)。

〔39〕魏宜輝:《楚系簡帛文字形體譌變分析》,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4月,第20頁。下引魏文中所摹《性自命出》字形似取自張守中等《郭店楚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0年5月,第210頁),此形跟原整理者釋文中所摹略有出入,當以張摹接近原形。

〔40〕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89—190頁。

〔41〕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15日。

〔38〕周鳳五:《郭店〈性自命出〉“怒欲盈而毋暴”説》,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第185—186頁。上博簡《性情論》27號簡對應之文爲“慮欲淵而毋暴”,學者傾向於認爲這句是和《性自命出》“慮欲淵而毋僞”、“怒欲盈而毋暴”爲一句(參看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4月,第248頁),句中“暴”字原作,字形不甚清楚,但似乎可以辨出上部寫作“大”形,下从“火”(關於楚文字“暴”字上寫作“大”形,詳下文;从“火”的“暴”形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12月,下册第234頁)。

〔39〕魏宜輝:《楚系簡帛文字形體譌變分析》,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4月,第20頁。下引魏文中所摹《性自命出》字形似取自張守中等《郭店楚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0年5月,第210頁),此形跟原整理者釋文中所摹略有出入,當以張摹接近原形。

〔40〕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89—190頁。

〔41〕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15日。

〔42〕陳劍後來對用爲“暴”的聲符的“”和用作“衛”的“”來源不同的看法又有所補充,參看《清華簡〈皇門〉“”字補説》,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2月4日;又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四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83—184頁。

〔43〕例引自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7月,第765頁。

k=114,pagenumber_book=109" class="picture_character" src="https://www.xing528.com/attached/image/20230512/333695/e30f08d4-5c15-4c63-9504-6f8e8405d4a4.jpg">”和用作“衛”的“ ”來源不同的看法又有所補充,參看《清華簡〈皇門〉“ ”字補説》,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2月4日;又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四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83—184頁。

多半曾置用於燕國(但原未必爲燕國所造)。所謂的“ 于大命”的 宇以及包山楚簡、秦封泥用作“巷”之字的聲旁爲一字。關於這些字,學者多已據相家巷秦封泥“永巷”之“巷”字的寫法正確釋出,較早的論著有白於藍:《釋包山楚簡中的“巷”字》,《殷都學刊》1997年第3期,第44—45頁;趙平安:《釋包山楚簡中的“ ”和“ ”》,原載《考古》1998年第5期,收入氏著《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商務印書館,2009年12月,第339—342頁;關於相關字形的分析,可參看李學勤:《秦封泥與齊陶文中的“巷”字》,原載《陝西歷史博物館館刊》第8輯,收入氏著《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4月,第190—192頁。“尊”字原亦多誤釋,關於此字可參看《郭店楚墓竹簡》,第174頁注釋[一]引“裘按”;劉國勝:《信陽長臺關楚簡〈遣策〉編聯二題》,《江漢考古》2001年第3期,第67頁。此字和郭店簡《尊德義》的“尊”字寫法不同處僅在於把“酉”旁寫在“灷”的上下兩個偏旁之間。

〔49〕此銘“陽曲”二字原作合文,戰國銅器和貨幣銘文中的陽曲,參看吴振武:《談戰國貨幣銘文中的“曲”字》,《中國錢幣》1993年第2期,第16—17頁。“芾”字,過去多誤釋或漏釋,字當與伯簋銘(《集成》4331)“又(有)于大命”的宇以及包山楚簡、秦封泥用作“巷”之字的聲旁爲一字。關於這些字,學者多已據相家巷秦封泥“永巷”之“巷”字的寫法正確釋出,較早的論著有白於藍:《釋包山楚簡中的“巷”字》,《殷都學刊》1997年第3期,第44—45頁;趙平安:《釋包山楚簡中的“”和“”》,原載《考古》1998年第5期,收入氏著《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商務印書館,2009年12月,第339—342頁;關於相關字形的分析,可參看李學勤:《秦封泥與齊陶文中的“巷”字》,原載《陝西歷史博物館館刊》第8輯,收入氏著《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4月,第190—192頁。“尊”字原亦多誤釋,關於此字可參看《郭店楚墓竹簡》,第174頁注釋[一]引“裘按”;劉國勝:《信陽長臺關楚簡〈遣策〉編聯二題》,《江漢考古》2001年第3期,第67頁。此字和郭店簡《尊德義》的“尊”字寫法不同處僅在於把“酉”旁寫在“灷”的上下兩個偏旁之間。

〔50〕黄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印書館,2007年5月,第一册第772頁。但此書以“”爲人名則非。上博簡《弟子問》8號簡有一個从“水”从“”聲的字(參看李守奎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第473、924頁),陳劍認爲是“啜(?)水”合文(《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陳斯鵬則以字爲“澆”字異構(《讀〈上博竹書(五)〉小記》,簡帛網,2006年4月1日),《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取後説。按《弟子問》此字讀爲“啜水”雖於文義甚佳,但文字學根據尚嫌薄弱,讀爲“澆”似乎文義又不够好。此字與襄公鼎的“”字不知有無關係;如有關係,文句當如何解釋,待考。

〔51〕李家浩:《戰國官印考釋(兩篇)》,《語言研究》1987年第1期,第122—124頁。

〔52〕朱德熙、裘錫圭:《戰國銅器銘文中的食官》,《朱德熙文集》第五卷,商務印書館,1999年9月,第86頁;羅紅俠:《青銅器銘文中的食官考》,《文博》2010年第4期,第62頁。

〔53〕以“某地共”表示器物進貢的例子,在漢代銅器銘文中有其例,如九江共鐘的“九江共”;又如滿城漢墓出土中山國御銅金雍甗有“趙獻”二字銘文,也是類似的情況,皆參看徐正考:《漢代青銅器銘文綜合研究》,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92頁。

〔54〕參看吴振武:《談戰國貨幣銘文中的“曲”字》,第16頁。

〔55〕吴良寶:《戰國布幣四考》,《考古與文物》叢刊第四號《古文字論集(二)》,《考古與文物》編輯部2001年9月;《戰國金文考釋兩篇》,《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2期,第22頁。

〔50〕黄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印書館,2007年5月,第一册第772頁。但此書以“”爲人名則非。上博簡《弟子問》8號簡有一個从“水”从“”聲的字(參看李守奎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第473、924頁),陳劍認爲是“啜(?)水”合文(《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陳斯鵬則以字爲“澆”字異構(《讀〈上博竹書(五)〉小記》,簡帛網,2006年4月1日),《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取後説。按《弟子問》此字讀爲“啜水”雖於文義甚佳,但文字學根據尚嫌薄弱,讀爲“澆”似乎文義又不够好。此字與襄公鼎的“”字不知有無關係;如有關係,文句當如何解釋,待考。

〔51〕李家浩:《戰國官印考釋(兩篇)》,《語言研究》1987年第1期,第122—124頁。

〔52〕朱德熙、裘錫圭:《戰國銅器銘文中的食官》,《朱德熙文集》第五卷,商務印書館,1999年9月,第86頁;羅紅俠:《青銅器銘文中的食官考》,《文博》2010年第4期,第62頁。

〔53〕以“某地共”表示器物進貢的例子,在漢代銅器銘文中有其例,如九江共鐘的“九江共”;又如滿城漢墓出土中山國御銅金雍甗有“趙獻”二字銘文,也是類似的情況,皆參看徐正考:《漢代青銅器銘文綜合研究》,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92頁。

〔54〕參看吴振武:《談戰國貨幣銘文中的“曲”字》,第16頁。

〔55〕吴良寶:《戰國布幣四考》,《考古與文物》叢刊第四號《古文字論集(二)》,《考古與文物》編輯部2001年9月;《戰國金文考釋兩篇》,《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2期,第22頁。

〔56〕《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六册第4989頁。器主之名舊釋“裙”。周忠兵兄告訴我,此字寫法與中山王方壺“㝨”字寫法相同(參看張守中撰集:《中山王器文字編》,中華書局,1981年5月,第66頁),甚是,今從其説改釋。

〔57〕《古文字譜系疏證》,第一册第771頁。

〔58〕湯志彪:《三晉文字編》,吉林大學2009年博士學位論文,第523頁。

〔59〕這種形制的鼎,還有鳳翔野狐溝1號戰國秦墓出土的銅鼎和泌陽官莊3號戰國秦墓出土的二十八年平安君鼎。這兩件鼎,前一件是中山國的(李學勤:《秦國文物的新認識》,《新出青銅器研究》,第277頁,此書第277頁和第278頁有這兩件鼎的圖像),後一件的國别則有争論,吴良寶以爲鼎銘的平安君屬衛國或魏國的可能性都存在(《平安君鼎國别研究評議》,《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9年第4期,第81—86頁)。可見這類鼎式是戰國時代習見的。

〔60〕裘錫圭:《戰國貨幣考(十二篇)·十二 明刀“中”字考》,《古文字論集》,1992年8月,第445—447頁。

〔61〕《楚系簡帛文字形體譌變分析》,第21頁

〔62〕故宫博物院編:《古璽彙編》,文物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70頁。

〔63〕故宫博物院編:《古璽文編》,文物出版社,1981年10月,第483頁。

〔64〕方介堪編纂、張如元整理:《璽印文綜》,上海書店出版社,1989年3月,第526頁。

〔65〕羅福頤編:《漢印文字徵》,文物出版社,1978年9月,卷三·一二。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8月,第220、541頁。魏宜輝上引文中所指出的後世“學”的俗體“李”,就來自秦漢隸書中的這種寫法。

〔66〕器形見《商周金文資料通鑑》第01452號。

〔67〕《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二册第1112頁。

〔68〕李守奎:《楚文字編》,第508頁。看校時按:蒙周波提示,湯志彪《三晉文字編》(吉林大學2009年博士學位論文)第531頁已正確釋出“身”字。但此銘很難肯定是三晉文字。

〔69〕李守奎:《楚文字編》,第830頁。

〔70〕高明編著:《古陶文彙編》,中華書局,1990年3月,第83、508—510頁。

〔71〕楚文字“文”旁加飾筆之例尚可參清華簡《繫年》124號“虔”字的寫法(在象左右手臂的筆畫上各加兩道短斜筆),同書119號的“虔”字則作普通之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中西書局,2011年12月,下册第228頁)。

〔72〕陳劍:《上博簡〈子羔〉、〈從政〉篇的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簡帛研究網,2003年5月30日;周鳳五:《讀上博楚竹書〈從政(甲篇)〉札記》,簡帛研究網,2003年6月5日。

〔73〕李守奎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473、379頁;《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下册第234頁。

〔74〕李守奎:《楚文字編》,第788頁。

〔75〕張光裕等主編:《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藝文印書館,1997年1月,第191頁。

〔76〕也不排除加了這種飾筆有使字形上部跟象四筆交叉的“爻”字靠攏的作用。所以李零認爲字从二“爻”的意見未必完全符合事實,但也並非没有合理的地方。

〔77〕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609頁。

〔78〕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317、1108—1109頁。

〔79〕參看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暨車馬制度研究》引各家關於此字的説法,科學出版社,2011年7月,第79—80頁。或以爲此字从“叕”,然於各處辭例難以講通,似不可信。

〔80〕張光裕等主編:《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第62頁;參看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317頁。滕書所列與此形寫法相同的新蔡葛陵楚簡零·三七七之例,經核對圖版知其摹寫有誤,故不取。

〔81〕荆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圖版第77頁,釋文注釋第193頁。

〔82〕荆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釋文注釋第200頁注[四]引“裘按”。

〔83〕劉洪濤認爲《顔淵問於孔子》1號簡之字“最上部的‘宀’字形爲‘厂’字形改變位置和書寫角度的寫法”,按“宀”旁是否由“彦”所从的“厂”形變來,有待進一步研究。

〔84〕參看張守中:《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4年2月,第142頁。

〔85〕董珊《吴王者彶虘虐劍銘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0月2日)文後評論,2009年10月2日。

〔86〕李守奎《楚文字編》將此字上部隸定爲“乘”(第376頁,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亦作相同隸定形),其實並無必要,此字可徑釋爲“產”(此字用爲人名,同人之名在116號簡中寫作普通的“產”形)。

〔87〕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圖版第76頁。

〔88〕《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680頁。此書列該字爲存疑字。

〔89〕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第278、821頁。

〔90〕張世超等:《金文形義通解》,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下册第2971頁。

〔56〕《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六册第4989頁。器主之名舊釋“裙”。周忠兵兄告訴我,此字寫法與中山王方壺“㝨”字寫法相同(參看張守中撰集:《中山王器文字編》,中華書局,1981年5月,第66頁),甚是,今從其説改釋。

〔57〕《古文字譜系疏證》,第一册第771頁。

〔58〕湯志彪:《三晉文字編》,吉林大學2009年博士學位論文,第523頁。

〔59〕這種形制的鼎,還有鳳翔野狐溝1號戰國秦墓出土的銅鼎和泌陽官莊3號戰國秦墓出土的二十八年平安君鼎。這兩件鼎,前一件是中山國的(李學勤:《秦國文物的新認識》,《新出青銅器研究》,第277頁,此書第277頁和第278頁有這兩件鼎的圖像),後一件的國别則有争論,吴良寶以爲鼎銘的平安君屬衛國或魏國的可能性都存在(《平安君鼎國别研究評議》,《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9年第4期,第81—86頁)。可見這類鼎式是戰國時代習見的。

〔60〕裘錫圭:《戰國貨幣考(十二篇)·十二 明刀“中”字考》,《古文字論集》,1992年8月,第445—447頁。

〔61〕《楚系簡帛文字形體譌變分析》,第21頁

〔62〕故宫博物院編:《古璽彙編》,文物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70頁。

〔63〕故宫博物院編:《古璽文編》,文物出版社,1981年10月,第483頁。

〔64〕方介堪編纂、張如元整理:《璽印文綜》,上海書店出版社,1989年3月,第526頁。

〔65〕羅福頤編:《漢印文字徵》,文物出版社,1978年9月,卷三·一二。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8月,第220、541頁。魏宜輝上引文中所指出的後世“學”的俗體“李”,就來自秦漢隸書中的這種寫法。

〔66〕器形見《商周金文資料通鑑》第01452號。

〔67〕《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二册第1112頁。

〔68〕李守奎:《楚文字編》,第508頁。看校時按:蒙周波提示,湯志彪《三晉文字編》(吉林大學2009年博士學位論文)第531頁已正確釋出“身”字。但此銘很難肯定是三晉文字。

〔69〕李守奎:《楚文字編》,第830頁。

〔70〕高明編著:《古陶文彙編》,中華書局,1990年3月,第83、508—510頁。

〔71〕楚文字“文”旁加飾筆之例尚可參清華簡《繫年》124號“虔”字的寫法(在象左右手臂的筆畫上各加兩道短斜筆),同書119號的“虔”字則作普通之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中西書局,2011年12月,下册第228頁)。

〔72〕陳劍:《上博簡〈子羔〉、〈從政〉篇的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簡帛研究網,2003年5月30日;周鳳五:《讀上博楚竹書〈從政(甲篇)〉札記》,簡帛研究網,2003年6月5日。

〔73〕李守奎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473、379頁;《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下册第234頁。

〔74〕李守奎:《楚文字編》,第788頁。

〔75〕張光裕等主編:《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藝文印書館,1997年1月,第191頁。

〔76〕也不排除加了這種飾筆有使字形上部跟象四筆交叉的“爻”字靠攏的作用。所以李零認爲字从二“爻”的意見未必完全符合事實,但也並非没有合理的地方。

〔77〕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609頁。

〔78〕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317、1108—1109頁。

〔79〕參看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暨車馬制度研究》引各家關於此字的説法,科學出版社,2011年7月,第79—80頁。或以爲此字从“叕”,然於各處辭例難以講通,似不可信。

〔80〕張光裕等主編:《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第62頁;參看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317頁。滕書所列與此形寫法相同的新蔡葛陵楚簡零·三七七之例,經核對圖版知其摹寫有誤,故不取。

〔81〕荆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圖版第77頁,釋文注釋第193頁。

〔82〕荆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釋文注釋第200頁注[四]引“裘按”。

〔83〕劉洪濤認爲《顔淵問於孔子》1號簡之字“最上部的‘宀’字形爲‘厂’字形改變位置和書寫角度的寫法”,按“宀”旁是否由“彦”所从的“厂”形變來,有待進一步研究。

〔84〕參看張守中:《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4年2月,第142頁。

〔85〕董珊《吴王者彶虘虐劍銘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0月2日)文後評論,2009年10月2日。

〔86〕李守奎《楚文字編》將此字上部隸定爲“乘”(第376頁,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亦作相同隸定形),其實並無必要,此字可徑釋爲“產”(此字用爲人名,同人之名在116號簡中寫作普通的“產”形)。

〔87〕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圖版第76頁。

〔88〕《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680頁。此書列該字爲存疑字。

〔89〕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第278、821頁。

〔90〕張世超等:《金文形義通解》,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下册第29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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