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
甲、乙本中衹有第二個“凡”字書寫正確,而其他“凡”字皆爲相同的訛形,可見二者在字形上有着明顯的承接性,如下表。李孟濤曾對此進行論述,這裏不再重複。〔12〕
2.也
2.也
甲、乙兩本的“也”字作、形是比較特别的,而甲、乙兩本這種形體的“也”有明顯的繼承性。
甲、乙兩本的“也”字作、形是比較特别的,而甲、乙兩本這種形體的“也”有明顯的繼承性。
可見,甲、乙兩抄本之間有着很大的相關性。在此基礎上,我們再從文字書寫形式上證明甲本應該是以乙本爲底本抄寫的謄清本。
3.語
“語”字在甲、乙本中頻見,我們把“語”字按甲、乙本中對應位置列舉出來:
可見,甲、乙兩抄本之間有着很大的相關性。在此基礎上,我們再從文字書寫形式上證明甲本應該是以乙本爲底本抄寫的謄清本。
3.語
“語”字在甲、乙本中頻見,我們把“語”字按甲、乙本中對應位置列舉出來:
從上表可見,在甲本中“語”字寫作从“言”从“吾”的僅一例,除簡9、簡10殘去一個“語”字不知情況,其他均無“口”符。上文已證明乙本是由兩個抄手完成抄寫,省去“口”符是乙本中兩個抄手書寫差異中很重要的一個特徵,即B組字迹不用羨符“口”。而甲本自始至終是由一個抄手完成的抄寫,他在抄寫過程中,在甲本相應位置的“語”字,出現了與乙本相同的簡省“口”符的特徵。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應該是甲本依照乙本抄寫時受其影響造成的。這也説明何有祖所言“兩抄本互不關聯”的觀點是需要商榷的。
4.辟
從上表可見,在甲本中“語”字寫作从“言”从“吾”的僅一例,除簡9、簡10殘去一個“語”字不知情況,其他均無“口”符。上文已證明乙本是由兩個抄手完成抄寫,省去“口”符是乙本中兩個抄手書寫差異中很重要的一個特徵,即B組字迹不用羨符“口”。而甲本自始至終是由一個抄手完成的抄寫,他在抄寫過程中,在甲本相應位置的“語”字,出現了與乙本相同的簡省“口”符的特徵。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應該是甲本依照乙本抄寫時受其影響造成的。這也説明何有祖所言“兩抄本互不關聯”的觀點是需要商榷的。(www.xing528.com)
4.辟
甲、乙兩本中“辟”字也有明顯的繼承性,如下:甲、乙兩本中第一個“辟”字寫法一致,中間均从一個“口”,而其他的則都是从兩個“口”。所以,甲、乙兩本之間是密切相關的,應該是其中一個抄本以另一個抄本爲底本。
甲、乙兩本中“辟”字也有明顯的繼承性,如下:甲、乙兩本中第一個“辟”字寫法一致,中間均从一個“口”,而其他的則都是从兩個“口”。所以,甲、乙兩本之間是密切相關的,應該是其中一個抄本以另一個抄本爲底本。
此外,乙本簡8上第一個“辟”字所从的“尸”部作,其他的“辟”字“尸”部書寫統一,而甲本中“辟”字的寫法就較爲統一。
5.耑、而
此外,乙本簡8上第一個“辟”字所从的“尸”部作,其他的“辟”字“尸”部書寫統一,而甲本中“辟”字的寫法就較爲統一。
5.耑、而
乙本中簡9“耑”字與“而”字的寫法是值得注意的。由於乙本B組字迹的抄手所抄簡文缺失,使我們無法對“耑”與“而”進行更多的比較,不過,僅就這兩個字而言,其書寫方法是不一致的。“書寫特徵”並不是判定同一抄手的唯一標準,但它在字迹判定過程中往往有“一字千金”的價值。乙本B組字迹的抄手把“而”字寫作,將“耑”字寫作。我們知道,抄手的用字習慣是相對穩定的,若用字迹的書寫習慣來推測,如果“而”字作是該抄手書寫習慣,那麽其對“耑”字的書寫應該作一類的形體。當然這樣的推測也是可逆的,若該抄手將“耑”字寫作是其書寫習慣,則“而”字就應該寫作形。這兩個字反映出的兩種可能,總有一種寫法是反映了底本的書寫特徵,而乙本B組字迹的抄手也未轉换完全。不過,這些用字不統一的現象在甲本抄手進行抄寫時都得以解決了。
6.見、視
乙本中簡9“耑”字與“而”字的寫法是值得注意的。由於乙本B組字迹的抄手所抄簡文缺失,使我們無法對“耑”與“而”進行更多的比較,不過,僅就這兩個字而言,其書寫方法是不一致的。“書寫特徵”並不是判定同一抄手的唯一標準,但它在字迹判定過程中往往有“一字千金”的價值。乙本B組字迹的抄手把“而”字寫作,將“耑”字寫作。我們知道,抄手的用字習慣是相對穩定的,若用字迹的書寫習慣來推測,如果“而”字作是該抄手書寫習慣,那麽其對“耑”字的書寫應該作一類的形體。當然這樣的推測也是可逆的,若該抄手將“耑”字寫作是其書寫習慣,則“而”字就應該寫作形。這兩個字反映出的兩種可能,總有一種寫法是反映了底本的書寫特徵,而乙本B組字迹的抄手也未轉换完全。不過,這些用字不統一的現象在甲本抄手進行抄寫時都得以解決了。
6.見、視
乙本簡11上的“見”字作,與“視”同形。甲本簡12上“見”字有兩種寫法作。雖説戰國文字中“見”、“視”兩形常混,不過,甲本有意對“見”與“視”字的書寫加以區别,這也是值得注意的現象。正是甲本抄手的這種有意區分,使我們不能低估了他的文化水平。如下表:
乙本簡11上的“見”字作,與“視”同形。甲本簡12上“見”字有兩種寫法作。雖説戰國文字中“見”、“視”兩形常混,不過,甲本有意對“見”與“視”字的書寫加以區别,這也是值得注意的現象。正是甲本抄手的這種有意區分,使我們不能低估了他的文化水平。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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