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情形有四种: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是11个月。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直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止。
对于不满1年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问题,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超过1年以后的时间段是否同样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各地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法院支持双倍工资,有的法院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www.xing528.com)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用了一个词“视为”。既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实际又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否主张2倍工资,有待相关司法解释的回答。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直到续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时为止。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从法理上说,直到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为止,用人单位都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这个支付期限是不确定的,对用人单位来说,一旦发生仲裁和诉讼,付出的代价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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