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用人单位有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补偿金?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经邻居提醒,王某获知公司当时签订的合同是违法的,遂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公司以签订合同时王某是同意的,并且离职系王某单方提出的,故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王某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于法有据的,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补偿金?

案例:

2011年7月27日,王某入职到某公司任保安员,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2011年7月27日至2012年7月26日止,其中试用期3个月;公司安排王某按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工作;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王某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

公司在合同末尾添加了如下内容:王某自愿放弃公司所提供的五项社会保险待遇。王某签字认可。后经邻居提醒,王某获知公司当时签订的合同是违法的,遂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公司以签订合同时王某是同意的,并且离职系王某单方提出的,故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公司的做法对吗?

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本案中,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www.xing528.com)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违法的地方:

1.试用期的约定过长。双方签订的是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却约定3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公司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强制性义务,公司却未缴纳,属于违法行为。

王某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于法有据的,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