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确定多个污染者责任及权益保护方案

如何确定多个污染者责任及权益保护方案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如果污染者之间有意思联络,则不是本条调整的范围,应由《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调整,构成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确定多个污染者责任及权益保护方案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

1.本条规定的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之间不存在污染环境的意思联络。如果污染者之间有意思联络,则不是本条调整的范围,应由《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调整,构成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污染者对外应承担按份责任。环境污染中原因力的确定比较复杂,具体到确定责任大小,应考虑污染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多种因素。

3.关于如何判断污染者承担责任的份额问题。污染者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主要是污染者的行为在导致损害的结果中所占的原因力的比例。环境污染中原因力的确定比较复杂,具体到确定责任大小,应考虑污染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www.xing528.com)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是指导致损害结果的污染物的种类,如一家企业既排放甲类有害物质又排放乙类有害物质,在确定致害污染物只是甲类有害物质的情况下,只考虑甲类有害物质的排放来确定。

排放量的概念是排放污染物总量乘以排放浓度,如一家企业排放污水10吨,浓度是0.1%,另一家企业排放污水5吨,浓度是0.2%,排放量的计算是排放污水总量乘以排放浓度,并非单指排放污水总量。突发事故的排污量可以参照监测数据,累积型的排污量可以以排污单位申报量、日常监测数据、环保部门监测数据、物量核算等方式确定。

另外,在确定责任大小时不仅仅只考虑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两种因素,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排放地距离、排放持续时间、污染物的致害程度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