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干将莫邪[1]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2]。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3]。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4],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5]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6],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7]。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8]。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9]。”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10]。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11]王,王头随坠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辨。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注释】
[1]干将莫邪(yé):本篇选自《搜神记》。故事最早见于《列异传》,题目是后加的。干将,春秋时吴国人,中国古代传说中造剑的名匠。莫邪,传说中干将的妻子。
[2]重(chóng)身:指怀孕。当产:临产。
[3]相(xiàng):察看。
[4]比(bì):及,等到。
[5]睹:看见。低:应作“砥”,柱下石。(www.xing528.com)
[6]眉间广尺:两眉之间宽广足有一尺。
[7]亡去:逃走。行歌:边走边唱。
[8]立僵:指尸体僵直地立着而不倒。
[9]镬(huò):锅一类的器物。
[10]踔(chuō):跳。嗔(chēn):睁大眼睛瞪人。
[11]拟:对准。
导读
干宝(?—336),字令升,新蔡(今属河南)人,东晋史学家。《晋书·干宝传》说他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神祗(qí)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作品所记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一部分属于民间传说,是一部记录古代民间传说中神奇怪异故事的小说集。现存20卷,后人撰集而成,有大小故事454个。内容上,《搜神记》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古代人民反抗压迫、为民除害的英雄事迹,讴歌了他们勤劳勇敢的优良品质。这些内容成为了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上,故事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设想奇幻,极具浪漫色彩。作为我国志怪小说的代表,它对后世的唐传奇等许多小说及戏曲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干将莫邪》以短小的篇幅、完整的情节,精巧的结构,为我们述说了一个复仇的故事。作品塑造了几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这些形象暴露了统治阶级的残酷,歌颂了反抗者的斗争精神,这种精神一直为世人所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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