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姆
小孩子们爱听关于长辈的故事,想知道他们做小孩子的时候到底什么样,这样可以驰骋想象,对于他们从未见过、只在大人们传说中听过的某位叔爷爷、老奶奶进行一番遐想。正是出于这种心情,不久前一天晚上,我的一双小儿女偎在我的身边,听我讲他们曾外祖母菲尔德的故事:她住在诺福克郡的一所大宅子里(那可比他们和爸爸住的房子要大上一百倍),那个宅子恰好又是(至少,在那一带乡间,大家都这么相信)他们最近念过的歌谣《林中小儿》里那段悲剧故事[1]的发生地点。不管怎么说,那一双兄妹,他们那狠心的叔叔,还有那红胸脯的知更雀,整个故事都原原本本雕刻在那大厅壁炉面的嵌板上,清清楚楚,一点不差。可是,以后来了一位煞风景的阔佬,把那块雕花嵌板拆下来,换上另一块时新样式的大理石壁炉面,这么一来,什么故事都没有了。
听到这里,爱丽丝脸上做出一副像煞她亲爱的母亲那样的表情,那么温柔可爱,简直说不上是责怪了。然后,我接下去说,他们的曾外祖母菲尔德信教多么虔诚,为人多么善良,如何受到人人敬爱,虽然她并不是那所大宅子的主人,只是受人之托代为看管,因为主人在邻郡买了一所更时新更讲究的宅院,也就在那里定居,而把老宅子交给了她(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她也可以说是这所旧宅子的主人);然而,她在那里居住时的神色,就像那宅子属于她自己似的,只要她活着,总要让它多多少少还保持着大门大户的气派;自然,那宅子后来还是破败了,眼看就要倒塌了,它那些古老的装饰部件统统都拆了下来,运到主人的新宅院里,重新安装起来,但是看起来很别扭,仿佛什么人把他们最近参观过的那些古墓葬从大寺中搬走,竖立在某位贵妇人的金碧辉煌的客厅里。
听到这里,约翰笑了,好像说:“真蠢!”我接着又说,曾外祖母死的时候,方圆多少里的人都来参加葬礼,穷人们全来了,也有些绅士,向她的亡灵致敬,因为她是一位善良、虔诚的人——她是那么虔诚,全部诗篇,嘿,还有大半部《新约》,她都能背得下来。听到这里,小爱丽丝吃惊得摊开了她的一双小手。然后,我告诉他们:曾外祖母个子高高、身材挺直、风度娴雅,在她年轻的时候,大家说她跳舞跳得最好——听到这里,爱丽丝那小小的右脚不由自主地做了一个轻快的动作,我把面孔一板,她才停止——我刚才正说,在全郡里,数她跳舞跳得最好;可是,一种叫作癌症的残酷疾病袭来,使她痛苦得弯下了腰;可是它并不能把她那愉快的心情也压下去,不能使她屈服,她在精神上仍然依然挺立,因为她是一位善良而虔诚的人。然后,我又说:她总是独自一人睡在那所寂静的大房子里一个寂静的房间里;她说有人半夜里看见两个小孩子的幽灵沿着她房间旁边的那道长楼梯上上下下滑来滑去;但是,她说,“那两个天真的小东西”不会伤害她的;不过,那一阵,尽管晚上有女仆跟我睡在一起,我心里还是很害怕,因为我可不像曾外祖母那样善良而虔诚——然而,我也从来没有亲眼看见过那两个小孩子。
听到这里,约翰把他的眉头大大舒展开来,竭力做出一副勇敢地样子。然后,我说她待我们这些外孙子、外孙女们又是多么好,一到节日假日就叫我们到那个大宅子里去住,尤其我常常一个人在那里一连几个钟头盯着那十二个凯(恺)撒,也就是十二座古罗马皇帝的胸像出神,看来看去的,那些古代的大理石头像仿佛又活了,而我也仿佛跟他们一同变成了大理石雕像;我在那所很大的宅院里到处跑来跑去,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在那许多又大又空的房间里,有破破烂烂的帷帐,有随风飘动的墙幔,还有橡木雕花嵌板——上面的涂金却快要剥落光了;我常常在那座古旧的大花园里玩儿,那个花园简直让我一个人独占了,除非偶尔碰上一个孤零零的老园丁——那园子里,油桃和桃子就垂在墙头上,我碰也不去碰它,因为那是禁果,只有偶尔摘下一个两个,因为我更爱在那神气忧郁的老水松树或者枞树中间跑来跑去,从地面上捡起几颗红浆果、几只球果,那些球果是只中看、不中吃的——再不然,我就到那花园深处的鱼池旁边,去看那些鲦鱼穿梭般的游来游去,说不定还会发现一条很大的梭子鱼,阴阴沉沉、冷冷清清地停在深水之中,一动也不动,好像对于那些小鱼们的轻狂样儿暗中表示鄙夷——我更喜爱像这样无事忙的消遣,而对于那些桃子呀、油桃呀、橘子呀,以及诸如此类吸引着小孩子的平平常常的水果香味,连闻也不去闻它。
听到这里,约翰悄悄地把一串葡萄又放回到碟子上,这串葡萄爱丽丝刚才也看在眼里了,约翰正在盘算着怎么跟她一块儿分吃,可是此时此刻又不大恰当,所以两个人就决定还是把它放回原处为是。然后,我略略抬高声音说,虽然他们的曾外祖母菲尔德对外孙子外孙女们全都喜欢,但特别疼爱的还是他们的约翰伯伯,因为他是那么漂亮、那么活泼的一个小伙子,简直可以说是我们这一伙当中的国王;他从来不会闷头闷脑孤零零地待在一个角落里,像我们当中有的人那样,而在他还是一个跟他们一般大的小鬼的时候,不管抓住一匹多么烈性的马,也敢纵身跳上马背,叫它驮着自己一个上午跑遍半个郡,去追上那些外出行围的猎人——当然,他也爱那所古老的大宅子和那些花园,只是他的精力太饱满了,那高高的院墙是无论如何也把他关不住的——后来,他们的伯伯长大成人,一表人才,气度轩昂,人人看了人人夸,他们的曾外祖母菲尔德自然尤其爱他;我又说,我小时候脚跛,他常常把我背起来——因为他比我大几岁——背着我走好多英里,因为我脚疼,走不得路;我又说,后来他脚也跛了,而我呢,(我恐怕)碰上他痛苦、烦躁的时候,对他可不那么体谅,而过去自己脚跛,他对自己多么体贴的事情,也记不那么清楚了;可是,他一死,虽然不过刚刚死去了个把钟头,就叫人觉得他好像已经死过很久很久了似的,因为生死之间的悬隔是太大了;他死了以后,我一开始觉得还能够忍受得住,可是后来这件事一回又一回地在我心头萦绕;尽管我没有像别人那样又是哭又是伤心(我想,要是我死了,他一定会哭的),我还是整天想他,到这时候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爱他。我既想念他对我的友好,我也想念他对我发过脾气,我盼望他能再活过来,哪怕两个人吵架也好(因为我们过去吵过架),也不愿意再也见不着他,由于失去他而心神不安,就像他,他们可怜的伯伯,被大夫截肢以后的心情那样。
听到这里,孩子们哇地一声哭了,问我他们臂上那条小小的黑纱是不是为约翰伯伯而佩戴的;他们抬起头来,求我别再讲伯伯的事了,还是给他们讲讲他们去世的亲爱的妈妈吧。于是,我说,在整整七年当中,有时候满怀希望,有时候灰心丧气,然而我没有间断地追求着爱丽丝·温——顿;我用小孩子们所能听懂的话,向他们解释少女的羞羞答答、左右为难、婉言谢绝那是什么意思——这时,我扭头一看,过去那位爱丽丝的眼神却突然从小爱丽丝的眼睛中活灵活现地显露出来,我简直说不清究竟是哪一个爱丽丝坐在我的面前,也说不清那满头亮闪闪的金发到底是他们之中哪一个人的;我兀自凝眸细看,眼前两个小孩子的模样却渐渐模糊起来,向后愈退愈远,最后,在那非常非常遥远之处只剩下两张悲伤的面容依稀可辨;他们默默无语,却好似向我说道:“我们不是爱丽丝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我们压根儿就不是小孩子。爱丽丝的孩子们管巴特姆叫爸爸。我们只是虚无,比虚无还要空虚,不过是梦幻。我们仅仅是某种可能性,要再忘川河畔渺渺茫茫等待千年万代,才能成为生命,具有自己的名字。”——于是,我恍然醒来,发现自己安安静静坐在单身汉的圈手椅里,刚才不过是睡梦一场,只有那忠实的勃利吉特[2]依然如故坐在我的身边——而约翰·兰[3]——(又名詹姆斯·伊利亚)却永远地消逝了。
【注释】
[1]歌谣叙述一老富绅临终前将其幼子幼女二人及全部家私托给他的弟弟照管,但孩子们的叔叔本是个凶残的人,他蓄意杀死侄子侄女而独吞财产。他雇了两名恶汉带孩子去一树林当中,准备在那里处死孩子。恶汉中一人忽生悔心,于是杀了另一恶汉而逃走,结果两个孩子遂被活活冻死在林中。事泄,这个凶残的叔父被拘下狱。(www.xing528.com)
[2]作者姐姐的化名。
[3]约翰·兰——即约翰·兰姆,兰姆之兄,这个破折号表示不想将全名写出。
导读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散文家。代表作有《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伊利亚随笔》。他终生为小职员,他的写作都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因为姐姐玛丽是个精神病人,兰姆为了照顾生病的姐姐而终生未娶。
《梦中的孩子》给我们展开一副温情静谧的画面,我们看到作者的一对儿女,围绕他跟前,认真听他讲古老的故事。文章就此铺陈开来,温馨自然,故事里有古旧像城堡一样的大房子,有作者童年的回忆,有慈爱固执的祖母,有他的早逝的妻子和哥哥。他讲到每一个情节,都会关注孩子的情绪反应,如讲到自己对于诱人的水果香,连闻都不去闻时,“约翰悄悄地把一串葡萄又放回到碟子上”;讲到孩子的伯伯去世时自己的心情,“孩子们哇地一声哭了”。现实与回忆以给两个孩子讲故事的方式交织起来,最后,读到两个孩子的面容逐渐模糊远去的时候,“于是,我恍然醒来……只有那忠实的勃利吉特(兰姆的姐姐)依然如故坐在我的身边——而约翰·兰(兰姆的兄长)——却永远地消逝了”,让我们一下子回到了现实,原来这一切都是梦境,那绕膝的孩子是梦中的孩子,那温柔的妻子也只是他梦中的妻子。
文章虚实结合,讲祖母和哥哥的故事是真的,而那对可爱的儿女即约翰和爱丽丝却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完美的妻子形象也只存在于梦中,作者慈爱的父亲的形象也是虚拟的了。我们于字里行间看到兰姆内心的悲苦,他对正常的人生模式的向往,他用一种温情的笔调写出的却是那深深切切的痛苦与孤独。
这篇文章在写作手法上叙事、抒情、议论互相穿插,笔致凄婉细腻,通过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把我们带入无比真实的梦境,我们和作者一样不愿意醒来,希望他远离现实的凄惨,获得如梦中一样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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