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善良。善良其实就是生命对于生命的同情。无论是东方的哲学家还是西方的哲学家都认为,同情心是人和动物区分的开始。有了同情心,人和动物就不一样了,同情心是人类全部道德的基础。孟子说的“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就是指同情心,如果没有同情心就是“非人也”。西方的哲学家也是这样看的,比如,亚当·斯密认为:人有利己本能,生物总是趋利避害的,这无可非议,不管人类如何进化,还是属于动物;但人不光有利己本能,还有同情本能,能够推己及人,这就是同情心。同情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亚当·斯密说,人类有两种最基本的道德,正义和仁慈。正义就是不可损人,用孔子的话来说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慈就是要帮助人,用孔子的话来说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两种最基本的道德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同情心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可以这么说,人和动物的区分是从同情心开始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就是从同情心的丧失开始沦为“兽”的,一个人要是没有了同情心,那么,他什么坏事都能干。所以,一个没有同情心的人,就是孟子所说的“非人也”。如果一个社会普遍缺乏同情心、缺乏善良,或者一部分人邪恶、不善良,而又不受制裁,在这样的环境中,善良的人反而受害,于是不敢善良,这样的社会就不是人待的地方。一个好社会和一个坏社会最基本的分别就是能不能给人一种安全感,如果普遍没有善良,这样的社会是没有安全感的。一个优秀的灵魂,其最基本的品质就是善良,他对生命有一种感动。比如说,如果一个人不喜欢孩子,那么他的人性就有问题;如果一个人看见孩子是喜欢的,但别的地方有问题,那么这个人还是有希望的。很多大师都对生命怀有一种敬畏,比如泰戈尔,他有一句很著名的诗,“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在一个没有生命迹象的地方,突然发现生命,人都会感动的。有一个著名的探险家,他在荒野上看到一朵野花,马上就跪了下来,说道,天主到这里来过。
对生命的感觉是很重要的,但又是很容易麻木的。很多年前,我曾经收到过一个女孩的来信,她的信特别感动我,她说:在我眼中,你不是一个学者,也不是一个散文家,你是一个生命,你是一个善于聆听其他生命的生命。我读你的书,就感到是一个生命在静静地聆听另一个生命。她最后没有落款,而是在落款的地方写了这么一句话:生命本来没有名字,我是,你是。我看完这封信特别感动,就想找到这个孩子,我翻看信封,但信封上也没有她的名字、她的地址,邮戳是河北的一个小地方。后来我写了一篇题为《生命本来没有名字》的文章,其实,我文章的题目是抄她的,著作权是她的,但我没办法偿还她,因为我始终找不到她,到现在还是找不到她。
我们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时候本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职务,什么都没有,这些东西都是后来附加的。可是后来,慢慢地,我们就不是作为一个生命来生活了,而是作为一个身份或者所谓身价。而且往往也是把自己看成这样,很少去倾听自己的生命到底要什么东西,自己的生命过得舒服不舒服,这种敏感没有了,更普遍的是追求物质的东西。在我们这个时代,似乎财富是最值得追求的,而全部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赚钱和花钱这样两件事,觉得这就是生活。其实,中外很多哲人都认为,人的生命对于物质的需要是非常有限的,更多的物质并不能让你的生命感到真正快乐。我认为,物质的欲望是被社会刺激起来的,并不是生命本身所具有的,但我们往往被这种物质的欲望所支配了,而忘记了我们的生命需要什么。一方面对自己的生命的感觉麻痹了,另一方面,相互之间也不是用生命对生命的态度来对待,往往是身份和身份之间、利益和利益之间的较量。人和人的关系成了不是生命本身的一种关系,而是利益的关系,我觉得同情心的泯灭就是从这里开始的,生命感觉的麻痹也是从这里开始的。从现状来看,人们善良的缺失和对于生命感觉的迟钝确实比较普遍,这是很可悲的。我们的社会普遍有一种对他人的冷漠,对生命的冷漠,甚至是冷酷。
我在北京看《新京报》,看到每天都有凶杀案,报上经常会报道发现无名尸体,而杀人的原因和杀人的行为之间极端不对称,很多情况下是为了一个很小的理由或者很少的钱而杀人,这说明对生命是非常麻木的。有一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两篇报道,都是父母把孩子打死了。一篇新闻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贪玩,没做作业,父亲就用铁杆打孩子,把孩子当场打死了。另一篇是讲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和小朋友闹了点矛盾,人家告状到家里,她的母亲也是当场就把孩子打死了。我是同一天看到这两篇报道,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件事情我想起来也很难受,据媒体报道,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一个75岁的教授,带着他60多岁的妻子和15岁的女儿,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去西单图书大厦给女儿买书,买完书坐车回家。在车上,售票员说他们没有买票,其实他们买过了,就争辩了几句,女孩在旁边说了一句,“你怎么这么事儿!”这个女售票员就掐住女孩的脖子,女孩窒息了,当场昏迷。女孩的母亲恳求司机快送孩子去医院,司机不理睬,两口子只好把孩子抬下车,在好心路人的帮助下,将孩子送到医院,但女孩很快就死了。一个15岁的女孩,而且是老夫妇的独苗就这么没了!前些日子法院判售票员无期徒刑。
我现在不愿意看报纸,看了就难受。前不久还有一件事情也让我很难受。一个外来的妇女在北京借了间屋子,开了家裁缝铺,不过这间屋子是房东搭的违章建筑。后来城管就来执法了,要把违章建筑拆了,来了很多车,当时这个女的一看,就特别着急,昏过去了,连小便都失禁了。房东是学医的,一看情况就知道非常危险,房东就恳求城管把病人送医院,城管拒绝了,说自己是来执法的,不管这个。后来,房东老太太上街拦出租车,一连拦了十辆都没拦下,直到第十一辆才成功,但送到医院时,这个外地妇女已经死了。这么多司机连这个举手之劳的事都不愿意做!
我相信,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每个人的人性中都有善良的种子,但为什么这么多人的善良的种子烂在里面了呢?很多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大家都不懂呢?我想有必要追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个人分析下来,可能有两个原因。(www.xing528.com)
一个原因,我想追问我们的传统,其实儒家文化是很讲究同情的,孟子说,恻隐之心是“仁之端也”,没有恻隐之心是“非人也”。“仁”是儒家道德的核心,可是,我们想想,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对生命是什么态度?这种善良是不是得到了发扬?没有。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对于生命其实是很残忍的,基本上可以说,在专制权力面前,生命等于零。“君命臣死,臣不得不死”,大臣得罪了皇帝,往往是被满门抄斩,甚至株连九族,成百上千人被杀掉,人命是不值钱的。
可是为什么儒家的仁义道德在政治上、在实践上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呢?我觉得,儒家伦理是有问题的。西方哲学家认为人有两个本能,一个是利己的本能,还有一个是将利己之心推己及人,知道其他人也是爱自己的,这就是同情。而儒家伦理在这两点上都出了问题,第一,儒家伦理是否定利己的,儒家不让每个人爱自己的生命,那又如何能做到推己及人呢?事实上,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的生命,那么他的同情心也是麻木的。所以,同情的前提是爱自己。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利”是生物的本能,要生存,就必然趋利避害,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利益其实是不能否认的。关键在于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时,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而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
另外一点,我觉得儒家伦理在推己及人方面也有问题。孔子说“能近取譬”,就是要从自己身边开始推己及人,但是,“推”的范围局限于宗法关系之内了。于是,这种“仁”、“同情”就变成了“孝”,而把“孝”放到国家的层面上来看,就变成了大臣要把皇帝当作父母一般来孝顺,于是就有了“忠”。本来是一个好端端的“仁”,结果蜕化成了“孝”和“忠”,全国百姓都忠于一个人,这个人有绝对的权力,于是就造成了其他人的生命都是不值钱的。
让善良的人得到保护,不善良的人得到惩罚,要做到这一点,我想只有一条路,就是建立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出发点就是保护生命的权利,即保护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别人的权利,法律就要惩罚。如果社会保护“利己”,惩罚“损人”,那这样的社会绝对是给人以安全感的社会。我这样来解释我们现在存在的问题,当然,我们正在朝建设法治社会的方向走。
而走这条道的必经之路就是市场经济。我不认为现在的很多问题是市场经济造成的,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能产生很多好东西。我们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秩序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市场经济不是无序状态,它应该是有序的。
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问题,善良。有时候,我们不敢善良,做了好事往往倒霉。前两天我看到一个报道,一对夫妻吵架,后来那个妻子想不开,自残了,用手敲打玻璃窗,结果玻璃碎了,把动脉割断了。丈夫这时急了,没想到会这样,就抱着妻子上街拦车,但很多出租车都不停,虽然最终还是拦到了。现在的问题是,人们看到这种情况都喜欢躲。我觉得有一个原因是现在人们不敢善良,因为经常有一些坏蛋利用人们的善良来设陷阱。所以,我认为,关键是要建立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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