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更改实质上是对基线所做的更改,是对技术状态项目已冻结的技术状态文件的更改并加以控制。工程更改的过程如下:
13.3.3.1 提出更改请求
更改请求通常来源于订购方、设计、生产和服务部门。
13.3.3.2 更改类别判断及影响分析
应通过现场会议、例会或由相应级别主管确定等形式,初步判定更改的必要性,并判断更改类别。按控制级别可分为Ⅰ类工程更改和Ⅱ类工程更改。
1)Ⅰ类工程更改是由订购方批准,对订购方和承制方共同控制的技术状态项目的更改。凡涉及技术状态基线更改或偏离,即更改功能、形状和接口等,均属于Ⅰ类更改,应按相应的控制流程实施,主要包括:
①影响合同中某些重要因素的更改。
②由于更改功能技术状态文件和分配技术状态文件,致使某些要求超出规定限值或规定容差者。
③由于更改产品技术状态文件,致使对功能技术状态文件或分配技术状态文件的影响达到②条所述程度,或影响到某些因素者。
2)凡不涉及Ⅰ类工程更改情况的更改均属Ⅱ类更改,由承制方自行控制。
Ⅱ类更改按更改的重要性和对在制品的影响可分为:
①A 类更改:涉及产品(CI 项目)结构、性能和互换性的重大更改;在制品(包括已出厂、已完成装配、已进入试飞、已交付订购方的零组件)报废。
②B 类更改:不涉及产品(CI 项目)结构、性能和互换性的重大更改;在制品需返修。
③C 类更改:涉及产品结构或性能等方面的完善性更改;为提高产品质量或改善工艺性等的更改;不影响在制品或在制品可用。
④D 类更改:订正一般性错误,完善CAD 文件质量等的更改;对在制品无任何影响。
Ⅱ类更改按更改建议批复和实施时间迫切程度分为:
①危急:对设计、生产、使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更改。例如进入服务机群/试飞的飞机安全的更改;对即将交付飞机的更改;涉及发正式服务通报的更改。
②紧急:对设计、生产、使用等具有重要影响的更改。例如飞机飞行能力恢复的更改;恢复与飞机运行使用一致的维护级别的更改;恢复遵守合格证要求的更改;对已停飞事件处理的有关更改;如不尽快更改将造成设计、生产风险或巨大浪费的更改;影响其他工作开展的更改。(www.xing528.com)
③一般:对设计、生产、使用等具有完善性质,不涉及在制品和在制品报废的更改。例如改进性更改,如制造可替换件、改进操作等;更改说明;更换一个可用设备或订购方指定的装置;一般性的文字更改与完善等。
13.3.3.3 编制更改建议
Ⅰ类工程更改建议,提出的工程更改建议还应附有必要的资料(如试验数据与分析、保障性分析、费用分析等),以论证与说明更改的必要性和更改带来的影响。
Ⅱ类工程更改建议,按承制方自行规定的要求和格式拟定。
13.3.3.4 更改建议审批
Ⅰ类工程更改建议,经承制方内部各有关部门或各相关协作单位协调,并经总设计师签署后,送交订购方审批。订购方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是否批准该项工程更改建议。
Ⅱ类工程更改建议,经承制方内部制度批准后,送交订购方备案。如订购方对所确定的工程更改有异议,应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由订购方最后决定。
13.3.3.5 编制更改指令
编制依据:工程更改建议是编制工程更改指令的依据。
编制顺序:应结合工程更改建议的优先级安排工程更改指令的编制。
编制内容:应将工程更改建议的内容及时落实到图样、技术文件中。
限制条件:被批准的《工程更改建议》对有关各方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工程更改指令不应偏离《工程更改建议》内容。
编制形式:《规范更改单》《更改单》《临时更改单》《技术单》。
13.3.3.6 工程更改实施
须经审批流程,被批准的工程更改指令才能发放。
发放的工程更改指令是设计、生产等研制工作的依据。
应按优先级和研制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全面地将工程更改内容落实到研制工作中(包括对在制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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