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2.1 选择技术状态项目
通常应选择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能被单独管理且有助于达到总的最终使用性能的产品作为技术状态项。
可从多个角度选择技术状态项,被选择作为技术状态项的产品一般是:
1)武器装备、分系统级产品或跨单位、跨部门研制的产品;
2)在风险、安全、完成使用任务等方面具有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的产品;
3)新研制的产品;
4)接口复杂且重要的产品;
5)单独采购的重要产品;
6)使用和保障方面需着重考虑的产品。
技术状态项目选择实例:
1)具有独立的功能特性,需单独确定性能和试验要求。
2)高风险和关键部件;
3)关键的、新的或改进的设计;
4)与其他系统、设备或软件有接口关系,或者是几个系统共有的部件;
5)有单独的交付或安装要求;
6)必须保持可互换性。
技术状态项目在选择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产品层次结构中的实体是技术状态的候选集合;
2)数量多少需要权衡管理需要和管理成本;
3)如果从装备顶层考虑,则所选技术状态项目应被用于用户监督管理;
4)要保证技术状态项可以进行单独管理,以免造成型号管理的界面混乱;(www.xing528.com)
5)技术状态项基本与需要定型或鉴定的产品一致;
6)技术状态项是从GJB 2116[9]工作分解结构中挑选。
技术状态项目的选择时机:
1)承制方应编制技术状态项清单,并提交订购方认可。选定的技术状态项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2)较高层次的技术状态项可在方案阶段初期或之前选择,较低层次的技术状态项可在工程研制阶段初期或之前选择。
13.2.2.2 建立技术状态基线
功能基线一般在产品的方案阶段建立。分配基线一般在产品的方案阶段末期或工程研制阶段初期建立。产品基线一般在产品设计定型时基本建立,在产品生产定型时最终建立,具体如图 13-2 所示。
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一般应自建立时起,维持到产品寿命周期结束为止。GJB 6387《武器装备项目专用规范编写规定》[10]规定了六类规范:系统规范(“甲型专用规范”)、研制规范(“乙型专用规范”)、产品规范(“丙型专用规范”)、工艺规范(“丁型专用规范”)、材料规范(“戊型专用规范”)、软件规范(“己型专用规范”)。
图13-2 技术状态基线的建立时机
13.2.2.3 指定技术状态标识
技术状态项目:应以WBS 为依据,按相应规定给每个技术状态项目指定标识,尾号可明确一个区间为技术状态项目编号,并进行修订版本标识和有效性管理。各研制阶段技术状态文件标识见表13-1。
表13-1 各研制阶段技术状态文件标识
技术状态文件:应按相应规定,为规范、工程图样(模型)和技术文件等技术状态文件指定标识,并进行修订版本标识和有效性管理。
应确定每个技术状态项在不同阶段所需技术状态文件的名称、标识号、内容和责任主体。技术状态文件应随产品的寿命周期阶段递进、研制工作深化而逐步完备。
13.2.2.4 发放技术状态文件
1)应按规定程序发放技术状态文件。
2)应按规定形式发放技术状态文件。
3)应按规定形式审签技术状态文件。
4)记录技术状态文件发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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