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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军用飞机适航性工作:航空发动机工程通论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美国空军航空器适航管理。对于空军的“商用派生载客型运输机”“商用派生混装型运输机”,美空军制定了相应适航管理政策指令,具体审查工作由美国联邦航空局“军用合格审定办公室”承担。

国外军用飞机适航性工作:航空发动机工程通论

9.1.4.1 国外军用飞机适航性工作的发展概况

20 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军方提出了军用飞机适航性的概念,在军用飞机型号研制当中开始借鉴引入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经验,以提高其军用飞机的安全水平,例如:在C-17 型军用运输机型号研制中大量地利用了DC-10 型民用航空器研制适航性技术成果。20 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军用航空器适航性的概念基本成熟。

进入21 世纪,世界各主要军事大国也正逐步认识到军用航空器适航性问题,在不断追求更高性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安全性要求,强调军用航空器“性能设计要求”与“适航性要求”融合,并将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纳入军用航空器性能验证之中。

目前,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波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军方均已开展了军用航空器适航性工作,涉及有人驾驶/无人驾驶、固定翼/旋翼等各类型军用航空器。

美国军方要求对于F-15 和F-16 等型飞机在改型时需统一进行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工作,对于第四代战机F-22、F-35 型飞机已开展了军用航空器适航性工作;欧洲联合研制的A400M 新型军用战术运输机、“台风战斗机也开展了军用航空器适航性工作;乌克兰安东诺夫设计局An-70 新型军用战术运输飞机也开展了军用航空器适航性工作,并于1997年4月第二架飞机进行首飞和验证工作,以证明其总体性能和基础适航性是可接受的。

荷兰CH-47D 改型军用直升机按照1998年荷兰皇家空军颁布的“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规则”以及1995年英国防部颁布的DEF STAN 00-970“军用航空器设计与适航性要求(第二卷旋翼类航空器)”,通过了荷兰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

美国“全球鹰”无人飞机已于2006年1月25日首次通过美国空军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进行了500 多条适航审查准则的评估与验证,确认其具有安全与可靠的使用性能。

此外,印度国防部设立“军用适航性与审查中心(CEMILAC)”,负责对其军用航空器(有人驾驶和无人机)进行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9.1.4.2 美国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1)美国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体制

美国各军兵种对其采办的或使用的各型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负责,并颁布了相应的政策指令进行各型军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1)美国空军航空器适航管理。美空军对其使用的航空器负有适航审查责任,并在美空军政策指令AFPD 62-6“美空军适航审查”[8]中进行了规定,包括:成立“军用飞机适航审查准则委员会”,规定“航空系统中心”和“军用飞机适航审查官员”职责等。(www.xing528.com)

2)美国陆军航空器适航管理。美陆军对陆用航空器负有适航审查责任,并在美国陆军条例AR 70-62“飞机系统适航审查”进行了规定,“美陆军航空与导弹司令部”是最高级别的适航管理部门,负责对陆军用航空器或子系统、部件及其改型进行适航审查与批准。

3)美国“民转军”型航空器适航管理。对于空军的“商用派生载客型运输机”“商用派生混装型运输机”,美空军制定了相应适航管理政策指令,具体审查工作由美国联邦航空局“军用合格审定办公室”承担。

(2)美国军用航空器适航性技术体系

美国国防部颁布的MIL-HDBK-516(目前已经更新到C 版)《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准则》手册[9],是各型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基础的顶层文件。该手册所规定的适航审查标准适用于有人驾驶与无人驾驶的固定翼航空器和旋翼航空器,其使用范围包括空军、海军和陆军。

9.1.4.3 英国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英国的军用飞机适航管理体制和模式与美国大体一致,在英国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JSP553《军用飞机适航性条例》中规定了军方是其军用航空器适航审查的责任主体,英国防部“联合适航性委员会”是其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最高级别机构。英国防部2007年颁布的DEF STAN 00-970《军用航空器设计与适航性要求》涵盖了所有军用航空器设计与适航性要求和指南。

9.1.4.4 加拿大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加拿大国防部在2003年颁布的 C-05-005-001/AG-001(TAM)《军用航空器技术适航性手册》中明确军方是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职责、程序以及相关要求;2006年颁布的C-05-005-001/AG-002(ADSM)《军用航空器适航性设计标准手册》规定了各类型军用航空器适航性要求。

9.1.4.5 澳大利亚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澳大利亚国防部在2005年6月颁布的空军出版物AAP 7001.053(AM1)《技术适航管理手册》中明确了军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职责、程序及相关要求。2007年6月颁布的空军出版物AAP 7001.054(AM1)《适航设计要求手册》中规定了各类型军用航空器适航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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