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1923年9月16日生于新加坡市,早年就读于新加坡莱佛士书院。1946年至1950年先后在剑桥大学菲茨威廉学院和中殿律师学院深造。
李光耀在英国毕业并取得律师资格后于1951年返回新加坡。
1954年11月参与创建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任秘书长。1955年4月,当选为新加坡立法议会议员。1959年5月,人民行动党在大选中以压倒多数获胜后,他出任新加坡自治政府首任总理,当时年仅35岁。1963年新加坡作为一个州同马来西亚、沙捞越和沙巴组成马来西亚联邦,李光耀继续担任新加坡总理。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联邦,成立新加坡共和国,他出任总理,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执政时间最长的政府首脑之一。
李光耀深知政党是政治斗争的主要工具,夺权要靠政党,执政后维护政权和巩固政权也要靠强有力的党。因此,他非常重视党的建设工作。
李光耀强调:党是“国家的核心,新加坡人民一时不能团结起来,但核心可以先团结起来。有了这个核心,就能团结全国人民,就能战胜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其它各种威胁,建设一个崭新的、独立自主的、繁荣富强的新加坡”。
1954年,李光耀和他的战友们组建人民行动党,之所以取这个名称,据说是要强调这个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是要为人民而积极行动、积极斗争的。这个名称也比较特别,在某种意义上说容易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对发展组织扩大影响是很有好处的。人民行动党的党徽是白底蓝圈,一道发亮的红色箭矢斜穿蓝圈。白底象征纯洁,蓝圈象征团结,而闪光的红色箭矢象征战斗行动迅猛有力。人民行动党的口号是:“真诚团结一致行动。”
1955年,李光耀第一次以人民行动党候选人身份参加新加坡举行的第一次立法议员竞选,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告选民书)。在这份《告选民书》中,他宣称:“我们人民行动党,是专门为工人和穷人的利益而奋斗;,所以有汽车的有钱人都不大愿意把他们的汽车借给我。不过,不管是别人载你去投票站,或者是你自己走去,我都希望你能投我一票。”当时,李光耀的选区是丹戎巴葛区,那儿贫民众多。李当时是这个区好几个工会的法律顾问。在帮助那些工会对政府和资方作斗争时颇有成绩。李在该区影响较大、威望较高,以后他一直在这个区进行竞选。在那份《告选民书》中,李光耀还自我介绍说:“多少年来,我一直积极地帮助工人,扶助他们的职工会。1952年邮差大罢工时,我跟他们在一起奋斗。我也曾为许多职工会争取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工作待遇。我觉得马来西亚的工人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却分不到一点公平的份额。”他接着提到人民行动党的纲领是:“我们人民行动党相信,英国在马来亚的殖民统治是造成本地许多社会与经济罪恶的根源。我们的党要争取一个完全民选、主权独立的立法议会,作为走向独立的第一步。”
的确,人民行动党的目标是要从英国殖民当局那里取得初步独立而后完全独立,然后建立一个自主富强的国家,使人民享受宽裕美好的生活。它的发起人都是一些忧国忧民的有志之士,都有浓厚的反帝反殖思想,都想作一番事业,对人类有所奉献。人民行动党在初建时被认为是东南亚一个“左倾”的政党,成员中包括许多进步人士,受到新加坡中下层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以后,人民行动党内部经历了许多斗争。李光耀一派认为有的人“左得过分”,这和他建党的初衷相违背,于是下大决心进行整顿清洗。他先后把王永元开除出党、把林清祥、方水双等人送进监狱。
李光耀对建党工作十分重视。他主张从严吸收党员,把新加坡最优秀的分子接纳入党;防止别有企图和素质不好的人混入党内。人民行动党的党员包括工商界、高级知识分子、职工各阶层人物。领导机构则操在受过高等教育、有政治斗争经验、与李光耀有共同政治理想和抱负的人手里,形成一个对政治热忱内行、善于组织群众、在人民中有威望的领导班子。李光耀从建党之初就担任人民行动党的秘书长,一直至今。
李光耀把人民行动党的党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党员,这是绝大多数;一类是干部党员,大约只占党员总数1%。党设有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最高机构是中央执行委员会。1954~1957年,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每年改选一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共为12人。1957年以后,改为两年改选一次,由指定的干部党员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候选人全部由上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定。
李光耀对这种选举办法曾作了生动的比喻,他说这是“教皇挑选红衣主教,红衣主教选举教皇”。一般说执委中马来人占二席,印度锡兰裔占二至三席,其余均为华人,这是按照党员人数的比例而定的名额,最低入党年龄是十七岁。党员成份包括工人、职员、小贩、技术员,教师(比重相当大)。女党员不到10%。党员中华人占大多数。
人民行动党的党员人数,曾经大起大落。这是和每个时期的政治斗争形势分不开的。据统计,1958年该党共有党员17000人,1959年减至8245人,1961年发生大分裂,该党有13名议员退出,另组“社会主义阵线”,与此同时,退党和被开除出党的不少,总数高达80.4%,有35个支部支委全部辞职,领薪的23名干部党员竟有19人退党,使该党陷于瘫痪状态。到了1952年,该党才开始“复苏”,有730人重新入党。中央指定26名“诚实可靠”的干部党员担任各支部主席。1966年,党员人数发展到14800人左右,其中干部党员不到500名。此后随着政权的稳固,党员人数也稳步上升。(www.xing528.com)
人民行动党从1966年起参加社会党国际。李光耀本人多次参加社会党国际的会议。到了1976年,荷兰工党认为人民行动党“已经变质”,指责该党“侵犯人权”,“虐待犯人”,不能再成为社会党国际的一员,建议把人民行动党开除出去。社会党国际接受了荷兰工党的建议,将人民行动党除名。对此,李光耀曾致,函当时的社会党国际主席,声明荷兰工党的指控“纯属虚构”,所谓人民行动党侵犯人权虐待犯人等都是“根本没有”的事,“我国的法庭是公开的,然而,并没有人因被殴打,更不容说因被虐待而采取民事或刑事的法律行动”。同时表示人民行动党要退出社会党国际。
1959年以来,新加坡一直是人民行动党独家专政。它在1980年以前的四次大选中获得全胜,席卷全部国会议席。1984年大选时,也只丢失二席(工党的惹耶勒南在安顺区当选,民主党的詹时中在波东巴西选区当选)。1988年大选中,人民行动党仅失一席(民主党詹时中当选)。虽然人民行动党仍牢牢掌握着政权,但李光耀对1984年和1988年的大选还是感到遗憾。1984年人民行动党的得票率占总票数62.9%,比1980年大选该党得票率占总票数75.5%下降12.5%。李光耀认为这是应该引起惕的。他认为这种情况说明选民虽然还信任和支持人民行动党,但也要向党施加压力,要求它干得更好;他强调历次大选证明“至少有25%的人没有投我们的票”,说明党的浸透力还不够深广,还需要继续提高党的威信和扩大党的影响。
有人提到新加坡应效法西方搞两党制,李对此不以为然。他强调:“两党制要行得通,必须是两个政党都信服一些共同的基本原则。”那些原则是:“我们的独立、主权和独特性,以及我国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种语言、多种文化的特性。”他举例说:“惹耶勒南及其工党就不接受这些基本原则。”“惹耶勒南不以为我们必须有国防和武装力量,他不相信新加坡的主权和完整性。”所以无法搞两党制。他强调如要搞两党制,两党“要在基本国家利益方面有共同信仰才行”。
新加坡明文规定,五个人就可以成立一个政党。1988年共有八个反对党派出候选人参加竞选国会议员,但只有一人(詹时中)获胜。
为了讲民主,李光耀于1984年7月新加坡修改宪法时提出一项提案,要求把增补反对党议员二项列入宪法。其具体内容是如果反对党无人当选议员或当选议员数不满三名,可设非选区议员,由落选的反对派议员中票数最多、次多者递补,补足三名。李还表示以后可考虑增至六名。这项提案已经国会同意通过。
李光耀曾详细解释了他要增补反对派议员的理由。他说,这是因为新加坡选民的成份已发生很大变化。过去中老年选民比例大,他们深知反对派的底细,不愿选他们当议员;现在年轻选民占60%,这些年轻人没有经过50年代和60年代的政治斗争,不了解人民行动党一党专政的好处。他们总幻想国会中有反对派显得更民主,也可以监督揭发人民行动党议员的不良行为。现在,增设反对派议员,可以让青年们满足这种愿望,也可以让他们体会体会那些反对派议员在国会中“捣乱滋事”的情况,暴露反对派的“丑行”,对青年们更有教育意义。另外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可以使人民行动党的年轻领袖在国会中锻炼与反对派较量的本领,这对年轻领袖将大有裨益。
1988年1月,人民行动党举行大会。全国79个支部1700名代表与会。大会通过了党的新“行动纲领”。该党助理秘书长吴作栋说:这个新的“行动纲领”不仅仅是人民行动党的一份重要文件,而且也将成为政府的政策,由现在和未来的人民行动党政府加以贯彻执行。他强调,从现在到本世纪末之前,人民行动党的使命是通过国家的力量和资源,把新加坡转变为一个别具特色的社会,创造适当的社会风气,让国人全面发展潜能,使每一个新加坡人都能成为“有抱负、有良好风度、有素养和有风格的国民”。
新的人民行动党的纲领分为“目标”、“挑战”和“党务”三部分。人民行动党的“目标”,主要在于继续维持种族和谐,建立共同归属感和使全民取得一致意见。强调新加坡需要一个强大而能干的政策,以促使国家进步和繁荣。在“挑战”部分,强调有必要随时调整本身的民主制度,以配合随时间与环境的改变而产生的特殊需求。其中一项特别重要的需求是确保国会继续拥有多元种族代表。另一项是保障国家储备金“不会被好挥霍的政府胡乱动用来博取民主”。此外,强调人民行动党将坚持国会民主和一人一票原则,尽全力推行使广大人民受惠的政策。
在大会过程中,各个支部共提出五大议案来共同讨论。其中《多元种族社会议案》,主要是呼吁请人民行动党努力建立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社会,作为公正与稳定的基础。《共同协商议案》则呼吁党和政府继续鼓励协商活动,让人民参与拟定政策,但必须认识到人民是否有能力应付政策的实施和改变的步伐。《民众福利议案》,吁请政府通过教育、技能训练、居者有其屋、扣税和人民负担得起的医疗照顾,来协助社会中“较不幸的一群”提高生活水平。《市镇理事会议案》是吁请政府迅速推行市镇理事会概念,通过这个机构,使国人“自由地管理本身的组屋区”,《党务议案》主要呼吁提高党的精神,加强党的政治机构,协助政府向人民解释各种政策和计划,并驳斥国内外各种“贬低新加坡成就的言论”。
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说,这个“新行动纲领”,“将成为人民行动党未来的党纲。它的通过象征着该党将和政府采取一致步伐,在本世纪结束之前,把新加坡建设成一个不仅能满足人民基本物质需要,还充满文化素养和力争上游的社会”。
《联合早报》的评论是对的。人民行动党正是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政权新老交替、社会新陈代谢、全世界要民主要发展的潮流日益汹涌),提出新的纲领。它着眼于今后十年,直到本世纪末。它和该党过去的纲领是衔接的、统一的。但的确更强调发扬民主,更强调从温饱提升到富足、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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