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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程合理使用制度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如果网络课程适用合理使用制度,那么由于网络的特点,著作权人的权利会因为合理使用制度而受到很大的侵犯。因为著作权人可以选择不让自己的作品通过互联网传播,因此网络课程的制作者如果要使用没有数字化的作品,就将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网络课程合理使用制度

与网络课程相关的合理使用规定主要是《著作权法》第22条第2款第6项:“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项规定中的“学校课堂”是指传统的课堂,面对面的教学,那是否应该对“学校课堂”作扩大解释,使之包括网络课程,这有很大的争议。如果不作扩大解释,那么网络课程就不适用合理使用的规定,网络课程将会出现许多侵犯著作权人权利的情况,这会大大打击网络课程制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从而使得网络课程得不到很好的发展,人们也就不能够通过网络课程来进行学习了。但如果网络课程适用合理使用制度,那么由于网络的特点,著作权人的权利会因为合理使用制度而受到很大的侵犯。

因此,构建一个专门针对网络课程的合理使用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将对网络课程的合理使用制度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第一,要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要把“为学校课堂教学”改为“为学校教学”。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计,要秉承教育为先的理念,所以只要是为了教学的目的,就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使用作品,这不构成侵权,而应该被认定为合理使用。(www.xing528.com)

第二,合理使用制度不能只适用于传统的面对面教学的课堂,而应该也适用于网络课程。网络课程与传统课堂相比有着非常多的优点,通过网络课程进行学习的人也越来越多,以后只会更多。所以更加要让合理使用制度适用于网络课程,从而使网络课程的制作者可以不用担心侵权问题,让网络课程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三,增加合理使用作品的方式,我国现在对教学中合理使用作品的方式是“翻译”和“少量复制”。但是在网络课程中,使用著作权作品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果仅仅是“翻译”和“少量复制”这两种方式,那么将对网络课程造成非常大的阻碍。所以应该将合理使用的方式扩大。

第四,赋予网络课程教育机构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为著作权人可以选择不让自己的作品通过互联网传播,因此网络课程的制作者如果要使用没有数字化的作品,就将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也不利于网络课程教育的发展,因此应该适当赋予教育机构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对作品要使用的部分进行数字化后通过网络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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