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军
2008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根据区委指示,我院派员参加区驻京专班工作,短短的半个月,深感拦截劝返工作之艰难、责任之重大、工作成本之高昂,没有亲历现场的人是无法想象的。联系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实际,并结合此次驻京维稳专班的工作经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好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还需要做很大的努力,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加强:
一、增强开展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和群体性上访工作的紧迫感。全体干警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集中精力做好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和群体性上访的工作,通过排查确定一批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和上访人员,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实行一案一包,逐一解决,加强治理和预防,防止产生新的进京非正常访,努力实现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重信重访案件多是上访多年的老案,息诉罢访工作尤为艰难,应该灵活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实行司法救助等多种方法,最大限度地促使当事人真正息诉罢访。
二、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的意识。对于尚未形成信访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法官从接触案件起就要树立明确的信访责任意识,对当事人争议问题的性质和焦点,思想动态和情绪,以及与之相关的社情民意都要主动把握,化不稳定因素于萌芽状态。对集团诉讼案件中已形成的矛盾,更要高度重视接访工作。要求解决问题不仅要按住事,还要挖掉根。从对信访人的深度关爱、深情关怀入手,帮助其处理反映的问题,引导其依法进入申诉渠道,在取得上访人理解的基础上,深入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坚决杜绝判完就了事的心态,对不服判的尤其要多做解释工作,让当事人信服,消除矛盾的导火索。2008年,民三庭就成功将一起矛盾激化案件消除在源头:黄××诉某大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承办人员及领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高度重视,宣判后还多次深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扬言要进京上访的当事人在奥运会期间严格遵守承诺没有上访,并表示对我院工作非常满意。(www.xing528.com)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我院今年在对涉诉信访工作调查分析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系统制定了《涉诉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等多个制度规定,基本实现了对涉诉信访工作的全方位覆盖,对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转变工作作风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规定还没有得到完全的实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才能更加深入地解决矛盾纠纷,相信信访工作会有更大进步。
四、准确把握处理原则和政策。对上访人合法诉求,要依法依政策按程序尽快予以解决;对适用程序不当、办案人员态度不好但实体部分合法公正的瑕疵案件,要向当事人正式承认错误,求得谅解,弥补过失,理顺当事人的情绪;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要切实实行人文关怀,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帮助上访人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诉求过高的,要耐心说服教育,加强思想开导。对结案不息诉的,首先要认真审查办案工作是否到位,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澄清事实、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和沟通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心结,促进息访;对缠访闹访的、进京滋事触犯法律的,要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对认识偏执的,要进行心理矫治和法律咨询服务,平息情绪,解开思想疙瘩。确属精神疾病的,抓紧时间进行治疗,实行医疗救助。对一时难以息诉并有进京上访倾向的,敏感时期要落实教育稳控责任,严防进京滋事,对已经进京上访的,我们要按照“人要回来,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接回并尽快解决信访问题。
五、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渠道的畅通是缓解当前信访局势的根本途径。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可以使大量反复访、越级访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减轻信访机构的压力。例如我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接访制度,每天由信访工作人员固定接访,每周二由院长接待,信访人可以在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反映信访事项,有利于与信访人之间构建良性的互动。同时,要寻求一切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专职信访联络员和兼职信访员,加强与街道、社区和村组的联系,密切关注信访人动态,使信访纠纷的解决更加轻松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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