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幼儿园可能有很好的物质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就一定好。幼儿园园长、教师的观念以及专业知识技能等,是影响幼儿园内部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幼儿园的物质设备与条件,能否得到合理、科学的利用与安排,幼儿园是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合理的生活制度及常规要求,取决于幼儿园园长、教师是否有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取决于园长和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水平。幼儿园精神环境创设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一)关注原则
关注指的是关心重视儿童,包括用眼睛去看,用心去感受,用实际行动去表达关注。关注原则要求教师不仅要注意到每一个幼儿的发展变化,同时也要及时地给每个幼儿提供必要的帮助。每位幼儿都应得到教师积极的关注。尤其是对于那些刚入园、年龄小的幼儿,他们往往要承受分离焦虑,教师应主动亲近这些幼儿,让其感到在幼儿园也会受到“妈妈般”的关爱。教师可以运用多种关注方式,比如眼神、拥抱、问候、微笑等。这些言语、表情、动作、态度等都传达着老师对幼儿的热爱、重视、认可、支持、接纳、肯定等信息,这是建立良好师幼关系的基础。[4]
(二)接纳原则(www.xing528.com)
接纳除了是一种接受和悦纳之外,更是一种平等公正的态度,一种宽容博爱的情怀。幼儿教师在营造精神环境时,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孩子,都应以平等的态度、无私的情怀去真心接纳。教师的不公正态度是幼儿最不能忍受的,也很容易引起师幼情感对立。心理学研究也表明,教师接纳的态度有利于幼儿形成对幼儿园积极的接纳态度,容易与其他幼儿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同时,也利于促进幼儿良好个性品质的发展和心理健康成长。教师在营造宽容接纳的精神环境时要注意接纳幼儿的差异性,接纳幼儿的“错误”行为。
(三)互动原则
师幼互动是指发生在幼儿园内部的、幼儿教师与幼儿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行为及过程。由于幼儿年龄尚小,因此教师的互动态度与互动方式决定着师幼互动的质量。在幼儿园中,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是在与教师的有效互动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既要关注教师与幼儿之间互动的数量,也要关注其质量。因此,互动原则就是指在营造幼儿园精神环境时,教师应与幼儿在有效的互动中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比如幼儿园活动室的墙壁上可以留一块“空白”,由教师和幼儿共同创设动态、开放的“活环境”。[5]教师鼓励孩子自己动脑来设计、自己动手来布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孩子以小主人的身份参与环境创设,就像布置自己的家一样,在这样的活动中,幼儿不需要监督就可以始终处于一种积极的参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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