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应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出发,以活动为基础展开教育过程。同时,活动形式应多样化,以便幼儿能在多种多样的活动中得到发展。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2012年教育部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在组织一日生活时应将五大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其中。
贯彻这一原则,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教育要具有活动性
活动是幼儿发展的基础和源泉。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了他们不能像中小学生那样主要通过课堂及书本知识的学习来获得发展,而必须通过活动去接触各种事物和现象,与人交往,实际操作物体,如此才能逐步积累经验,获得发展。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应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将五大领域的活动自然地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在游戏与活动中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使幼儿获得五大领域的全面发展。(www.xing528.com)
2.教育活动要具有多样性
幼儿园的活动不应当是单一的。不同的活动在幼儿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因此,活动在内容、形式和方法上,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发展。比如:看图书和栽培植物,幼儿通过前者获得的是间接经验,而通过后者获得的是直接经验,是操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发展。教师应注意到教育活动的多样性,使其能有效地促进幼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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