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关键的、核心的部分,既要写出教材内容的要点,又要写明采用何种教学方法;既有教师的逻辑推理过程、生动的叙述情况、细致而必要的演算步骤,又要有意想得到的学生的思维活动过程和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的处置措施,以及应当特别强调的问题等等。
现在的教材一般均为叙述性的,且篇幅较大,学生阅读时不易把握住中心。这就需要教师精心钻研,进行分析、归纳,加以科学的组织,在教学上写出纲要,并配以讲解的步骤和方法。
另外在内容要点的前后,还可用适当的标记或文字注明:“利用模型演示”,“引导学生讨论”等字样。
以上教法的反映和提示性的文字应写得醒目或用红色笔标注。现在有的老师在第二页的三分之二处画一条竖线,将内容要点写在竖线左边,教法写在右边,也比较好,但必须是有实际意义的。有的老师虽然画了竖线,而在教法的一边只写了“谈话法”(怎样谈没有写)、“启发式”(如何启发则无)、“举例讲解”(举什么例无反映),这就失之过简,徒具形式。因此,要否画一条竖线,并不强求,但有了竖线,将内容要点与教法相对应地分开书写,则较为醒目,是值得提倡的。(www.xing528.com)
以上无论是内容要点还是教法,都要求写得简明,而与书上相同的叙述性文字、画图、表格或例题等,则不必要在教案上照抄、照画出来,以节约时间,并可培养看书、用书的习惯,但应写明页码等。
有的老师则不然,教案上写的大量的叙述性文字,或照抄书上的内容,致使一堂课的教案长达9页、10页,有的还要多。这不用说老师在备课时,钻研教材、思考教学需要时间,就抄写这样的教案,又将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啊!而个别老师又与此相反,仅写出新讲章节的标题。虽说教案的详略应因人而异,新教师可写得详细些,但也无需抄书;老教师可写简单的提纲式的,但标题不能代替提纲。所谓提纲,是老师在深入研究教材、对教材进行认真地分析、归纳后所得出的精华(纲要),它可以是书上的原话(如定理、定义、公式等),也可以是老师自己的概括性语言,这都应当明确地写在教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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