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协调发展
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通过,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保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基本文化需求实现了从行政性“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公共文化服务将实现从可多可少、可急可缓的随机状态到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发展的跨越。政府仍然是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主导力量。国家从宏观层面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各级政府一方面要加快制定相应政策和法规积极响应,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财政调节和市场调节等手段,积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行业和社会力量合作。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紧跟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步伐。从社会力量层面来看,特别是文化企业要抓住机遇,积极寻求和图书馆的合作,在保证自身发展的情况下,为图书馆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最终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新局面。
(二)营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的管理和运行,政府和图书馆要高度重视舆论导向作用,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进行正面宣传,产生强大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注重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的宣传力和影响力,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管理和运行的案例,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热情,树立社会力量的积极形象;政府和图书馆也要学会用自媒体,如微信、微博、小程序等有效发声,掌握舆论主动权。
第二,充分认识互联网传播的重要性,掌握互联网传播规律,积极运用互联网扩大宣传效果。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突破传统思维,鼓励个人、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融入图书馆的建设中。(www.xing528.com)
(三)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的途径
图书馆应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帮助,开通社会参与的通道,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扩大志愿者参与途径,鼓励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少儿用户、青年、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可以采取线上和线下招募方式。线上招募主要通过图书馆网站、微信、微博、小程序等发布招募信息,建立志愿者信息资源库,最终筛选优秀志愿者;线下招募主要通过图书馆服务窗口、宣传栏和读者活动宣传,让用户感受到图书馆的服务形式、服务理念,吸引更多潜在的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使志愿者招募工作成为常态。
第二,完善社会捐赠工作流程。首先,完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建立捐赠对接部门,明确捐赠方式、捐赠程序、捐赠去向监督等,使捐赠工作制度化[8];其次,有条件的图书馆可以打造社会捐赠平台,负责线上筹集经费,形成社会支持系统;最后,图书馆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或者举办各种慈善公益活动,多关注残障人士、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高图书馆的曝光率,增加和慈善机构的合作机会。
第三,以“图书馆+”作为发展契机,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参与图书馆的积极性。例如,“图书馆+书店”推出“你读书、我买单”,让读者参与图书馆资源选购;“图书馆+企业”让企业参与读者阅读活动或者社区读书慈善活动;“图书馆+学校”让学校课堂走进图书馆或者学生参与图书馆的活动;“图书馆+社区”让社区和居民参与并享受图书馆服务;“图书馆+商业综合体”让公众在享受免费阅读的同时体验多层次的文化消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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