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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笔录训练:辨认笔录的定义及制作要求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概念辨认笔录是公安机关组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时制作的,客观反映辨认经过和结果的法律文书。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辨认笔录制作完成后,应当由侦查员、辨认人、见证人、记录人分别签名。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

司法笔录训练:辨认笔录的定义及制作要求

(一)概念

辨认笔录是公安机关组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时制作的,客观反映辨认经过和结果的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8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第262条规定,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二)格式

辨认笔录的格式如下:

辨认笔录

(三)写作内容与要求

1.首部。首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辨认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分;②进行辨认的地点,应当填写准确;③侦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要把每位侦查人员均记述清楚;④辨认人姓名、住址、单位,据实填写清楚;⑤见证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对于有见证人参加辨认的,要据实填写清楚;⑥辨认对象,即提供辨认人进行辨认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等;⑦辨认的目的,即通过辨认需要解决的问题。(www.xing528.com)

2.正文。上述内容填写完毕后,开始制作该笔录的主要部分,即辨认过程及结果。该部分通常按照以下顺序制作:首先写明辨认对象所处的情况;然后写辨认人进行辨认的过程,及通过辨认得出的结论等。

辨认笔录制作完成后,应当由侦查员、辨认人、见证人、记录人分别签名。

(四)注意事项

1.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2.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

3.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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