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询问应是技巧性和法定性的有机结合。一般说来,询问的内容包括:①时间、地点;②人物及物品特征;③手段;④经过;⑤证据;⑥对被告人的认识及了解的情况;⑦案件涉及的人和物等。司法人员要想目的明确,获取有实质性价值的证言,就应该十分讲究询问方法。常用的询问方法有:
(一)闲谈法
采取轻松自然的方式进行询问,不仅可以缩短询问双方的距离感,减轻或消除询问对象的心理压力,同时还可以更具体、更准确、更真实地取得证言。例如,一桩谋财杀人案的破案工作就是用闲谈询问的方法突破缺口的:
死者陈×,男,34岁,身体健康,为人胆大。据死者家属反映,一周前,死者送内弟出门回来,即对家人说,邻居杨×又告诉死者邻乡杨舅父家有100斤桂油,要死者携款一同前往购买。死者携款4800元外出,一周未归。侦查人员经过调查询问排除了王×作案的可能,杨×有重大嫌疑。杨是该乡镇政府办事员。侦破小组让一位与杨认识的侦查员以熟人身份进行询问。
问:现在你们政府机关办事员的月工资有多少?
答:三百几十元。
问:就靠这些死工资手头有些紧吧?
答:可不是。
问:听说你也做点小生意。
答:也算不上做生意,有时当当介绍人,吃点中介费。(www.xing528.com)
问:听说最近你做成了一笔桂油生意。
杨×闻此言脸色大变。侦查人员紧追不舍,获取确凿供词,当天即将杨×逮捕归案。
闲谈询问还可以由司法人员就某一事情或事实召集群众会谈,发表看法。在闲谈聊天的过程中捕捉到案件线索和真实证据。
(二)回忆法
证人对案件事实感知后不一定都能记忆。记忆印迹不仅可能有失,而且有时不免将记忆的事物加以扩大、歪曲或混淆。记忆与年龄有关,儿童长于机械记忆,青年人长于意义记忆,老年人难于记忆新材料,但对青少年时期的经历往往记忆深刻。记忆还存在个体差异。有的人长于记地名,有的人长于记日期,有的人长于视觉记忆,有的人长于听觉记忆,有的人长于触觉记忆,有的人记忆能力受情绪和心理影响等。记忆是陈述的基础。询问人要利用多种方法,针对具体证人,唤起他对事件的回忆。这种启发回忆的目的在于启发对象回忆起某些线索或细节。例如:
侦查人员从杀人案的重大嫌疑对象陈×处获得该案唯一的证物——女被害人的一块手表。侦查人员向死者父母询问,围绕手表是不是女儿的、手表是何时何地买的等问题,启发两位老人慢慢回忆起女儿生前的一些事情,与什么人交往等,从中发现重大线索。
(三)重点提问反复提问
询问证人时,对重要问题要抓住不放,反复提问,在几次甚至多次证言中找出真实证言,查明案情。例如:
奸淫幼女案的被告人罗×从初审、庭审,到最后定罪量刑时,其口供中的重要事实情节与被害人(7岁)的证言出入很大,并一直否认案发当天他到被害人家借扁担和事后给被害人钱的事实。询问人抓住借扁担和给钱这两个关键问题,多次询问被害人。被害人的几次证言前后矛盾,交代情节过程一次比一次深入具体,超出了7岁儿童的叙述能力。最后被害人不得不承认她告发被告人奸淫她是迫于其母的威逼,所有证言都是母亲事先编好让他背下来复述的。被告人没有到她家借扁担,也没有用扁担抵住门;没有同她“作怪”,事后也没有给她钱;裤子上的东西(指精液)是她吃稀饭时掉下的米汤。司法人员经过反复核实查证,终于澄清了被告人的冤屈,作无罪释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