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特定权限的会员卡行政管理机关,是指在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对会员卡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有权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具有特定权限的会员卡行政管理机关主要有: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员卡发卡企业从事的会员卡相关违规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是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反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管部门,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会员卡违规活动有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决定的权力。毫无疑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最重要的会员卡行政管理机关。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会员卡相关违规活动,大部分也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处理解决的。
2.商务行政管理机关。会员卡发卡企业从事的会员卡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属于商业活动的范畴,商务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商务领域的主管部门,对此类活动当然也有相应的管理职责。经国务院同意转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中明确,商务行政管理机关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行政主管部门之一。[3]为了贯彻落实前述意见,商务部还专门发文要求各级商务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4]并已经着手起草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预付式会员卡,也属于单用途商业途预付卡的一种。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商务行政管理机关将成为预付式会员卡最主要的行政管理机关之一。(www.xing528.com)
3.金融行政管理机关。由于预付式会员卡的发行具有一定的集资功能,发卡企业可能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发行预付式会员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干扰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为了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对于预付式会员卡的发行等相关活动有依法进行管理的职能。经国务院同意转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中明确规定,人民银行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主要管理机关之一。因此,人民银行也是预付式会员卡的行政主管部门之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