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笔录的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司法笔录是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技术保证。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审理一个具体案件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制作相应内容的笔录。就整个诉讼过程来说,只有询问证人、调查案情、勘验现场时制作了笔录,才能使案件眉目清晰可见,才有进一步核查案情、澄清事实的可能;只有开庭审判时制作了笔录,才能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以便评议和裁判判决;只有执行时制作了笔录,才能知道执行的结果。笔录正是依靠它同步记录的技术作用和凭证、资料价值,使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司法笔录既是前阶段诉讼活动的客观记录,又为后一阶段的诉讼活动提供了依据。任何一个诉讼阶段不制作笔录,审判活动都必然中断。
2.司法笔录是正确处理案件、制作裁判文书的主要依据。案件事实都是由证据来证明的,法律规定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的陈述,勘验、检查结果等证据来源过程都必须由书记员依法制成书面材料。这些笔录材料为案件的正确处理提供了可以证明事实的根据。另外,对其他证据的审查经过也必须制作笔录。在一定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主要就是依据上述笔录的内容来证明事实真相、作出公正裁判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更离不开各种笔录。一般来说,裁判文书认定事实部分内容的写作需要参照各种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凡各种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中未明确反映、未经查证的情况都不能写进裁判文书的事实部分。裁判文书的理由部分和主文部分内容的写作主要是依据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或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笔录明确记下的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的最后决定必须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得到准确反映。(www.xing528.com)
3.司法笔录是检验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志。严格检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是司法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检验办案质量的途径之一就是检查、验证办案过程的全部笔录。笔录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全部诉讼过程,也就必然地反映出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笔录至少可从五个方面来验证办案的质量:①检验案件的客观事实是否已经澄清,审理后认定的事实是否经得起推敲。②检验案件的处分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恰当。③检验司法机关的全部司法活动是否完全合法。④检验审判员的办案水平,即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⑤检验书记员的业务水平,即知识水平、文化素质、文字书写能力等。书记员是笔录的主要制作者,其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是否经得起检验有着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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