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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资本制度的主要弊端-《天商法律评论2014年卷》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法定资本制也不是一种最为有效的制度设计,因为它并不必然能确保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法定资本制度的主要弊端-《天商法律评论2014年卷》

1.抬高了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门槛[4]从公司的实践层面看,法定资本制度严格规定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而且额度相对较高,公司投资人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注明的注册资本,这样便客观地抬高了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门槛,增加了投资设立公司的难度和成本,把一些可能获得成功,但当前资本数量又略显“单薄”的市场主体拒之门外。

2.造成公司资本的闲置和浪费。对于追求发展的现代公司而言,法定资本制度严格要求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必须全部一次募足公司的注册资本,而并不兼顾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资金需要,可能造成已筹集资本的闲置和浪费,直接影响到资本的利用效率。因为注册资本只是发起人特定时间的主观需求预测,不一定能真实反映公司刚成立时的资本使用情况。

3.容易导致投资者违规经营。中外众多的公司经营实例表明,由于法定资本制通常所设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较高,为了能够抓住眼前的商业机会,部分投资者会采取违规的手段设立公司。这些违规手段主要包括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出资后抽逃资本等,从而规避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这不仅削弱了法律制度的严肃性,也扰乱了市场秩序。(www.xing528.com)

4.不能有效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法定资本制也不是一种最为有效的制度设计,因为它并不必然能确保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在公司设立之后,公司的实际资产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公司信用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实际资产,而不是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若公司的实际资产与注册资本严重不符,将对交易相对人产生严重误导,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会产生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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