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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下的交易风险防控法律构建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次公司法的修订,将原有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同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进一步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大幅度简化了公司的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鉴于此,我们需要尽快构建针对新的公司注册制度的配套法律体系,以防控可能大量出现的市场交易风险,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

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下的交易风险防控法律构建

陈燕玲[1]

摘要:实施注册资本金认缴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其也会增加市场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带来更多的交易风险。对此,构建防控交易风险的配套法律势在必行。对于我国而言,在新资本制度形势下交易风险防控法律体系应当包括以下方面:针对市场交易的公司注册信息公示法律制度、针对虚假信息公司经济责任的法律制度、针对虚假信息公司领导人的任职限制法律制度、针对资金密集行业的准入法律制度和针对政府部门渎职行为的公开谴责法律制度。

关键词:授权资本制;交易风险;防控法律(www.xing528.com)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包括公司法在内的我国的商法制度需要不断的完善。为此,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案,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第三次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施行。此次公司法的修订,将原有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同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进一步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大幅度简化了公司的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这些公司注册法规的改革,对于鼓励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创业、活跃市场经济行为、避免公司资本的闲置和浪费,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企业制度精神的体现,均具有划时代的积极意义。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当前我国整体商业信誉水平还不够高的形势下,实施“零首付”的公司注册制度,降低企业法人参与市场活动的“门槛”,势必会带来企业和个人市场交易风险的剧增。有鉴于此,我们需要尽快构建针对新的公司注册制度的配套法律体系,以防控可能大量出现的市场交易风险,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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