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讲关于“无人机”的故事,总要把主角先找到才行,不然已经说了半本书,连讨论的是谁都不明确也实在是说不过去了。可怪异的是,虽然我们之前已经了解了发生在“隔壁老王”身边的一些事情,了解了所谓“空中无人设备”的诞生和发展,甚至还多多少少地八卦了一下,但在今天这个“空中机器人”时代的黎明,却几乎没人能说明白“无人机”这个词指的究竟是什么。
无人机作为起源于西方的一个技术体系,要在中文的语境中找到一个通俗化的词汇将之加以表述,必然会发生某种“错位”
必须承认,连“无人机”是什么都弄不清是有些骇人听闻,但绝不是为了博人眼球而搞出的噱头。那“无人机”究竟是什么呢?虽然“苗太太”说那东西在超市就能买到,但“隔壁老王”却认为事情没那么简单。电视里有些专家嘴里的“无人机”,明显和另外一些专家说的就不是一码事。弄清楚这件事很重要吗?当然!《论语·子路》中曾记载了这样的一段对话: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这段对话按今天的“白话”来讲,大致就是:子路说:“如果卫君等待老师您治理国政,您将先做什么呢?”孔子说:“那一定是先正名分吧!”子路说:“老师的迂腐竟然到了这种程度!那名分有什么可正的?”孔子说:“好粗野啊!子由!君子对于他不了解的事情,就不应该发表意见。名分不正,说话就不顺当;说话不顺当,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制度就不能够兴起;礼乐制度不能够兴起,刑罚就不能够得当;刑罚不得当,老百姓就无所适从。所以君子有一个名分就一定要说出和它相应的话来。说出话来就一定要实行。君子对于自己说出来的话是一点也不能马虎的。在这段著名的对话中,孔夫子固然有些迂腐,但“名正言顺”重不重要也是明摆着的。“隔壁老王”的底气足了不少。
对大多数说中文的普通人而言,他们对“无人机”这个词汇的理解更接近于“Drone”
不过,对现阶段“无人机”这个中文词汇来讲,要“名正言顺”还是很有难度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作为起源于西方的一个技术体系,要在中文的语境中找到一个通俗化的词汇将之加以表述,必然会发生某种“错位”。这就如同在文学领域中,我们往往会基于比较文学而发出的感慨:那些借着“小说”跟“novel”间的偶然词语搭桥的人,该是对文明间的“不可翻译性”何等失察呀!另一方面,在中文的语境中,“无人机”之所以从一个高大上的专业性词语变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常用词,背后是技术的快速迭代、资本的迅速涌入、专家的过度解读,以及国人对新事物的迫切渴望,但其含义实际上既包括了西方通常所讲的“UAV”,也包括了“Drone”,这两者之间有着不小的区别。虽然某些专业性的书籍中明确指出,中文“无人机”一词译自英文词汇UAV(Unmanned Aerial Vehicles),按照字面理解,“无人机”可以定义为:无人驾驶的空中飞行器。这里的“无人驾驶”并不是指完全没有人为操控或监控,无论UAV能够飞行多远,还是需要在操作者的监控与远程控制范围内。因此“无人驾驶”更多是指无须在飞行器上配备驾驶人员,而可以实现远程或自动、自主控制。在军用、警用、特种行业应用的“无人机”上,一般都用“UAV”来郑重其事地称呼,以示其系统复杂,对可靠性、智能性的要求较高。然而对大多数说中文的普通人而言(比如隔壁老王的邻居苗太太),他们对“无人机”这个词汇的理解却更接近于“Drone”,这个词在英文中用于表现“雄性蜜蜂(male honey bees)”飞行的嗡嗡声,并最终演变为雄性蜜蜂的特殊名称。显然,这是一个随性的俚语,没有那么正式,背后的技术标签则是“不错的玩具”“有趣的相机”“不能随便乱飞”“高级航模”“容易上手”“智能性不高”“可靠性较差”等。
对大多数说中文的普通人而言,他们对“无人机”这个词汇的理解更接近于“Drone”
不过,对现阶段“无人机”这个中文词汇来讲,要“名正言顺”还是很有难度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作为起源于西方的一个技术体系,要在中文的语境中找到一个通俗化的词汇将之加以表述,必然会发生某种“错位”。这就如同在文学领域中,我们往往会基于比较文学而发出的感慨:那些借着“小说”跟“novel”间的偶然词语搭桥的人,该是对文明间的“不可翻译性”何等失察呀!另一方面,在中文的语境中,“无人机”之所以从一个高大上的专业性词语变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常用词,背后是技术的快速迭代、资本的迅速涌入、专家的过度解读,以及国人对新事物的迫切渴望,但其含义实际上既包括了西方通常所讲的“UAV”,也包括了“Drone”,这两者之间有着不小的区别。虽然某些专业性的书籍中明确指出,中文“无人机”一词译自英文词汇UAV(Unmanned Aerial Vehicles),按照字面理解,“无人机”可以定义为:无人驾驶的空中飞行器。这里的“无人驾驶”并不是指完全没有人为操控或监控,无论UAV能够飞行多远,还是需要在操作者的监控与远程控制范围内。因此“无人驾驶”更多是指无须在飞行器上配备驾驶人员,而可以实现远程或自动、自主控制。在军用、警用、特种行业应用的“无人机”上,一般都用“UAV”来郑重其事地称呼,以示其系统复杂,对可靠性、智能性的要求较高。然而对大多数说中文的普通人而言(比如隔壁老王的邻居苗太太),他们对“无人机”这个词汇的理解却更接近于“Drone”,这个词在英文中用于表现“雄性蜜蜂(male honey bees)”飞行的嗡嗡声,并最终演变为雄性蜜蜂的特殊名称。显然,这是一个随性的俚语,没有那么正式,背后的技术标签则是“不错的玩具”“有趣的相机”“不能随便乱飞”“高级航模”“容易上手”“智能性不高”“可靠性较差”等。(www.xing528.com)
在军用、警用、特种行业应用的“无人机”上,一般都用“UAV”来郑重其事地称呼,以示其系统复杂,对可靠性、智能性的要求较高
对大多数说中文的普通人而言,他们对“无人机”这个词汇的理解更接近于“Drone”
不过,对现阶段“无人机”这个中文词汇来讲,要“名正言顺”还是很有难度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作为起源于西方的一个技术体系,要在中文的语境中找到一个通俗化的词汇将之加以表述,必然会发生某种“错位”。这就如同在文学领域中,我们往往会基于比较文学而发出的感慨:那些借着“小说”跟“novel”间的偶然词语搭桥的人,该是对文明间的“不可翻译性”何等失察呀!另一方面,在中文的语境中,“无人机”之所以从一个高大上的专业性词语变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常用词,背后是技术的快速迭代、资本的迅速涌入、专家的过度解读,以及国人对新事物的迫切渴望,但其含义实际上既包括了西方通常所讲的“UAV”,也包括了“Drone”,这两者之间有着不小的区别。虽然某些专业性的书籍中明确指出,中文“无人机”一词译自英文词汇UAV(Unmanned Aerial Vehicles),按照字面理解,“无人机”可以定义为:无人驾驶的空中飞行器。这里的“无人驾驶”并不是指完全没有人为操控或监控,无论UAV能够飞行多远,还是需要在操作者的监控与远程控制范围内。因此“无人驾驶”更多是指无须在飞行器上配备驾驶人员,而可以实现远程或自动、自主控制。在军用、警用、特种行业应用的“无人机”上,一般都用“UAV”来郑重其事地称呼,以示其系统复杂,对可靠性、智能性的要求较高。然而对大多数说中文的普通人而言(比如隔壁老王的邻居苗太太),他们对“无人机”这个词汇的理解却更接近于“Drone”,这个词在英文中用于表现“雄性蜜蜂(male honey bees)”飞行的嗡嗡声,并最终演变为雄性蜜蜂的特殊名称。显然,这是一个随性的俚语,没有那么正式,背后的技术标签则是“不错的玩具”“有趣的相机”“不能随便乱飞”“高级航模”“容易上手”“智能性不高”“可靠性较差”等。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个中文词汇,“无人机”的语义范畴其实还不仅仅限于“UAV”和“Drone”。而这就涉及了另外一个很好的内容,即任何一个概念及我们对它的理解都应在不断的变化中,这是由于人类本身认知的局限决定的,比如美国农业生物工程师学会(ASABE)这个‘B’(Biological)也是后来加上去的。对于“无人机”,范畴可大可小,比如在某些关于无人机的著作里就把从风筝到纳粹德国的V-1火箭这些飞行器统统囊括了进来,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将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将其理解为“Aerial Robotics”(空中机器人),这毕竟是人类对其技术体系的终极期盼。事实上,第一辆汽车被视作是一辆没有马的马车,电报(以及后来的电子邮件)被喻为是一种物理信件,还有网络已经成了那些隐晦讨论规章制度言论的来源。比喻和类比是我们理解和认识世界的自然方式。如果我们将“Aerial Robotics”算作无人机范畴,那么各种机型很早就出现了,如桑迪亚国家实验室按照美国军方的项目AROD开发的涵道无人机,1991年国际无人机系统协会(AUVSI,Association for Unmanned Vehicle Systems International)开始举办一年一次的国际空中机器人竞赛(IARC,InternationalAerial Robotics Competition)都是如此。总之,对一个概念的理解不断抱着开放的态度,但又需要不断确认讨论范畴,甚至有些“迂腐”地试图让其“名正言顺”,这是个有趣的矛盾,也表明“无人机”的整个技术体系在方向上的一致性不强,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个中文词汇,“无人机”的语义范畴其实还不仅仅限于“UAV”和“Drone”。而这就涉及了另外一个很好的内容,即任何一个概念及我们对它的理解都应在不断的变化中,这是由于人类本身认知的局限决定的,比如美国农业生物工程师学会(ASABE)这个‘B’(Biological)也是后来加上去的。对于“无人机”,范畴可大可小,比如在某些关于无人机的著作里就把从风筝到纳粹德国的V-1火箭这些飞行器统统囊括了进来,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将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将其理解为“Aerial Robotics”(空中机器人),这毕竟是人类对其技术体系的终极期盼。事实上,第一辆汽车被视作是一辆没有马的马车,电报(以及后来的电子邮件)被喻为是一种物理信件,还有网络已经成了那些隐晦讨论规章制度言论的来源。比喻和类比是我们理解和认识世界的自然方式。如果我们将“Aerial Robotics”算作无人机范畴,那么各种机型很早就出现了,如桑迪亚国家实验室按照美国军方的项目AROD开发的涵道无人机,1991年国际无人机系统协会(AUVSI,Association for Unmanned Vehicle Systems International)开始举办一年一次的国际空中机器人竞赛(IARC,InternationalAerial Robotics Competition)都是如此。总之,对一个概念的理解不断抱着开放的态度,但又需要不断确认讨论范畴,甚至有些“迂腐”地试图让其“名正言顺”,这是个有趣的矛盾,也表明“无人机”的整个技术体系在方向上的一致性不强,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个中文词汇,“无人机”的语义范畴其实还不仅仅限于“UAV”和“Drone”。而这就涉及了另外一个很好的内容,即任何一个概念及我们对它的理解都应在不断的变化中,这是由于人类本身认知的局限决定的,比如美国农业生物工程师学会(ASABE)这个‘B’(Biological)也是后来加上去的。对于“无人机”,范畴可大可小,比如在某些关于无人机的著作里就把从风筝到纳粹德国的V-1火箭这些飞行器统统囊括了进来,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将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将其理解为“Aerial Robotics”(空中机器人),这毕竟是人类对其技术体系的终极期盼。事实上,第一辆汽车被视作是一辆没有马的马车,电报(以及后来的电子邮件)被喻为是一种物理信件,还有网络已经成了那些隐晦讨论规章制度言论的来源。比喻和类比是我们理解和认识世界的自然方式。如果我们将“Aerial Robotics”算作无人机范畴,那么各种机型很早就出现了,如桑迪亚国家实验室按照美国军方的项目AROD开发的涵道无人机,1991年国际无人机系统协会(AUVSI,Association for Unmanned Vehicle Systems International)开始举办一年一次的国际空中机器人竞赛(IARC,InternationalAerial Robotics Competition)都是如此。总之,对一个概念的理解不断抱着开放的态度,但又需要不断确认讨论范畴,甚至有些“迂腐”地试图让其“名正言顺”,这是个有趣的矛盾,也表明“无人机”的整个技术体系在方向上的一致性不强,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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