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辛基与东京、巴塞罗那相比,有着更加完备的产学研创新机制,政府通过支持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动应用基础性、行业共性、战略性技术研发。首先,政府在科技项目开发的投入一般占该项目总投资的30%,其他部分由企业、私人研究机构、金融资本等组织提供[11]。企业是科技项目开发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企业研发的项目必须要有大学或研究机构参与,院校和研究机构研发的项目必须要有企业参加,做到这两个必须,政府才给予资助。其次,作为高科技产业的大投资方,政府绝对不会对产业发展过度干预,政府仅负责政策制定和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比如基础设施、教育、投资等。
东京在推行“科技立国”的实践中,并不是首先加强基础研究能力,而是围绕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比如资源短缺,有针对性地开发一些实用技术。科技的主攻方向是节能技术、污染防治技术等。以此为方向提升产业结构,给东京经济发展带来了看得见的效果。
巴塞罗那2004年12月正式启动“研究与创新计划”,目标是促进巴塞罗那与世界其他地区在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上的合作。鼓励研究机构和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合作,鼓励外国研究机构和企业参加本地区开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政策,提高巴塞罗那的技术创新能力[10]。
为了提升在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巴塞罗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创新合作计划,其中2003年“政府部门创新行动”(Initiatives to Foster in Government Ministries)最具代表性。其理念是:为了使整个社会,特别是私人企业部门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意义并主动采用新技术,政府就必须加强对推广创新文化和采用新技术的承诺。巴塞罗那政府认为政府部门有效地采用现代技术可以改变整个社会对创新和新技术的态度。
如政府采购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行动可以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动。巴塞罗那传统的政府采购只是为了从市场上获得某种产品或服务,而新的政府采购模式则与具体创新政策挂钩,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实现“提高战略产业部门和竞争产业部门技术能力”的目标,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技术的出现和发展。比如,通过政府部门对再生能源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明确了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使本地区的环境企业和创新企业获得巨大收益,这些收益反过来又可以推动技术创新。政府采购行动是整个良性循环的起点。(www.xing528.com)
1985年以后东京的产业结构出现较大调整,低附加值型产业由城市向地方转移,进而又向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东京在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产业结构的升级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变化:一是一、二、三次产业结构变化,二是支柱产业的更新换代,三是主要产业内部结构调整。东京调整后的产业依存于大城市高质量劳动力、现代先进技术和信息资源,噪声、污染等破坏环境因素较小。
针对产业发展出现的工场数量减少、就业机会减少、地方经济力下降的问题,东京借鉴美国硅谷经验,准备培育新型产业聚集区。2001年东京开始推进产业聚集区主要致力于以下一些工作:促进地方产学官结合,形成有效的联合网络;充实培育创业者的措施,加强孵化新企业的机能;加强与商社的联系,充分利用商社渠道,为新产品市场打开市场;各种资金提供部门加强联系,为产业创新打通融资渠道。
赫尔辛基为了能快速地将新技术转化为商品投资市场,同时为商品找到合适的消费市场,赫尔辛基政府放眼国际,推动经济技术国际化,采取了两项方针:一是以出口为导向,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二是根据自身需要,积极开展国际科技经济合作。
另外,在吸引外资方面,赫尔辛基制订了众多的外资优惠政策。较典型的是设立的保税区,保税区通常由市辖企业负责经营。如与俄罗斯接壤的Lappeenranta保税区规定,在其区内设厂的企业,其原料进口可享受免税待遇。但加工或组装后的成品,如果进入芬兰市场,则必须缴纳进口关税。向欧盟其他国家出口,需补交22%的增值税,但向俄罗斯出口,可以免交原材料进口关税。另外,区内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凭发票可以申请市政府资助。市政府最高提供机械设备20%的投资额和厂房投资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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