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文化空间塑造,既要考虑国际城市的经验是否适合我国国情,不能一概沿用,也要正视我国文化规划及相关文化空间建设的现实问题:第一,由于文化管理部门职能的有限性,传统的文化专项规划在目标、策略和实施途径上容易出现与城市建设的脱钩现象,而原来由建设部门主导的城市总体规划、现由自然资源部门主导的空间规划,也往往与文化体系衔接不足,容易忽视文化对于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全面引领作用;同时,文化规划也因缺乏法定地位和标准规范而难以立足;第二,我国多地城市政府依然存在以经济、社会等政绩指标为主导的城市发展思维,致使城市文化建设流于“竭泽而渔”式的短效发展,或“立竿见影”式的形象工程;第三,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尚处在摸索阶段,文化规划及其相关内容在编制、实施、反馈、修编等环节中往往出现被动参与和决策的现象,公众参与文化规划决策和管理的机会、话语权和有效性有待提升。
在我国大城市面临转型的重要时期,基于以上现状背景影响与国际城市文化引领发展的前沿经验,本文从规划体系、文化理念、空间布局和公众参与四个层面提出适应我国城市文化塑造的思考。
文化规划不应是孤立于城市规划体系的单一部署,而是贯穿于规划体系并推动城市长远发展的核心价值、内在动力与城市愿景。纵向上,我国文化规划体系建设应以发展规划为战略性统领,将文化融入城市长远发展愿景,提出文化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有机路径,提升城市能级与竞争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空间保障,合理配置空间所承载的文化资源,使城市成为蕴藏、创造、传承文化的空间载体,推动城市文化空间塑造和城市更新。横向上,以专项规划为支撑,文化专项规划应注重将文化融入城市规划的经济产业、人文社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景观、社区等各个方面,逐层分解文化目标,构建多层级、多部门统一衔接的文化规划框架,以文化引领城市改造与可持续发展。
依据地方特质塑造城市形象,厘清文化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协同关系,为我国城市发展找到自己的“文化通路”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不应是静态、孤立、被动的,而应将其放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整合,以传承、挖掘、创新等方式提升城市文化供给能力,使文化资源在满足居民需求和促进经济发展层面发挥独特的助推作用。以我国城市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多样的自然地理风貌为底色,营造更具地域特质的物质环境空间,促进新旧元素重组与交融,实现文化资源动态激活与更新;围绕文化创意与资源旅游产业,促进城市活力提升并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城市经济多元化发展;积极演绎文化大事件,寻求城市发展“弯道超越”的途径。(www.xing528.com)
为顺应当前“高能级文化空间日益呈现多种功能复合化的发展趋势”[21],我国文化空间建设应采取“适度集聚,基层均等”的发展策略。一方面,鼓励高能级文化功能集聚,提高复合化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多元融合,构建文化功能集聚区,塑造城市文化魅力标志性门户;另一方面,推进城乡一体的基层文化设施均等化全覆盖,结合地区人口布局与城市发展方向,以满足居民现代化需求为导向引导文化设施多层次建设,完善城市文化服务体系。
在文化空间建设中突出人的核心价值,积极调动政府、企业、文化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居民创造、参与、传承城市独特的文化环境与氛围。在文化规划编制中,政府应于前期积极探索咨询调查方法,实现与该地区文化机构、企业、专家、居民文化评估互动,寻求地区文化特质,规划也应提出激活地区全社会力量的行动指南,使公众成为规划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在文化创新和资金扶持方面,鼓励企业发挥联动效应,带动其他行业、区域的发展,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业态,并支持文化机构与非政府组织、艺术家、企业资助合作,激发文化场所及城市活力并产生效益;鼓励非政府组织对文化指标是否达标、文化空间塑造是否合理进行有效监督,提升社会公平氛围;支持公共文化空间营造,鼓励居民与艺术家合作打造公共空间,提升居民的城市归属感、自豪感与文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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