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人在恋爱、婚姻问题上,一般是比较自由的,男女青年往往通过“跳月”互相选择配偶。跳月实际上是男女青年择偶盛会,举行时间多在仲春时节。跳月是民俗学上所谓“春嬉”的一种。到跳月之时,男女青年酣歌狂舞,各选所欢,互相求爱。所以跳月可以视为普列汉诺夫所称的“恋爱舞”,这是一种流行很广而又古老的舞蹈。古人对苗族的跳月,有过不少记载:
“苗人休春,刻木为马,祭以牛酒。老人之马箕踞。未婚男女,吹芦笙以和歌词,谓之跳月。”[1]
“跳月为婚者,元夕立标于野,大会男女。男吹芦笙于前,女振金铎于后,盘旋跳舞,各有行列。讴歌互答,有洽于心即奔之。越月送归母家,然后遗媒妁请聘价等。”[2]
清人赵翼在《檐曝杂记》中,对男女青年跳月时的对歌求爱,也做了生动的记载:
“每春月趁墟场唱歌,男女各坐一边,其歌皆男女相悦之词。其不合者,亦有歌拒之,如你爱我,我不爱你之类。若两相悦,则歌毕辄携手就酒棚并坐而饮。彼此各赠物以定情,定期相会。”
跳月时所唱的歌,也情爱缠绵。如:
男:要老要枯只有那土里的莴苣菜,
要分要离只有那东西南北的陌生人,
离别了别人不要紧,
离开了妹妹呀,
就像刀子割掉了哥的心。(www.xing528.com)
女:浅水深水一起过,
千言万语慢慢说,
离开别人没关系,
离开了哥哥呀,
就像刀子刺进了妹心窝。
苗族除了跳月风俗以外,还有采花山的风俗。采花山于每年正月初一至初五举行。性质和跳月相同。
苗族人的风俗,男女相爱以后,都必须请一个媒人向男女双方的家长求亲。这种求亲只是一种形式,媒人到女方家时,还须与女方的家长议定女方的身价,并由男方带来酒肉,请女方的姑舅表亲吃“平伙猪”。这就完成了订婚手续。
等到男方送清礼金,便择日举行婚礼。结婚那天一早,新郎由一个陪郎伴送,到女家娶亲。女方则有七八个姑娘陪送新娘到男方家。当天,全村喜气洋洋,男方家摆酒招待客人。此时,歌手要演唱婚礼仪式和习俗的歌。“大客歌”从新娘的母亲如何忙碌办喜事唱起,接着唱新娘怎样收拾打扮,辞别父母和哥嫂,以及同村的姐妹如何相送。然后再唱到新娘去丈夫路上的经过,男方怎样迎亲,新娘如何进门,最后唱新娘到丈夫家的第一件事是去挑水。唱词几乎概括了整个婚仪习俗。当晚,全村男女青年载歌载舞,表示对新人的祝贺。次日,又由男方父亲伴领着新郎、新娘回门,在女方家住一天后,即返回男家,至此婚礼即告结束。
在苗族某些地区仍有抢婚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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