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源》上释“兰房”一词,说是古代时特指妇人居住的香气氤氲的房子。这种释说偏颇很大。兰房在古代是指村落里供男女游玩的一个公共场合,到了晚上,村中未婚的男女,都住在上面,听任其自相谐偶。“兰房”实际上是古代婚姻状况的一种反映。
古代的婚姻制度不像后代那样俨然有序,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比较宽松,这种情形后代的史料有所透露。宋玉《招魂》谈到楚国风俗说:“士女杂坐,乱而不分些。”
在赵国,这种情形我们也可以从《吕氏春秋·先识》看出来:“中山之俗,以昼为夜,以夜继日,男女切倚,固无休息。”
齐国也是一样。《史记·滑稽列传》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方博投壶,相引为曹(伙伴),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日暮酒阑,男女同席,履舄(鞋)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灯灭,……罗襦襟解,微闻薌泽,……故曰酒极则乱。”
不但当时风俗如此,而且社会还采取一些行政手段,使之合法化。如《周礼》上说:(www.xing528.com)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而会之。”
这种仲春之月会男女,奔者不禁,实际上就是像兰房一样用以调剂人们的性生活。由于后代礼制兴盛,这种仲春之会慢慢地消失了。不过在西方,这样原始的性节目却保留下来。现在西方国家的狂欢节,实际上就是本民族历史上这种习俗的保留。有人对这种节日作过描述:
“一旦盛大节日普列德捷生辰来临,圣善之夜几乎全城喧啸狂闹。铃鼓、芦笛、弦乐奏鸣。跳舞呀,击拍呀,放荡嬉戏,五花八门……敲着铃鼓,吹着芦笛,奏着弦乐。妇女们、姑娘们去拍手跳舞,她们的眼睛左顾右盼,嘴里唱着肮脏的歌曲,发出恶意的呼叫,魔鬼的心愿实现了。他们的脊背不停地摇晃,他们的双脚跳来跳去,他们淫荡地看着妇女和姑娘们放荡地扭摆,就这样,有夫之妇不法玷辱,姑娘们也被奸污。”[21]
西方的这种性节日和中国古代的“仲春之会”性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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