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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代的婚姻仪式反马及其与离婚的关系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春秋战国时代婚礼中有“反马”的仪式,《春秋·宣公五年》记载:“五年冬,齐高固仅马叔姬来。”反马实际是古代婚姻中的一个程式,和离婚有关。由于女子在离婚方面是被动的,离婚对于夫家而言,又可以称为“出妻”。能不我慉,不能拿冷眼把我看,反以我为雠。好比货物没处卖。既生既育,如今生活已变好,比予于毒。早期离婚和后代七出之条规定不一样,比较重视个人意愿。至于离婚一词的产生可能在后代。

春秋战国时代的婚姻仪式反马及其与离婚的关系

春秋战国时代婚礼中有“反马”的仪式,《春秋·宣公五年》记载:

“五年冬,齐高固仅马叔姬来。”

左传》说:“冬,来反马也。”

什么叫做反马?根据疏说:“礼:送女,留其送马,谦不敢自安,若被出弃,乘之以归也。三月庙见,夫家遣使反马,示夫妻之情既固,与之偕老,不复归也。”反马实际是古代婚姻中的一个程式,和离婚有关。

离婚当时称为绝婚,《左传·文公十二年》载:

“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且请绝叔姬而无绝婚,公许之。”

由于女子在离婚方面是被动的,离婚对于夫家而言,又可以称为“出妻”。出妻有“七出”“三不去”的条目,此外离婚对女子来说还可以叫“来归”,《谷梁传》说:

“妇人之义嫁曰归,反曰来归。”

所以《左传》“郯伯姬来归”“杞叔姬来归”等,都是指弃妇离婚而言。也有一种夫妇因为种种缘故,彼此相离,这在古代称为相弃。《周礼》有“娶判妻……皆书之”语,后人注为“民有夫妇反目,至于仳离,已判而去,书之于版,记其离合之由也。”这说明在当时相弃是公许的制度,相弃的原因很多。

诗经·谷风》就是写弃妇怨恨之情的诗。诗人把故夫的无情与弃妇的痴情写得缠绵悱恻,十分感人。

能不我慉,    不能拿冷眼把我看,(www.xing528.com)

反以我为雠。   恩将仇报真不该。

既阻我德,    我的好处你全不记,

贾用不售。    好比货物没处卖。

昔育恐育鞠,   想当年常怕没衣食,

及尔颠覆。    我们一起共颠沛。

既生既育,    如今生活已变好,

比予于毒。    你却视我为毒虫。

早期离婚和后代七出之条规定不一样,比较重视个人意愿。至于离婚一词的产生可能在后代。依《晋书·刑法志》云:

“毋丘俭之诛,其子甸妻荀化应坐死,其族兄顗与景帝姻,通表魏帝,以匄(同丐,乞求)其命。诏听离婚。”

唐宋辽以后“离婚”一词在刑律上颇常见。也有“离”“离之”“和离”“两愿离”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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