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4月18日,为适应空军建设,根据中央决定,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飞机的一切修理工作,由段子俊任局长。同时指出:航空工业是具有高度技术性、政治性的一项新工作,“应尽大力予以援助,并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同年7月,政务院任命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兼任局长,由段子俊、陈一民、陈平任副局长。到9月,空军按照中央决定向重工业部移交修理工厂的工作全部完成。至此,航空工业局接收空军划归的工厂16个,兵器工业局划归的工厂2个,共18个,职工近万人。全国人民和人民军队渴望已久的航空工业终于在新中国的怀抱里诞生了。[32]
航空工业局成立以后,在组织修理前线急需飞机的同时,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从修理过渡到制造的实施目标和具体方案。1951年12月,经过周恩来总理主持会议研究确定,航空工业开始执行三至五年内试制成功苏联雅克-18(Яk-18)初级教练机和米格-15比斯(MИГ-15БИС)喷气式歼击机,并投入成批生产的计划。1952年春夏之际,周恩来、陈云、聂荣臻、李富春等中央领导人又多次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航空工业建设的部署问题。李富春强调,要积极创造从修理过渡到制造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即:整套的技术资料,整套的技术装备,必需的生产面积,保证原材料供应和有关工业部门的配合发展。陈云指出:飞机工厂严格地说就是精密机器的制造厂;由落后到先进、由简单到复杂,才合乎客观规律,急躁是不行的;飞机是由零件组成的,一定要把制造零件的基础打好,否则反而会慢,欲速则不达。他还特别强调,把航空工业建设放在优先地位,不会犯原则性错误。1952年5月,由聂荣臻主持的中央军委会议作出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议案》,对创建时期的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7月,周总理对航空工业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申了航空工业的发展方针、原则和基本建设规划,并进一步作出轻型轰炸机工厂建设的安排。8月,为了加强对国防工业和航空工业的领导,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即国防工业部,任命赵尔陆为部长兼航空工业局局长,同时任命王西萍为航空工业局第一副局长、分党组书记。这一系列的重大决策和精心筹划,构成了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大纲,揭开了由修理走向制造的序幕。[33]
1953年5月,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苏联援助中国建设141个重点项目(以后增加到156项)的协定。其中,航空工业有12项[34],包括飞机制造厂、航空发动机制造厂和机载设备制造厂,构成了航空工业的第一批骨干企业,也是航空工业“一五”计划大规模建设的重点。
整个建设是按照确保飞机制造的进度、尽快发挥投资效果的要求,分梯次展开的。从1953年起,首先建设南昌飞机厂(制造活塞式教练机)、株洲航空发动机厂(制造活塞式发动机)、沈阳飞机厂(制造喷气式歼击机)和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制造喷气式发动机)。其中,除沈阳航空发动机厂是依靠老厂支援建设的新厂,其余三个厂都是由原来的修理厂改扩建而成的。这几个主机厂,即飞机、发动机厂建成以后,从1956年起,建设重点转移到配套的辅机厂,即机载设备厂,主要有西安的飞机附件厂和发动机附件厂,陕西兴平的航空电气厂和机轮刹车附件厂,宝鸡的航空仪表厂等。
所有上述各类工厂,技术先进,设备精良,成为当时国内高级精密的机械加工企业。其投资和建设难度都比较大,因此国家给予特别重视。“一五”计划期间,航空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有充分的保障,设备基本上是从苏联成套购买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部门对航空工业建设关怀备至,几乎是有求必应。在建设急需设备而国外又供应不及时的时候,经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批准,特许打开国家储备仓库让航空工业挑选。沈阳航空发动机厂一次就选用设备553台。江西省省长邵式平、沈阳市委书记焦若愚,都亲自组织领导当地航空工厂的建设。邵式平还担任南昌飞机厂建厂委员会主任。焦若愚多次召开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建设进度。为保证沈阳飞机厂试飞跑道的施工力量,沈阳市曾削减当年市政建设工程量的三分之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航空工业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这批骨干企业在建设中,充分利用多数厂址坐落在大、中城市,地质、水文情况清楚,交通运输便利,以及生产产品对象明确,并有定型的图纸技术资料等有利条件,果断地采用一边设计、一边建设、一边生产的做法。厂房建成一部分,就验收一部分,使用一部分。设备也是一面安装,一面验收,一面投入生产。差不多所有大型厂房,都是土建、安装和生产交错进行。施工队伍和工厂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紧密协同,日夜奋战。加之当时又实行以老带新、老厂包建新厂的办法,有效地缩短了建设周期,提高了投资效果,迅速形成生产能力。[35]
航空工业列入15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12项是:黑龙江120厂、黑龙江122厂、辽宁410厂、辽宁112厂、江西320厂、湖南331厂、陕西113厂、陕西114厂、陕西115厂、陕西212厂、陕西514厂、陕西422厂。黑龙江、辽宁、江西、湖南的6项为改建项目,陕西的6项都是新建项目。
从1953年到1955年的2年间,航空工业的12项陆续开始施工。1953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6项,它们是:黑龙江120厂、黑龙江122厂、辽宁410厂、辽宁112厂、江西320厂、陕西114厂;1955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6项,它们是:湖南331厂、陕西113厂、陕西115厂、陕西212厂、陕西514厂、陕西422厂。
历经9年时间,航空工业的7项全部建成。1955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黑龙江120厂、黑龙江122厂;1956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是湖南331厂;1957年竣工的项目有6项,它们是:辽宁410厂、辽宁112厂、江西320厂、陕西114厂、陕西113厂、陕西212厂;1958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是陕西422厂;1962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陕西115厂、陕西514厂。
航空工业的12项最长的建设周期是7年,最短的是1年,平均建设周期3.5年。具体情况是:陕西115厂、陕西514厂建设周期都为7年;辽宁410厂、辽宁112厂、江西320厂、陕西114厂建设周期都为4年;陕西422厂建设周期为3年;黑龙江120厂、黑龙江122厂、陕西113厂和陕西212厂建设周期都为2年;湖南331厂建设周期为1年。
航空工业计划安排投资8826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9191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的104.1%;其中,“一五”时期完成投资85288万元,“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92.8%。(www.xing528.com)
航空工业计划安排投资88267万元的具体安排情况是:辽宁410厂18807万元,占21.3%;辽宁112厂16396万元,占18.6%;江西320厂9680万元,占11.0%;黑龙江122厂7514万元,占8.5%;湖南331厂5693万元,占6.5%;陕西514厂5597万元,占6.3%;陕西114厂4860万元,占5.5%;陕西212厂4338万元,占4.9%;黑龙江120厂4330万元,占4.9%;陕西115厂3799万元,占4.3%;陕西422厂3788万元,占4.3%;陕西113厂3465万元,占3.9%。
实际完成投资91915万元的具体情况是:辽宁112厂20268万元,占22.1%;辽宁410厂19502万元,占21.2%;江西320厂8936万元,占9.7%;黑龙江122厂7167万元,占7.8%;湖南331厂5893万元,占6.4%;陕西514厂5597万元,占6.1%;陕西114厂5066万元,占5.5%;黑龙江120厂4240万元,占4.6%;陕西115厂4209万元,占4.6%;陕西113厂4014万元,占4.4%;陕西422厂3890万元,占4.2%;陕西212厂3133万元,占3.4%。
“一五”时期实际完成投资85288万元的具体情况是:辽宁410厂19502万元,占22.9%;辽宁112厂17976万元,占21.1%;江西320厂8936万元,占10.5%;黑龙江122厂7167万元,占8.4%;湖南331厂5893万元,占6.9%;陕西114厂5066万元,占5.9%;黑龙江120厂4240万元,占5.0%;陕西115厂4209万元,占4.9%;陕西113厂4014万元,占4.7%;陕西422厂3501万元,占4.1%;陕西514厂2470万元,占2.9%;陕西212厂2314万元,占2.7%。
表34 航空工业12项投资额的具体构成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排序)
航空工业的12项建设中,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高于100.0%的有8项,它们是:辽宁112厂123.6%、陕西113厂115.8%、陕西115厂110.8%、陕西114厂104.2%、辽宁410厂103.7%、湖南331厂103.5%、陕西422厂102.7%、陕西514厂100.0%;低于100.0%的有4项,它们是:黑龙江120厂97.9%、黑龙江122厂95.4%、江西320厂92.3%、陕西212厂72.2%。
“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比重有8项为100.0%,它们是:黑龙江120厂、黑龙江122厂、辽宁410厂、江西320厂、湖南331厂、陕西113厂、陕西114厂、陕西115厂,表明它们都是“一五”时期全部建成的。其余依次为:陕西422厂90.0%、辽宁112厂88.7%、陕西212厂73.9%、陕西514厂44.1%。
表35 航空工业12项计划安排与实际完成投资的执行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比重排序)
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正确的决策,以及全国经济建设高潮的有力推动,使航空工业取得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丰硕成果。五年共建成企事业单位42个,平均每年建成8个以上。其中,工厂19个,学校19所,仓库4座。原定五年的基本建设计划提前一年完成。12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有8个提前一年到一年半建成,4个按期建成。完成的项目经国家验收,质量全部达到“良好”。工厂建成后迅速投产,使固定资产投资动用率达到82.7%。到1957年底,航空工业拥有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金属切削设备11160台,是1952年的5.5倍;职工10万人,是1952年的3.3倍。所有这些,使航空工业的物质技术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一个只能进行飞机修理的比较小的行业,变成了具备成批制造活塞式教练机和喷气式歼击机能力的新兴产业,成为国家重要的高级精密机械制造部门。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大成就。[3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