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国家开始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化学工业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地发展化学肥料,相应发展酸、碱、染料等工业,加强化学工业与炼焦、石油、有色金属工业的配合。”在此期间,重点建设了新的化工基地,主要是苏联帮助我国设计和建设的156个项目中的7项,形成了吉林、兰州、太原三个化工联合企业的雏形;发展了基本化工原料的生产;对上海、天津、大连、南京、沈阳、锦西、青岛等地的老厂进行了改造和扩建;并且基本完成了对私营化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公私合营。为了加强对化学工业的领导,1956年5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任命彭涛为部长。
吉林化工区由吉林肥料厂、吉林染料厂、吉林电石厂、吉林热电厂组成,是一个以煤、焦和焦化副产品为原料的化工基地。吉林化工区的建设规模是空前的。吉林肥料厂的设计能力为年产合成氨5万吨、稀硝酸7.7万吨、浓硝酸1.5万吨、硝酸铵9万吨、甲醇0.4万吨。吉林染料厂的设计能力为年产7种有色染料,冰染染料0.29万吨;苯酐、二萘酚、H酸等14种中间体0.8万吨;硫酸等6种无机化工产品5万吨。吉林电石厂的设计能力为年产电石6万吨、碳氮化钙1万吨。化工区的建设得到了全国的支援。国家采取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方法,从各地调集了3万名职工,组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建设大军。这支队伍在艰苦的条件下,顶着凛冽的寒风,夜以继日地战斗在松花江畔,出现了许多动人心弦的事迹,涌现出了大量的英雄模范人物。吉林化工区从1955年4月开始施工,经过两年半时间基本建成,于1957年10月25日举行了开工投产典礼。
兰州化工区由兰州肥料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兰州热电厂组成。这是为改变我国化学工业布局而在西北建设的化工基地。兰州肥料厂设计能力为年产合成氨5万吨、硝酸铵8.2万吨、浓硝酸12万吨、甲醇0.87万吨、四氮六甲圜(乌洛托品)0.3万吨。兰州合成橡胶厂设计能力为年产丁苯橡胶1.35万吨、丁腈橡胶0.15万吨、聚苯乙烯0.1万吨。1956年肥料厂和合成橡胶厂同时开始建设,从全国各地调集的1万多名施工人员战斗在黄河之滨,历尽艰辛。1958年11月肥料厂建成投产。1960年5月,合成橡胶厂丁苯橡胶装置建成投产,因为原料粮食、酒精供应困难,不久停产。1961年底,建成我国第一套以炼厂气为原料的乙烯装置。
太原化工区由太原肥料厂、太原化工厂、太原制药厂、太原热电厂组成。太原化工厂的设计能力为年产六六六农药0.2万吨、滴滴涕农药0.15万吨、烧碱1.36万吨、液氯0.5万吨以及军工原料等。太原肥料厂设计能力为年产合成氨5.2万吨、硝酸铵9.8万吨、浓硝酸3万吨、甲醇1.55万吨、甲醛1万吨。太原制药厂原设计能力为年产磺胺噻唑750吨、磺胺脒160吨、氨苯磺胺310吨。后改变设计方案,建成磺胺、维生素、解热药等品种的综合性药厂。太原化工厂1956年开始建设,1958年7月投产。太原肥料厂1957年建设,1961年投产。太原制药厂1958年建设,1960年1月投产。1958年6月又建成山西磷肥厂(即以后的太原化学工业公司磷肥厂)。[23]
在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项目中,化学工业7项,约占项目总数的二十分之一。化学工业实际实施的7项是:吉林染料厂、吉林氮肥厂、吉林电石厂、太原化工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太原氮肥厂、兰州氮肥厂。化学工业的7项全部为新建项目。
从1954年到1957年的3年间,化学工业的7项陆续开始施工。1954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即吉林氮肥厂、太原化工厂;1955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即吉林染料厂、吉林电石厂;1956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即兰州合成橡胶厂、兰州氮肥厂;1954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1项,即太原氮肥厂。
历经6年时间,化学工业的7项全部建成。具体情况是:1957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即吉林氮肥厂、吉林电石厂;1958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即太原化工厂、吉林染料厂;1959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兰州氮肥厂;1960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即兰州合成橡胶厂、太原氮肥厂。
化学工业的7项最长的建设周期是4年,最短的是2年,平均建设周期3.1年。建设周期4年的是太原化工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建设周期3年的是吉林染料厂、吉林氮肥厂、太原氮肥厂、兰州氮肥厂;建设周期2年的是吉林电石厂。
化学工业计划安排投资10704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0832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的101.2%;其中,“一五”时期完成投资49299万元,“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45.5%。
化学工业计划安排投资107043万元的具体安排情况是:兰州氮肥厂25180万元,占23.5%;吉林氮肥厂24000万元,占22.4%;太原氮肥厂19000万元,占17.8%;兰州合成橡胶厂12340万元,占11.5%;太原化工厂11000万元,占10.3%;吉林染料厂10500万元,占9.8%;吉林电石厂5023万元,占4.7%。
实际完成投资108323万元的具体情况是:吉林氮肥厂25722万元,占23.7%;兰州氮肥厂23317万元,占21.5%;太原氮肥厂19500万元,占18.0%;太原化工厂11670万元,占10.8%;兰州合成橡胶厂11664万元,占10.8%;吉林染料厂11461万元,占10.6%;吉林电石厂4989万元,占4.6%。(www.xing528.com)
“一五”时期实际完成投资49299万元的具体情况是:吉林氮肥厂25722万元,占52.2%;吉林染料厂6584万元,占13.4%;太原化工厂5730万元,占11.6%;兰州氮肥厂5066万元,占10.3%;吉林电石厂4989万元,占10.1%;兰州合成橡胶厂1000万元,占2.0%;太原氮肥厂208万元,占0.4%。
表27 化学工业7项投资额的具体构成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排序)
化学工业的7项建设中,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高于100.0%的有4项,它们是:吉林染料厂109.2%、吉林氮肥厂107.2%、太原化工厂106.1%、太原氮肥厂102.6%;低于100.0%的有3项,它们是:吉林电石厂99.3%、兰州合成橡胶厂94.5%、兰州氮肥厂92.6%。
“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比重有2项为100.0%,它们是:吉林氮肥厂100.0%、吉林电石厂100.0%,表明它们都是“一五”时期全部建成的。其余依次为:吉林染料厂57.4%、太原化工厂49.1%、兰州氮肥厂21.7%、兰州合成橡胶厂8.6%、太原氮肥厂1.1%。
表28 化学工业7项计划安排与实际完成投资的执行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比重排序)
化学工业的7项建设规模与形成生产能力相同,经过6年的建设,形成了合成氨15.4万吨、硝酸铵9.8万吨的生产能力。具体情况见表29。
表29 化学工业新增生产能力情况
经过化工战线广大职工的努力,1957年胜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与1952年相比,主要化工产品有了成倍增长,硫酸达到63.2万吨,增长2.3倍;纯碱达到50.6万吨,增长1.6倍;烧碱达到19.8万吨,增长1.5倍;合成氨达到15.3万吨,化肥(标准化肥)达到73.63万吨,都增长了3倍;轮胎达到88万条,增长1.1倍;抗菌素(即抗生素)达到34.62吨,增长11.5倍。农药和其他一批化工产品从无到有,农药达6.5万吨,硫铁矿(按含硫35%计)149万吨,磷矿(按含P2O5 30%计)31万吨。化学工业总产值达到26.53亿元,增长2.4倍。工业布局除沿海仍占主要比重,内地的比重开始上升。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基本上适应了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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