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机械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工厂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虽制造过一些产品,但主要是为进口的机器从事维修和装配业务,属于修配性质的工业,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新中国成立时的机械工业,大多数工厂设备残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国家要实现工业化,必须建设一批骨干机械企业,发展自己的制造力量。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即决定筹建一批由国内自行设计的重大项目。1950年初,决定在沈阳筹建电机厂(后改在哈尔滨建设),在山西筹建太原重型机器厂(该厂1951年10月破土动工,1953年初辅助车间即部分投产)。1952年决定在上海筹建锅炉厂、汽轮机厂和发电机厂。为适应建厂的需要,还抽调技术力量,筹备组建工厂设计机构。
从1949年到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机械工业部门迅速组织生产,为恢复国民经济和支援抗美援朝提供机械设备、配件、器材等,同时着手为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准备条件。从恢复时期开始,中国即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争取外援,提请苏联帮助中国建设一批重要项目。到“一五”时期,在苏联援建项目的156项中,属于机械工业的有24项。[17]另外有民主德国帮助设计的项目2个和引进捷克斯洛伐克制造技术自行设计的上海三大动力设备厂。在这批项目中,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在老厂基础上新建)、沈阳电缆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等项目,相继在1950年、1951年、1952年成立了筹备组,进行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沈阳风动工具厂在1952年即开始建设。1949年到1952年,国家对一机部系统累计投资2.7亿元。
“一五”时期,中国机械工业的建设是以发展冶金设备、发电设备、运输机械、金属切削机床为重点,适当发展电机、电器、电材、炼油化工设备和农业机械。重点建设了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73个。除上述苏联援建和民主德国帮助设计的20多个项目,其余项目是中国自主建设的。分行业叙述如下:
重型矿山机械工业方面:过去是空白,“一五”时期集中力量新建三个大型企业,即苏联援建的以生产大型轧机、冶炼设备、锻压设备和大型铸锻件为主的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厂(简称第一重机厂),自行设计的以生产轧机、锻压设备、大型起重设备为主的太原重机厂,苏联援建的以生产矿井提升设备和洗煤设备为主的洛阳矿山机器厂。此外,还重点改造了一批老厂,包括以生产破碎、球磨机和大铸锻件为主的沈阳重机厂,以生产洗选设备、运输设备为主的沈阳矿山机器厂,以生产工矿车辆、炼焦设备为主的大连工矿车辆厂(后改名大连重机厂),以生产桥式起重机为主的大连起重机厂,以生产履带挖掘机、卷扬机为主的抚顺挖掘机厂,以生产轧钢润滑设备和地质钻机为主的太原矿山机器厂等。在工程机械方面,建设了苏联援建的沈阳风动工具厂。
电机电器工业方面:新中国成立前,只能少量生产低压小功率一般产品。“一五”时期重点建设了苏联援建的哈尔滨三大动力设备厂(锅炉厂、汽轮机厂、发电机厂),引进捷克斯洛伐克技术以生产1.2万千瓦以下的火电机组为主的上海三大动力设备厂(锅炉厂、汽轮机厂、发电机厂),苏联援建的西安4个电器设备和电材工厂(开关整流器厂、电力电容器厂、高压电瓷厂、绝缘材料厂),还有苏联援建的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哈尔滨电碳厂、沈阳电线电缆厂、湘潭电机厂直流电机车间,以及自行设计建设的沈阳变压器厂、沈阳高压开关厂、沈阳低压开关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武汉锅炉厂等。
机床工具工业方面:过去只能生产一些简单的老式机床和工具,“一五”时期重点建设了苏联援建的以生产立车、龙门刨、龙门铣、卧式镗床等重型机床为主的武汉重型机床厂和一批产品专业化机床厂,包括苏联援建的沈阳第一机床厂(车床),中国自行设计建设的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立车)、沈阳第二机床厂(立钻、镗床)、上海机床厂(磨床)、无锡机床厂(磨床)、北京第一机床厂(铣床)、济南第二机床厂(龙门刨)、南京机床厂(六角车床)等。工具方面,新建了苏联援建的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和民主德国设计的郑州砂轮厂(后改名第二砂轮厂),中国自行设计的成都量具刃具厂。
交通运输设备方面:“一五”时期汽车行业重点建设了苏联援建的第一汽车制造厂和自行设计的北京汽车附件厂(后改名北京汽车厂)。机车车辆行业重点建设了大同机车厂、长春客车厂和株洲货车厂,改建齐齐哈尔货车厂和大连机车车辆厂。造船行业重点建设生产各种军用舰艇和民用船舶的江南、沪东、渤海、武昌、广州、大连等造船厂。
农业机械方面:过去没有基础,“一五”时期新建了苏联援建的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并开始建设自行设计的天津拖拉机厂。
石油化工机械方面:开始建设苏联援建的以生产炼油化工设备和石油钻机为主的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建设自行设计的以生产各种采油设备为主的兰州通用机械厂。
轴承方面:新建了苏联援建的洛阳轴承厂,建设和扩建了哈尔滨轴承厂和辽宁省瓦房店轴承厂。
仪表工业方面:开始建设民主德国设计的西安仪表厂。
内燃机方面:新建了苏联援建的洛阳柴油机厂和陕西兴平柴油机厂。扩建了自行设计的上海柴油机厂、天津动力机厂等。
上述重点项目都在1956年前相继开工建设,到1957年底,共完成投资27.44亿元,全部建成投产的有40项,包括第一汽车厂等苏联援建的7项和引进捷克斯洛伐克技术的3个动力设备厂。尚未全部建成的项目,由于大多数都是利用老厂扩建的,因此,在“一五”期间也发挥了重要作用。[18]
在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项目中,机械工业24项,占项目总数的六分之一强。机械工业实际实施的24项是: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长春第一汽车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沈阳风动工具厂、沈阳电缆厂、哈尔滨仪表厂、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沈阳第二机床厂、武汉重型机床厂、洛阳拖拉机厂、洛阳滚珠轴承厂、兰州石油机械厂、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容厂、洛阳矿山机械厂、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富拉尔基重机厂、哈尔滨炭刷厂、哈尔滨滚珠轴承厂、湘潭船用电机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除沈阳风动工具厂、沈阳电缆厂、沈阳第二机床厂、哈尔滨滚珠轴承厂4项为改建项目,其余都是新建项目。
从1952年到1957年的5年间,机械工业的24项陆续开始施工。1952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是沈阳风动工具厂;1953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4项,它们是:长春第一汽车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仪表厂;1954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5项,它们是:沈阳电缆厂、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洛阳滚珠轴承厂、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1955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4项,它们是:沈阳第二机床厂、武汉重型机床厂、洛阳矿山机械厂、富拉尔基重机厂;1956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8项,它们是:洛阳拖拉机厂、兰州石油机械厂、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容厂、哈尔滨炭刷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1957年开始施工的项目有2项,它们是:哈尔滨滚珠轴承厂、湘潭船用电机厂。
历经10年时间,机械工业的24项全部建成。具体情况是:1954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即沈阳风动工具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1955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沈阳第一机床厂;1956年竣工的项目有2项,即长春第一汽车厂、哈尔滨仪表厂;1957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沈阳电缆厂;1958年竣工的项目有5项,即沈阳第二机床厂、洛阳滚珠轴承厂、西安电力电容厂、洛阳矿山机械厂、哈尔滨炭刷厂;1959年竣工的项目有7项,即武汉重型机床厂、洛阳拖拉机厂、兰州石油机械厂、富拉尔基重机厂、哈尔滨滚珠轴承厂、湘潭船用电机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1960年竣工的项目有4项,即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西安绝缘材料厂、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1961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西安开关整流器厂;1962年竣工的项目有1项,即西安高压电瓷厂。
机械工业的24项最长的建设周期是6年,最短的是1年,平均建设周期3.4年。建设周期6年的是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西安高压电瓷厂、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建设周期 5年的是西安开关整流器厂;建设周期4年的是武汉重型机床厂、洛阳滚珠轴承厂、西安绝缘材料厂、富拉尔基重机厂;建设周期3年的是长春第一汽车厂、沈阳电缆厂、哈尔滨仪表厂、沈阳第二机床厂、洛阳拖拉机厂、兰州石油机械厂、洛阳矿山机械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建设周期2年的是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风动工具厂、西安电力电容厂、哈尔滨炭刷厂、哈尔滨滚珠轴承厂、湘潭船用电机厂;建设周期1年的是哈尔滨量具刃具厂。
机械工业计划安排投资25935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8358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的109.3%;其中,“一五”时期完成投资165702万元,“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58.4%。
机械工业计划安排投资2593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长春第一汽车厂56000万元,占21.6%;洛阳拖拉机厂35130万元,占13.5%;富拉尔基重机厂30000万元,占11.5%;兰州石油机械厂15622万元,占6.0%;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14980万元,占5.8%;武汉重型机床厂12700万元,占4.9%;西安开关整流器厂11930万元,占4.6%;洛阳滚珠轴承厂10610万元,占4.1%;洛阳矿山机械厂8869万元,占3.4%;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8040万元,占3.1%;沈阳电缆厂7730万元,占3.0%;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7281万元,占2.8%;哈尔滨量具刃具厂5900万元,占2.3%;沈阳第一机床厂5650万元,占2.2%;哈尔滨滚珠轴承厂4896万元,占1.9%;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4890万元,占1.9%;西安高压电瓷厂3857万元,占1.5%;沈阳第二机床厂3000万元,占1.1%;哈尔滨仪表厂2790万元,占1.1%;西安绝缘材料厂2767万元,占1.1%;沈阳风动工具厂2180万元,占0.8%;湘潭船用电机厂1750万元,占0.7%;哈尔滨炭刷厂1473万元,占0.6%;西安电力电容厂1312万元,占0.5%。
实际完成投资283588万元,具体情况是:长春第一汽车厂60871万元,占21.5%;富拉尔基重机厂45849万元,占16.2%;洛阳拖拉机厂34788万元,占12.3%;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14981万元,占5.3%;武汉重型机床厂14612万元,占5.1%;兰州石油机械厂14381万元,占5.1%;西安开关整流器厂12164万元,占4.3%;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12042万元,占4.2%;洛阳滚珠轴承厂11306万元,占4.0%;沈阳电缆厂9031万元,占3.2%;洛阳矿山机械厂8793万元,占3.1%;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 7005万元,占2.5%;沈阳第一机床厂6043万元,占2.1%;哈尔滨量具刃具厂5565万元,占1.9%;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4356万元,占1.5%;哈尔滨滚珠轴承厂3869万元,占1.4%;西安高压电瓷厂3228万元,占1.1%;沈阳第二机床厂3188万元,占1.1%;哈尔滨仪表厂2494万元,占0.9%;西安绝缘材料厂2455万元,占0.9%;沈阳风动工具厂1893万元,占0.7%;哈尔滨炭刷厂1662万元,占0.6%;西安电力电容厂1510万元,占0.5%;湘潭船用电机厂1502万元,占0.5%。(www.xing528.com)
“一五”时期实际完成投资165702万元,具体情况是:长春第一汽车厂60871万元,占36.7%;洛阳拖拉机厂13750万元,占8.3%;富拉尔基重机厂10792万元,占6.5%;洛阳滚珠轴承厂9508万元,占5.7%;沈阳电缆厂9031万元,占5.5%;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8529万元,占5.1%;武汉重型机床厂8507万元,占5.1%;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7913万元,占4.8%;沈阳第一机床厂6043万元,占3.6%;洛阳矿山机械厂5989万元,占3.6%;哈尔滨量具刃具厂5565万元,占3.4%;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2916万元,占1.8%;西安开关整流器厂2555万元,占1.5%;哈尔滨仪表厂2494万元,占1.5%;兰州石油机械厂2454万元,占1.5%;沈阳第二机床厂1968万元,占1.2%;沈阳风动工具厂1893万元,占1.1%;哈尔滨炭刷厂1580万元,占1.0%;西安绝缘材料厂941万元,占0.6%;西安高压电瓷厂795万元,占0.5%;西安电力电容厂795万元,占0.5%;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417万元,占0.3%;哈尔滨滚珠轴承厂234万元,占0.1%;湘潭船用电机厂162万元,占0.1%。
表19 机械工业24项投资额的具体构成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排序)
机械工业的24项建设中,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比重高于100.0%的有11项,它们是: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186.3%、富拉尔基重机厂152.8%、沈阳电缆厂116.8%、武汉重型机床厂115.1%、西安电力电容厂115.1%、哈尔滨炭刷厂112.8%、长春第一汽车厂108.7%、沈阳第一机床厂107.0%、洛阳滚珠轴承厂106.6%、沈阳第二机床厂106.3%、西安开关整流器厂102.0%;低于100.0%的有13项,它们是:洛阳矿山机械厂99.1%、洛阳拖拉机厂99.0%、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96.2%、哈尔滨量具刃具厂94.3%、兰州石油机械厂92.1%、哈尔滨仪表厂89.4%、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89.1%、西安绝缘材料厂88.7%、沈阳风动工具厂86.8%、湘潭船用电机厂85.8%、西安高压电瓷厂83.7%、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80.4%、哈尔滨滚珠轴承厂79.0%。
“一五”时期完成投资占实际完成投资的比重有6项为100.0%,它们是:长春第一汽车厂100.0%、沈阳第一机床厂100.0%、哈尔滨量具刃具厂100.0%、沈阳风动工具厂100.0%、沈阳电缆厂100.0%、哈尔滨仪表厂100.0%,表明它们都是“一五”时期全部建成的。其余依次为:哈尔滨炭刷厂95.1%、洛阳滚珠轴承厂84.1%、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二期)70.8%、洛阳矿山机械厂68.1%、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发电机车间66.9%、沈阳第二机床厂61.7%、武汉重型机床厂58.2%、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52.8%、西安电力电容厂52.6%、洛阳拖拉机厂39.5%、西安绝缘材料厂38.3%、西安高压电瓷厂24.6%、富拉尔基重机厂23.5%、西安开关整流器厂21.0%、兰州石油机械厂17.1%、湘潭船用电机厂10.8%、哈尔滨滚珠轴承厂6.0%、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6.0%。
表20 机械工业24项计划安排与实际完成投资的执行情况
(按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安排投资比重排序)
这些重大项目的建设投产,使新中国的机械工业从无到有地建立了汽车、拖拉机、发电设备、石油化工设备、冶金矿山设备、工程机械等制造业,扩大和加强了机床工具、机车车辆和造船工业。沿海老工业城市的机械工业得到迅速提高,并初步形成哈尔滨、洛阳、西安、兰州等一批新的机械工业基地。[19]
机械工业的24项建设规模与形成生产能力相同,经过10年的建设,形成了高中压锅炉4080吨/年、解放牌汽车3万辆、车床4000台、量刃具512副/1032吨、各种风动工具2万台/554吨、各种电缆3万吨、电气仪表10万只、汽车仪表5万套、电度表60万只、汽轮机60万千瓦、各种机床4497台/1.6万吨、机床380台、拖拉机4.5万台、滚珠轴承1000万套、石油设备1.5万吨、各种电瓷1.5万吨、高压开关1.3万套/整流器60万千瓦、各种绝缘材料6000吨、电力电容器100千伏安6.1万只、矿山机械设备2万吨、汽轮发电机60万千瓦、轧机、炼钢、炼铁设备6万吨、电刷及炭素制品100吨、滚珠轴承655万套、电机11万千瓦、化工设备2.5万吨的生产能力。具体情况见表21。
表21 机械工业新增生产能力情况
经过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的建设,中国机械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奠定了机械工业的制造基础。1957年一机部系统生产总值比1952年增长2.6倍,平均年增29.5%;主要产品产量比1952年分别增长几倍到几十倍,详见表22。
表22 1957年比1952年机械工业产品增长情况
国民经济建设所需设备的自给率也大为提高。当时苏联援助中国建设的156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由国内分交供应的比重,按重量计为52.3%,按金额计为45.9%。其中鞍山钢铁公司分别为49%和43%,武汉钢铁公司分别为 58%和54%,第一汽车厂分别为62.4%和65.6%,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分别为53.5%和44.6%。从全国来说,“一五”时期国家建设所需设备的国内自给率为60%以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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