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2年,新中国对一部分矿区进行了勘探,但远远不能适应“一五”时期工业建设的需要。相当大一部分建设项目所需要的矿产资源仍然不清楚,需要在1953年至1955年内进行大量的地质工作,才能从事设计,开始建设。
因此,1952年11月17日至12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地质工作计划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除了地质部所属各单位负责人,还有中央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业部门的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于12月4日到会作了重要指示。针对迫切的需求,陈云强调:“地质事业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已成了一项最重要的事业了。”他向地质部门提出:“1953年我国将开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了适应国家新的需要,明年的地质工作,也要进行一个大的转变。”[17]地质工作,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做多少算多少,国家没有整体计划;而要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在一定时间以内,探明一定的储量”。陈云指出:“大批地质工作人员到野外工作,大批训练地质人才,这标志着我们国家开始了大的转变——由经济的破坏和停滞状态转变到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由落后转向先进。”[18]这次会议决定,1953年要使地质技术力量增长10倍。为了加速培养地质人才,在1953年地质部的预算中,投入学校建设的资金比地质勘探费还多了近30%;计划在“一五”计划期间,大学、专科和中等技术学校地质专业毕业生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接近70%。1953年7月,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听取了地质部的工作汇报,做出指示:要重视群众报矿,要逐步加强科学研究以及区域地质调查。毛泽东还在1956年对地质工作指出: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地质工作要提早一个五年,一个十年计划。地质工作必须先行,走在国民经济建设的前面。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地质工作的任务是:
第一,保证五年内开始新建企业的设计所必需的矿产储量。
第二,加强对某些从前没有发现或者很少发现的和目前特别缺乏的资源(例如石油)和地区分布上不平衡的资源的普查工作和勘探工作。
第三,有计划地展开全国矿产的普查工作,进行部分的区域地质调查等工作,保证第二个五年计划所需的矿产储量,并为第三个五年计划所需的矿产储量准备资源条件。(www.xing528.com)
第四,加强水利资源和综合流域开发的地质勘查工作,保证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要水利工程和水力发电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并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所需的水利资源开发做好准备工作。
五年内,计划探明可供设计的煤的矿产储量为202.7亿吨,铁的矿产储量为24.7亿吨。计划完成的地质勘探的钻探工作量为923万米。国家为地质勘探工作提供的经费,五年总计达到16.7亿元。
“一五”计划为地质工作规定的任务使地质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为此,“一五”计划要求加强地质工作的计划性和组织性,加强协作,鼓励群众报矿;合理地使用和提高现有的技术人才,积极培养新的地质和勘查人才。为了解决探矿装备,1953年着手将张家口铁路工厂改建为张家口探矿机械厂;“一五”计划后期,衡阳、上海、北京等探矿机械厂陆续筹建。中国地质事业从此开始自己生产探矿机械。
1953年,地质部确定以60%的力量保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煤炭的重点勘探任务,以16%的力量有重点地开展普查。这一年地质部和有关工业生产部门的地质机构,把大部分力量放在野外工作上。在地质部门,77%以上的地质人员到了野外;以科学研究任务为主的地质研究所和古生物研究所,也派出了很多科技人员密切配合。
当时,重点勘探项目多是国家工业建设的命脉,如鞍山、包头、大冶等钢铁基地所需矿产资源,大同、开滦、抚顺、平顶山等重要煤田,还有东川、白银厂、中条山、铜官山、寿王坟等处的铜,桃林、水口山、泗顶厂的铅锌,个旧的锡,赣南的钨,昆阳的磷等。这些矿产地历史上已经被发现或被开采过,但地下的资源情况并未查清,不能满足工业设计的要求。把它们作为地质勘探工作重点,有希望保证国家当时急需的矿产资源供应,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一五”计划期间,还在华北、松嫩、关中等平原,内蒙古、河西走廊、四川、新疆等地,开展了综合性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为实现农田水利化提供了一部分必要的资料。同时对北京等15个城市的地下水进行供水勘查工作,并建立了一批地下水长期观测站,提供了工业与居民用水的地下水资源;提供了对矿区用水和井下排水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创造了条件。在工程地质方面,进行了长江、淮河、黑龙江等流域的规划工作;进行了长江三峡、黄河三门峡、汉水丹江口等200多个大中型水库工程的地质工作;完成了宝成、集二等8条铁路和武汉长江大桥桥基工程的地质勘查工作;还进行了一些海港、工厂厂基和国防工程的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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