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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范与应用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金财务管理是指运用专门方法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活动财务处理的过程。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二)收支两条线《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基金预算起草及报批程序等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范与应用

基金财务管理是指运用专门方法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活动财务处理的过程。基金财务管理的职责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情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是经办机构的重要职责。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分账管理、专款专用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二)收支两条线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进入经同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以下简称收入户)。收入户的主要用途是:暂时由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暂存下级经办机构上解或上级经办机构下拨的基金收入;暂存该账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在实际中,有时会发生部分退款业务,如错误划款、多缴费退款)。根据规定,收入户月末应无余额。实行“一票征缴”的地区,负责征缴的经办机构应按规定的时间将收入户中的各险种基金分别转入财政专户或有关险种单独设立的收入户(属于过渡性质),再转入财政专户。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不设收入户。全国由于存在单险种经办和多险种经办等多种经办模式,以及税务部门征收的情况,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结算、支付的方式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经办机构须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www.xing528.com)

(三)财务预算、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是基金财务管理的两个重要内容。《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财务预算管理是根据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编制和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的活动。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增减变化的因素,合理预测基金收支规模。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造成基金收支失衡,经办机构要认真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基金预算草案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编制,经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基金预算被批准后,由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复,经办机构具体执行。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基金预算起草及报批程序等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分别按险种编制,具体操作严格执行《预算意见》规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财务决算管理是由反映基金财务收支状况和运行成果报表和文字报告组成的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过程。经办机构须按照规定于年度终了时进行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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