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我国居住证制度的发展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从人口流入地开始启动,逐步覆盖全国范围。较早启动居住证制度的是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这些城市因为经济发展速度领先于其他内陆地区,从而吸引了大量人力资源,成为主要的人口流入地。而且,随着人口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等传统的人口流入地的基础上,陕西、甘肃、新疆、西藏等内陆地区也加入实行居住证制度的行列中,迄今为止,居住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已具有普遍性。
二是从人才类居住证开始探索,逐步拓展适用对象。由于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初衷是吸引人才,各地居住证制度首先推出的是人才类居住证,强调对申领人在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或者投资纳税额等方面的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除了高层次人才以外的其他劳动者也逐步被纳入居住证制度的适用范畴,“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成为办证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再依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发放不同类型的居住证。(www.xing528.com)
三是从地方先行先试开始,逐步影响国家政策导向。虽然国务院和相关部委也制定了较多关于流动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但无论是在数量还是速度方面,都无法与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出台的居住证管理法规规章相比。显然,人口流动对城市管理带来的压力,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早感知和体会。城市中外来人口数量剧增,实行有针对性的居住证制度成为地方政府的迫切需求。此外,由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面太广,难度较大,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的立法步伐较慢,但从国务院及相关部委规范性文件的导向来看,对于地方探索实行的居住证制度,国家从默许到认可,基本持鼓励态度。
四是从政府规范性文件到地方性法规,逐步提升效力等级。各地较早发布的有关居住证规定多为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甚至是以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但最近5年来,多个省市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居住证制度。立法效力等级的提升,客观上也反映了各地对居住证制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