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由于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增删。集体合同的解除,则是指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原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一)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般说来,集体合同签订后,经当事人双方重新协商同意,是可以变更或解除的。法律允许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目的是使工会和企业能够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合同关系,使集体合同能够更加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当然,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一般来说也需要按照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核,才能生效。这是保证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合法性的重要条件。
2.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订立集体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在集体合同订立之后,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了变化,此时继续执行原集体合同中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条款,其行为已具有违法性,因此必须变更有关的集体合同内容或解除集体合同。所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是变更集体合同的重要条件之一。
3.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抗拒的某种外部力量,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及战争等社会现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另外,当事人一方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也是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条件。如企业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与第三方签订了有关订购劳动保护设备的合同,但第三方因故中断或延误履行合同,影响了劳动保护设备的更新,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变更原订的集体合同。
4.由于发生破产等使原企业法人不复存在的事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www.xing528.com)
企业出现了破产等事件,原来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法人就不存在了,这就使集体合同的履行失去了客观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或变更集体全同。
5.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成为不必要
当事人一方违反集体合同,同时另一方当事人认为继续全面或部分履行集体合同已成为不必要,在这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允许对集体合同作某些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但这种情况必须严格掌握,须提供有关证明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除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不同的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形式,其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也不相同。
1.双方协议变更集体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议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其程序基本与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相同。①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条款、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理由等。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建议后,另一方必须在集体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②双方协议。如果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建议后,另一方也有相同的愿望,双方就可以就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件等进行协商谈判,在此基础上达成一致性的书面协议。③协议书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经审议确认后,协议即告成立,原合同或原合同的有关条款即行终止。
2.单方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单方面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是不允许的。但在符合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法定条件的特殊情况下,如在企业破产、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条件下,允许当事人一方单方面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享有单方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一方,可直接行使其权利,但也须分不同情况履行下列手续:①企业破产,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副本;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需要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应提供有关证明;③因对方违约集体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无过错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单方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与对方发生争议时,可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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