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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规范与应用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调解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力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二)调解协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审查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规范与应用

(一)调解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这里的“约束力”是指劳动合同所应当具备的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二)调解协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审查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三)调解协议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一定的效力

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提出仲裁审查申请;未提出审查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www.xing528.com)

(四)调解协议会导致仲裁时效的中断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属于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之一。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五)劳动者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书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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