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单位主体变更对劳动合同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单位主体变更对劳动合同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用人单位主体变更,是否必须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主体变更后,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但在实践操作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当用人单位发生上述变更事项时,最好及时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单位主体变更对劳动合同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1)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无论是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主要负责人(非法人)还是投资人,本质上都没有改变用人单位的法律独立人格,只要其法律人格没有受到限制或变更,就不影响其履行能力,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继续履行。因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主要包括4种情况:一是并购其他公司,二是被其他公司并购,三是与其他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四是公司分立为多个新的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用人单位主体变更,是否必须变更劳动合同(www.xing528.com)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主体变更后,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是,原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继续相应的变更呢?《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但在实践操作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当用人单位发生上述变更事项时,最好及时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三)用人单位主体变更后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处理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立法者出于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便利和公平考虑,认为原劳动合同在单位主体变更后,具有可继承性,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对新单位和员工仍具有约束力,而不论用人单位主体变更是由合并、分立、名称变更或其他原因所导致。但是,现实实践中如果发生了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后,由于岗位设置、人员安排、业务调整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原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秉持情事变更原则,实事求是地给出了处理方法,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但《劳动合同法》对何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没有明确界定,从审判实践看,一般是指因不可抗力或企业条件发生变化等无法避免的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分立、企业资产转移、生产结构重大调整、转产等。当出现上述情形后,用人单位还须注意:必须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如果经过协商可以达成协议,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必须按规定给予员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