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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亲子关系争议的管辖权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收养、收养的解除、亲子关系、监护,或扶养而产生的争议,仅在争议所涉及的当事人居住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主管机关具有管辖权。

朝鲜亲子关系争议的管辖权

朝鲜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1995年9月6日通过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15]的第五章(争议的解决)对朝鲜的司法或仲裁管辖权作了如下规定:

1.法律适用

除本法有相反规定外,解决因涉外民事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应适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2.协议管辖

因财产交易而产生争议的司法或仲裁管辖权应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确定。

3.普通管辖

如果财产交易的当事人未达成有关争议的司法或仲裁管辖权协议,对以下案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有权机构将行使管辖权:(1)被告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2)作为争议产生原因的财产损害发生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3)被告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或(4)导致争议产生的原因与任何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不动产有关联。

4.有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诉讼的管辖权

任何因认定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失踪或死亡而产生的争议如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公民或财产有关,无论当事人的国籍及住所如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主管机关对该类争议有管辖权。(www.xing528.com)

5.有关婚姻、家庭及婚姻财产制的诉讼的管辖权

对任何因结婚或离婚而产生的争议,如果诉讼开始时被告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保留有居所,或者原告是居住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主管机关对该类争议具有管辖权。

对因婚姻财产而产生的争议,如果当事人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居所,或者原被告双方有一方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居所且有相关财产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主管机关具有管辖权。

因收养、收养的解除、亲子关系、监护,或扶养而产生的争议,仅在争议所涉及的当事人居住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主管机关具有管辖权。

6.有关继承的诉讼的管辖权

因继承而产生的争议,如果继承人是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居住的公民或无人继承财产位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无论继承人的国籍或居所如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主管机关具有管辖权。

7.拒绝管辖

对以下案件,即使争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了相应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应驳回请求或中止相应程序:(1)根据本法,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争议无管辖权的;(2)如果对同一争议的任何相关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已在其他国家进行的;(3)如果案件当事人同意中止诉讼或仲裁的;或(4)如果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存在其他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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