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印度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印度民事诉讼法典及管辖权

印度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印度民事诉讼法典及管辖权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导言在印度,规定民事审判庭所遵循的诉讼程序的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于1908年颁布,其后多次修订,一直使用至今。它适用于印度全国民事法庭,但极少数因政治或文化的原因免予适用的特定地区除外。这些固有权力在《民事诉讼法典》第151条中予以特别保留。(二)管辖权的确立1.标的物管辖印度州联邦政府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规定了小事件法庭和地区法院的金钱标的管辖权。

印度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印度民事诉讼法典及管辖权

(一)导言

在印度,规定民事审判庭所遵循的诉讼程序的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于1908年颁布,其后多次修订,一直使用至今。它适用于印度全国民事法庭,但极少数因政治文化的原因免予适用的特定地区除外。这些免于适用的地区有自己单独的《民事诉讼法典》,这些法典与1908年法典差别很大。

法庭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力发布实现正义的终极目的及确保法庭程序不被滥用的命令。这些固有权力在《民事诉讼法典》第151条中予以特别保留。该条明白无误地指出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可限制或影响法庭对这种固有权力的行使。但是,在法典中有针对特定目的的、在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援用法庭的这种固有权力的规定。

(二)管辖权的确立

1.标的物管辖

印度州联邦政府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规定了小事件法庭和地区法院的金钱标的管辖权。同时,印度每一州联邦政府又有自己的高等法院,它的管辖权及于该州的全境。在高等法院之下有若干地区法院。地区法院的地域管辖是确定的。这些高等法院都从属于设在新德里的最高法院。

2.诉讼地

每一项诉讼必须提交到有标的额与地域管辖权的法院。法院的地域管辖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诉因发生地或被告人居所所在地或营业地。诉因包括只要存在部分诉讼原因和被告,如果不只一个被告人,则意味着任何一个或数个被告人。

针对不动产的诉讼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对不动产以外的地域管辖权将依据诉讼原因发生之地,或被告人居所所在地,或营业地的原则予以确定。(www.xing528.com)

3.诉讼当事人

有相同诉因、相同的事实或法律问题的当事人,可合在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类似地,基于一个共同诉因被要求提供补偿救济的人也可作为共同被告。一个当事人可作为享有相同利益的集团的代表提出诉讼或辩护。

一项诉讼不会因为不合法的诉讼合并或欠缺共同诉讼人而归于无效。但是,如果不可或缺的一个当事人没有被提起诉讼,则诉讼会被驳回。在法庭因缺少不可或缺的当事人而决定驳回诉讼之前,法庭会给原告一个起诉该当事人的机会。只有在对该当事人的起诉不成功之后,法庭才会驳回案件。

一个不可或缺的当事人是指该当事人的出席、参与是至关重要的,并且他的缺席将使作出有效力的判决变得根本不可能。不可或缺的当事人不同于恰当的当事人,任何一个恰当的当事人并不一定就是不可或缺的当事人。未能成功地对不可或缺的当事人提出诉讼对诉讼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缺陷,而未对恰当的当事人提起诉讼则并非至关重要。

当法庭认为替换或增补某原告或被告对决定诉讼中的实质争议尤为重要时,有权依据法庭提议或任何人的申请作出替换或增补决定。在认为有人参与诉讼为不恰当时,法庭亦有权命令该人不得参与诉讼。

一方面,每一诉讼必须包括原告基于诉因而有权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亦有权放弃请求的任何部分。另一方面,原告可在一个诉讼中把所有诉因合并在一起而向同一被告提出,但原告不能基于同一诉因对同一被告提出一个以上的诉讼。

当事人可亲自出庭,也可由其代理人或律师出庭。一旦当事人要求他的代理人或律师出庭,法庭就会把诉讼文书、传票或通告通过他的代理人或律师送达当事人本人。当原告请求金钱补偿以及取消不动产抵押赎回权时,所有与该抵押担保或者与不动产赎回有利益关系的人均应加入诉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