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组织、引领和向导。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任何一项大的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都是有领导、有组织的活动。无产阶级在争取自身解放和人类解放的过程中,要担负起进行民主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使命,必须有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特别是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就吸取在革命领导权方面所犯的右倾错误的教训,十分重视党的领导。1942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党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但党的领导并不是包办一切,而是团结带领群众开展革命工作,对群众进行教育、组织和引导。1945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共产党人在人民群众的解放事业中,应该到处是、也只能是人民群众的引导者和向导,而不应该是、也不可能是代替人民群众包打天下的‘英雄好汉’。”[3]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明确党是国家各项发展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1954年9月,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讲话中明确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领导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军队和政府。”[4]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毛泽东重申:“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虽然领导一切,但党的领导不是个人领导,而是集体领导,是依靠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正如1962年4月周恩来在第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上所说:“大家都承认共产党是领导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指党的集体领导,党的中央和党的各级领导机构(省、市、县委员会等)的领导。起着领导作用的,主要是党的方针政策,而不是个人。”[5](www.xing528.com)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吸取“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6]在邓小平的领导下,我国对原来过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但这并不是要否定或弱化党的领导。邓小平说:“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党的领导,艰苦创业的精神就提倡不起来;没有党的领导,真正又红又专、特别是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队伍也建立不起来。”[7]因此,邓小平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当下,针对一些实际存在的弱化党的领导的问题,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古人云:令之不行,政之不立。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中央制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依据和基础。只有党中央有权威,才能把全党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8]
关于党的领导的具体内容,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政治领导实际上包涵着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其中,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是指党的政治路线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这是对党的政治领导内容“质”的规定,包涵着党的思想领导要求;重大决策是指党组织按照党的政治路线解决现实问题的主张和办法,是党的政治领导的具体实现形式;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的组织人事保障,体现着党的组织领导要求。党的十三大报告还提出:“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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