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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重要目标-《概论专题讲义》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建立于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之上的,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并切实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5]这是我国当前推进民生建设的现实追求。

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重要目标-《概论专题讲义》

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因此,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的目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民生建设的价值追求——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的实现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建立于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之上的,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并切实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首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要做大“蛋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在我国现阶段中出现的与公平正义相悖的现象,许多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是可以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等手段来解决的。我们必须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进一步做大“蛋糕”,从而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还要分好“蛋糕”。经济发展是基础,但并不等于要等着经济发展起来后才需要重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解决。实现公平正义首先要求我们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还要分好“蛋糕”。这要求我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从而不断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职能,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

再次,要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老百姓讲“一碗水端平”,若不端平、端不平,老百姓便会有意见、怨气,长此以往,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实现。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我们要努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政策托底、保护弱势群体等手段保障基本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与此同时,我们要不断完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2.民生建设的现实追求——“七大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5]这是我国当前推进民生建设的现实追求。

(1)幼有所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作为人生“扣子”起始的学前教育,关系着每个孩子教育的开端,更是迈入教育强国新征程的重要起点,因此,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监管、引导以及规范尤为重要。要实现“幼有所育”,就要重视幼儿的生活和教育情况,加强幼儿园数量、质量及相关教师队伍的建设。改革开放之初,大多数孩子在上学前处于“散养”状态,当今,上幼儿园、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已成为人们的共识。“2016年在园幼儿较2009年增长66%,全国幼儿园数量达到23.98万所,增长74%;2017年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79.6%,超过了中高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提前完成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2020年达到70%的目标任务。2017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5.50万所,较2016年增加1.51万所,增长6.31%。”[6]

当今,我国幼儿园的数量从1978年的16.4万所跃升为2017年的25.5万所,教职工数量也由46.89万人增长至419.29万人,增长了近794%。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幼儿逐步实现了从“难入园”到“能入园”再到“入好园”,幼有所育的发展也阔步向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不仅此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和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政策不断得以贯彻落实,且《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措施也陆续出台,我国基础教育取得显著成就。

(2)学有所教

接受教育不仅是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更是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国家繁荣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有所教”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发展优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初期,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行动让适龄儿童“有学上”不再是难题。“1978年小学阶段净入学率为9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66.4%,而2017年这两个数据已分别达到99.9%和103.5%。不仅如此,改革开放40年来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也大幅提升。1978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33.6%,而2017年,毛入学率已提升至88.3%。改革开放初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2.7%,在学规模为228万人,直到2017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779万人,毛入学率更是达到45.7%。”[7]

当前,不仅义务教育覆盖面逐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达93.8%;高中教育的普及率更是大幅提升,全国高等教育在学规模也逐步扩大......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也越加重视精神文明层次的需求,而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真正实现全面教育、终身教育便是其题中之义。(www.xing528.com)

(3)劳有所得

“劳有所得”,“劳”就是劳动、就业,“得”就是收入、分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收入分配是直接关系老百姓“钱袋子”的大事。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来源呈现出愈发多元的趋势,但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主要收入来源依旧是劳动报酬。

2012年至2017年的五年间,居民收入水平节节升高,质量也不断提升。2017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达7.76亿人,比1978年增加3.75亿人。居民就业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而且我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就业结构逐步改善,就业渠道越来越宽。而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就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由1978年的0.95亿人增至2017年的4.25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3.7%上升至54.7%;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7年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7亿人,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从三次产业结构看,1978年,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70.5%;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17.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12.2%。而在2017年,这三个数字分别是27%、28.1%、44.9%,第三产业占主导的‘倒金字塔’就业结构进一步形成”。[8]

当前,我国仍然存在着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分配不公现象。因此,“劳有所得”这一目标的实现需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并落实国家对于农民工的相关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二是要真正做到有“劳”才有“得”,即促进就业,合理分配收入。

(4)病有所医

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是一个病有所医的社会。2017年,创刊于英国的世界级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对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排名的结果显示:“从1990年至2015年间,我国是医疗质量进步幅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指数排名从第110位提高到第60位,进步幅度位居全球第三位。国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质量的差距由1990年的6.7缩小到2015年的1.2,远低于全球区域间的20.1。”[9]不仅如此,“4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支出比重也在逐步上升。1978年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例为3%,1988年为3.2%,1998年为4.3%,2008年为4.5%,2017年为6.2%。随着政府、社会对医疗卫生投入的持续增加,我国卫生总费用结构不断优化。自2001年以来,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下降,2001年为60.0%,2017年降至28.8%。”[10]

此外,我国早已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大病救助机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的许多问题,使得很多人实现了病有所医。但是,依然存在着覆盖面不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之医药费用居高不下,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依然凸显。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老百姓“病有所医”。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基数又相当庞大,城乡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种国情决定了我国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时,要适应不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实现从以往的“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到“有病敢于治,治病少花钱”的“病有所医”梦。当前,我国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提升医疗质量,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持续推进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特别是要保障贫困人口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5)老有所养

养老是世界性难题,也是中国面临的现实性困惑。联合国对老龄化的定义是: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则将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据此标准,中国于200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6年,全国65岁以上老人数量占总人口的比重更是达到10.8%,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而《新时代:中国选择,2018全国两会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依法治国、党的建设、社会保障、反腐倡廉、住有所居等12个热点候选领域中,“社会保障”关注度位居榜首,而在社会保障中,超过八成的网友最为关注“养老保障”问题,“老有所养”现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养老问题的解决已刻不容缓。若要实现老有所养,首先便需要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的需要,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物质保障。

(6)住有所居

住房是体现居住权的核心产品。近年来,我国城市住房价格不断攀升,老百姓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更是当前推进民生建设的一大难题。正所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住房从古到今便倾注了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希冀。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可谓是给予广大人民群众的定心丸、强心针。因此,我们要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切实解决住房问题,真正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7)弱有所扶

弱势群体是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均会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是我国推进民生建设、加强社会治理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为了提高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及安全感,我们提出“弱有所扶”这一民生方面的重要内容。国务院于2014年2月21日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将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等多项内容进行整合,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用于规范我国社会保障系统。而2017年10月,“弱有所扶”被纳入十九大报告之中,足见党中央对弱势群体的重视。弱有所扶,意味着全社会将投入更大力量帮助弱势群体,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便涉及扶贫、救灾、社会救助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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