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并且在十九大报告中,他针对我国特有的政治发展道路说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4]可见,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自己探索得来的,其中充满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心血,不是照搬哪个国家的发展模式。
1.历史逻辑
就历史逻辑而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是自鸦片战争以来,有识之士通过对救亡图存之路的不断探索才得出的正确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在鸦片战争之前,自从秦始皇确立了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古老的中国便度过了两千年稳定的封建统治。然而,1840年的鸦片战争却彻底打破了这一结构,同时也打碎了中华民族“天朝上国”的迷梦,“落后”与“中国”开始成为一对相伴相随的词组。鸦片战争使得中华民族意识到落后就要挨打,甲午战争的挫败又使得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落后不仅仅是科学技术的落后,更包括政治制度的落后,并就此开始寻求治国方略,连同最广大的中国人民也一并卷入了浩浩荡荡的探索之旅。但是这一探索谈何容易,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几乎尝试了一切在当时可以找到的、能够代表先进文化的现代制度;在鸦片战争失败后,我们首先尝试了在保存旧政体的同时进行洋务运动,但事实证明嫁接在日渐腐朽的制度基础上的洋务只能是“畸形儿”;随后又尝试过君主立宪制,但是同样遭到了失败,此时的中国不仅受到旧政体的压迫,更有来自帝国主义作为外部势力对我国人民的侵蚀,帝国主义者们不希望看到一个可以平起平坐的现代国家的诞生,因此戊戌变法所要求的君主立宪制很快就在晚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势力的勾结下夭折了;君主立宪制的挫败使得在当时较为革命的资产阶级开始筹划自己登上历史舞台,但是由于自身的阶级属性,其革命成果只能是昙花一现,随即便被军人独裁所篡取。然而,在封建思想尚未褪去的年代进行独裁统治,极易招致复辟,复辟帝制想继续在中国登台表演,但是新思潮的涌入已经不再能容忍这般闹剧的上演,两者的张力使得中国重新陷入动荡之中。可见,在辛亥革命之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布鲁塞尔的讲话中所提到的:“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旧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5]。”
辛亥革命并未给我们指明革命后的道路该通向何方,甚至于美国学者费正清认为辛亥革命是失败的,其失败就在于辛亥革命“只破不立”,他说道:“1911年的革命,基本上是一场失败,不是一个创造。清王朝是灭亡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怎样埋葬它,用什么代替它”[6]。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人民实则继续踏上了探索的征程,但是没有哪一个主义、哪一个学说可以解决中国问题;人民生活状况不断恶化,军阀混战愈演愈烈,直到马克思主义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并建立了中国共产党,才使得中国人民逐渐意识到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由此,中国共产党便在中华大地上开启了伟大的社会主义实践。之前的各式运动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其并未触及旧社会的根基,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则以最为彻底的革命性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带领人民走上了新中国的道路。
2.理论逻辑
就理论逻辑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同样呈现出必然性。辛亥革命之后,智慧的中国人不断尝试各种先进的制度,引入各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但均未取得成功。人们不断地在各种主义之间论证,企图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然而各种主义又都由于缺乏科学性、缺乏与中国实际相符合的理论特质,而未能在中华大地上取得立足之地;直到马克思主义的传入,才给予了中国人民新的希望。(www.xing528.com)
马克思、恩格斯是在科学地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为创建社会主义国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1848年马克思主义创立以来,共产主义运动就开始孜孜不倦地在实践中寻求与理论相称的政治道路,直到1871年“巴黎公社”的创立,马克思开始觉察到:“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是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7],其中公社所奉行的议行合一制度,成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形式的最初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学说。而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便在中华大地上开始了关于如何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事实证明,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最终确立了具有科学的指导思想、严谨的制度安排、明确的价值取向、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3.实践逻辑
就实践逻辑而言,自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的革命实践同样总结出了一系列的政治经验,并最终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说道:“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做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8]这段话本身就已经涵盖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立的艰辛,其中不仅蕴含着历代优秀中华儿女为了寻找符合自己的制度所付出的心血,而且说明了这一制度是在前人不断寻求的艰辛历程中总结出来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并非一蹴而就,是我党历经艰险,总结革命中的经验教训,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创立的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同之前的社会各界力量所领导的革命相比,中国共产党在实际经验中创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能够有效领导人民进行国家建设,其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是在革命实践中结合我国实际经验而创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不是照搬他国的政治模式与政治经验。比如,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是在倡导“向西方学习”的大背景下,不顾及中国自身的国情,在历史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开展君主立宪制的改革,从而注定了变法的失败。而在随后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制定符合自己国情的政治道路。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其《新民主主义论》中,结合几十年来共产党的革命经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指出:“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在这样的理论支撑下最终成立。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斗争所总结出的经验成果,并非简单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正如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旗帜鲜明地告诉我们,要“走自己的路”。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同时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性质决定用途,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便是我党的本质属性在政治制度中的体现。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践行我党根本宗旨的最佳路径,同时也是建党以来在革命道路上所积累的宝贵经验的延续,要继续坚持这条正确的道路,只有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而最根本的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同时推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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